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出在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10个蜂业主产省,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支持蜜蜂良种场或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养蜂业装备现代化水平。
《通知》提出,各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养蜂业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节本增效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重视蜜蜂授粉酿蜜“月下老人”作用和“健康益友”作用,围绕养蜂业关键技术和薄弱环节,以良种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为重点,探索建立蜂产业提质增效、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国蜂业发展质量。
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支持蜜蜂良种场建设。在充分考虑蜜蜂良种需求的基础上,选择蜜蜂良种育繁推体系基础较好的区域,新建或改扩建1个年生产1万只以上西方蜜蜂生产用王的种蜂场或年生产5000只以上中华蜜蜂生产用王的种蜂场。支持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选择1个龙头企业实力较强、产业链健全的蜂产业优势区域,以现代化养蜂基地、区域品牌培育和技术示范推广等为重点,提高蜜蜂标准化养殖水平,打造产加销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区域内蜂群要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西方蜜蜂达3万群以上或中华蜜蜂达1.5万群以上,生态环境优良,技术力量较强,蜂农合作社发展较好,产品加工营销有基础的县(区)。提升养蜂业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养蜂机械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对养蜂机械实行敞开补贴。
据悉,中央财政通过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每省安排500万元;各省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实施内容,科学测算细化补助资金,明确具体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支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