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慧
(云南省昆明市种子管理站,昆明 650228)
昆明市作为云南省唯一的特大城市和西部地区第四大城市,位于滇中城市群的核心圈,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门户枢纽,是中国唯一面向东盟的大都市。近年来,随着中国种子产业布局发展的趋势,昆明的种子产业发展正在向着新的阶段大步前进,由中国种子集团带头的一大批种子企业纷纷进入昆明市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昆明的种子产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成为了关系到昆明种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1.1 建立健全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体系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前,昆明市主要农作物种子由农业主管部门下属的种子公司(种子管理站)提供,保证种子质量。《种子法》颁布后,种子管理机构不再进行种子经营活动,专门负责种子质量监督和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种子执法工作,农作物种子由各个种子企业提供,种子的经营管理面临着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保障农作物的用种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种子经营行为,确保种子质量和农业生产的安全,2001年《种子法》颁布实施的第1年,农业部向全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和种子质量抽查活动,从2001年开始昆明市正式建立了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的体系,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也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1.2 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必要性近年来,昆明市的农业种植面积在逐年增加,种植农作物的多样性也在逐年增加,昆明市种植面积最大的是杂交玉米,种植面积由2008年的5.6万hm2提高到了7.9万hm2。昆明市的农作物种植也由单一的玉米、马铃薯、水稻增加到了现在的各种蔬菜、花卉、小麦等,逐渐改变的种植模式和种植品种的大幅度提升必然导致用种量的增加。为保障农业生产的增产增收,维护农业用种安全,保证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昆明市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监督种子市场提供健康合格的种子成为种子管理机构的重要工作。通过市场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检测、公开检测结果,达到促进种子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维护种子市场正常秩序,向全社会提供可靠种子质量信息,推动种业发展的目的。
1.3 昆明市市场专项检查情况从2001年农业部向全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开始,昆明市种子管理机构在市农业局的带领下,对全市的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活动,该项工作到现在已经连续开展了16年的时间,在专项检查工作的督促下,昆明市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在检查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2.1 种子经营者素质不高昆明市由于县区、乡镇众多,而且有很大一部分乡镇地处山区,种子经营人员大多为当地农户,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种子法律知识和相关农作物种子常识,在辨别真假种子、经营管理和销售农作物种子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经营户不在种子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就私自经营种子,给种子管理机构的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2 种子企业和品种多近年来,随着昆明市区位优势的提升,大量的种子企业进入本市,随之而来的是不同的农作物品种纷纷流入本市,种子企业和品种的增加,必然给种子管理机构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2.3 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来,昆明市时有种子违法案件发生,尤其是蔬菜种子。随着昆明市蔬菜种植面积的增加,市面上销售的蔬菜品种繁多,个别经营户为了利益,违法经营种子,如蔬菜种子的拆包销售、未审先推、无证经营、销售假劣种子、不保存经营档案、虚假宣传、侵权等。
2.4 管理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昆明市种子管理系统的人员结构不太合理,部分种子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素质有待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不够精通,这也是造成种子管理机构市场监管工作困难的原因之一。
3.1 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为了保障昆明市农业用种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农户利益,促进昆明市现代种业发展。市农业局应大力支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市种子站在市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种子执法工作,共同维护昆明市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
3.2 加强种子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针对农作物种子经营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每年定期组织农作物种子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集中强化学习《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标注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到2016年底为止,昆明市共组织了多期农作物种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已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种子经营人员的素质,但是依然有部分经营人员的素质还需继续提高,此项工作需在昆明市形成长效机制。
3.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认真抓好种子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学习种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种子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2016年新《种子法》颁布实施,与旧的《种子法》相比,新《种子法》有了更多的改变和创新,这就更加需要种子管理人员强化自身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和运用新《种子法》来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3.4 公正执法,维护农户合法利益为保障农业用种安全,维护农户合法利益,种子管理机构需要秉公执法。近几年来,昆明市的种子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蔬菜种子,种子管理机构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对构成违法的要严厉查处,对于每一件案件需要形成“案件上会制”,不构成违法的向群众解释清楚,让群众安心用上放心种,安心生产。
3.5 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确保种子质量
3.5.1 加强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根据农业部的相关要求,每年春季都要组织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种子管理机构人员深入到全市各乡镇检查种子市场。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否经营、代销没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标签标注是否规范,种子质量是否达标,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是否有未审先推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销售等。
3.5.2 严格市场抽查,把好种子质量关为强化市场管理,保证种子质量,每年根据云南省种子管理站的相关要求,昆明市种子管理站都对昆明市市场上销售农作物种子进行质量抽检。2017年春季市场专项检查中共抽取了农作物种子37份样品,代表品种37个,通过室内检测,包括净度检测、水分检测、发芽率、纯度检测,合格率100%。通过市场抽查,检测种子质量,保证了农户的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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