原阳县农林畜牧局 靳绪双 张宝光
近年来,原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探索农业发展新模式,将土地流转作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体制的重要举措予以重点推进,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推动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
原阳县城镇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广阔空间,农户转出土地的要求越来越强。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使许多农民通过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2.07万hm2,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9.81%。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面积在66.67 hm2以上的有9家,以转包、托管为主要形式。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有65家,61家属于农业种植,5家属于种养结合。每家土地流转面积在3.33 hm2以上,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面积1 516.67 hm2。全县种植面积在3.33 hm2以上的种植大户有307户,土地流转面积3700 hm2。土地流转模式主要是转包、出租、股份合作及托管等模式。流转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兼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协会及农民种植散户。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原阳县农业转型升级步伐,提升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近年来,针对农村出现的土地流转新态势,原阳县委、县政府把加快土地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工作高度重视,因势引导,推广典型,及时规范。原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原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见》,制定了《原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对全县土地流转进行规范。在流转原则上,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政策要求,始终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严格流转规程。在流转目标上,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集约经营,重点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和特色农业。在流转方向上,坚持不改变土地用途,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应用,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工作推进中,不断完善操作方法,构建发展平台,形成推动土地流转的强大合力,对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力促其健康发展。
近年来,原阳县分别设立了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各乡镇设立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解决了不少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大力引导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确保原阳县土地流转及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原阳县争取到了新乡市唯一的国家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从而使全县的土地流转平台以高效的服务保障了土地流转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原阳县在土地流转工作推进中,把土地流转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经营模式。县农林畜牧局结合原阳县原生种植合作社从宁盘辽锦引进“稻田养蟹”模式,取得了成功。由于稻蟹种养不能使用农药、化肥等,购方自愿以40元/kg的价格对水稻进行预定,加上稻田蟹80~120元/kg,螃蟹收入可达2750元/667 m2,累计收入高出种植普通水稻的6~7倍。郑州等城市的客户以自愿支付年租金3000元的标准承包200 m2耕地。截至目前,该家庭农场已流转土地133.33 hm2。
原阳县旺盛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稻田养鳅模式,该示范基地共流转土地106.67 hm2,年营业额达1200万元,年利润150多万元,带动农户120户,带动户年收入4万多元。目前,该合作社已申报了国家无公害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河南黄河稻夫有机农业园林有限公司充分发挥独特的地缘和资源优势,以特色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主攻国内市场,流转土地133.33 hm2,年产值达9000万元。
官厂乡鲁场村的原阳县绿发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73.33 hm2,搞蔬菜规模种植。合作社目前拥有总资产367万元,年辐射带动农户120户,被新乡市农业局命名为“市级蔬菜标准园”称号。
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金融服务等政策扶持不到位,满足不了土地流转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部分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户之间的私人行为,没有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管理。但事实证明,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转是日后承包纠纷的重大隐患。
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存在只通过口头协议,仅土地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现象,没有经过土地流转主管单位备案,没有鉴证机关见证,为以后的土地纠纷埋下了安全隐患。
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特别是乡镇要定期组织对村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把好关,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严格按程序操作。同时,采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完善金融服务,投入办事机构经费等扶持鼓励政策,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在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分类进行完善和补充。一是对农户之间流转合同和协议或不规范不完善的合同或协议的流转行为,按照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的格式进行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当事人不在家的,由当事人寄回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亲属代签。所签订的各种流转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人承包期的剩余时间。二是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的农户,必须完善放弃承包经营权的《申请书》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三是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认真加以完善和补充,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再签订流转合同书。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流转当事人可以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其签订合同后,予以登记备案。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约定的,要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