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源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几点认识
济源市农牧局 王爱根
新型职业农民就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一项简单的教育培训任务,需要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重点是要构建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国家制度体系。
教育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这是由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的鲜明特征决定的,要做到“教育先行,培训常在”。
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通过认定,明确认定条件、制定认定标准、实施动态管理,才能使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稳定下来,并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对环境、对社会承担责任。
制定扶持政策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只有配套真正的扶持政策,才能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小康社会打造一支用得着、留得住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我们应主要在土地流转、生产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给予新型职业农民一定程度的倾斜。
济源市自2004年开始,连续十几年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培训农民41 000多人。2014年转型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也就是说培训的方向由让农民“走出去”变成让农民“留下来”,并且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培训对象也由普通农民转向新型经营主体。近三年,济源市培育小麦玉米、林果花卉、烟草生产、生猪养殖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近千人;培育蔬菜园艺工、林果园艺工、农机维修工、蔬菜制种员、涉农企业工、农机操作员等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近600人,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济源市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三化”同步发展全局,解决未来“谁来种田”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抓住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根本和命脉。
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迫切需要高素质的职业化农民来解决农村“今后谁来种田”“怎样种好田”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真正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一方面,引导优秀的人才进入农村;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目前,农村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关键在于激发农民自身活力。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结合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并大胆试验,积极探索路径和方法,主要包括三项基本任务。一是探索构建一套制度体系,包括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体系,力争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在政策上取得突破。二是培养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以“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针对重点对象开展系统教育培训,结合认定和扶持,加快培养一批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据此建立健全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培训,提供生产经营性服务,逐步落实扶持政策,让新型职业农民真正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