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俊皓
半价房,即90万的房子,45万就能拿下。这个你信吗?反正我不信!可在浙江衢州却有一群人信了,而且把钱打给了能拿到半价房的有能耐的人,结果可想而知,钱砸在了水里。最终,半价房的始作俑者——执法部门的干警麻某及其妻子卓某,分别被衢江法院以诈骗罪处刑11年和7年,并各处罚金20万元和7万元。国庆前夕,一审判决麻某、卓某夫妻俩被分别送往监狱服刑。
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哎,老吴!我这里有低价房出售,你想不想弄一套?价格低得你想象不到,90万的房子,40万到50万就可以搞定!
那怎么可能?不会是来路不正的房子吧?
老吴你还蛮有想象力的,这房子是房产公司送给省里一个领导的,急于脱手而半价出售。我老婆的一个小姐妹与省里的这个领导关系很好,她提供的消息,并让我负责联系买主,只有1、2套,你想要得赶紧。哦,对了,你买了这个房子,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传出去之后省里的领导就有大麻烦了。
神秘兮兮向老吴推销半价房的男人,姓麻,是浙西龙游县某执法部门的普通干警,老吴与麻某认识也多年了,老吴想想房产公司送几套房子给省里的领导也是很正常的,现在反腐力度这么大,领导急于脱手低价出售也在情理之中。于是老吴问麻某,房子在哪个小区,几楼,有没有车位等情况。麻某告知,房子在某小区里面,好像是二楼,120来个平米带车位的,具体情况要同麻某妻子卓某联系了。
经过联系,老吴最后决定购买这套房子,并把45万元的购房款打给了麻某,麻某又把该款转给了妻子卓某。卓某后来也參与推销“半价房”的行列,两人成了“半价房”的推销专业户,推销对象基本上是自己或妻子的熟人,甚至是亲朋好友,而所得的购房款,麻某基本上转给了妻子卓某。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麻某推销“半价房”的事传到了其单位,而且有人反映购房款打给麻某以后,麻某却迟迟不让看房。单位纪检部门接到举报后介入调查,一起夫妻诈骗案件也随之浮出水面。
欲留少妻设局行骗
那么,一个好端端的执法部门的干警,为什么要骗钱给妻子呢?妻子要这个钱干啥?
事情还得从麻某的婚姻说起。麻某出生于1970年,从农村考上警校,毕业后进入了执法部门。之后娶了媳妇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女儿,但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俩于2005年分道扬镳。2008年,麻某认识了比他小16岁的现任妻子卓某。当时卓某在歌厅、酒店做领班,还兼做美甲小生意,父母是农村的农民,她是独生女。两年后,双方登记结婚,由于年龄相差太大,卓某不好意思把结婚的事告诉自己的亲人,换言之,是瞒着父母与麻某结婚的。
由于婚后生活开销较大,麻某20多万元积蓄很快就用完了。双方各有各的朋友圈,共同语言少,感觉不是一路人。再加上卓某为了谋生经常跑金华、杭州,双方聚少离多,期间,卓某还隐隐约约地表示想与麻某离婚,觉得这样的生活没有幸福感。麻某却认为自己的铁饭碗还是压得住与卓某年龄上的差距,只要在经济上满足对方,婚姻还是能够维系下去的。
卓某跑杭州时,想买杭州武林路上的房子,几十个平米要300多万元,她向丈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要丈夫出面借钱,麻某为了留住少妻,便一口答应了,并且想出了“锦囊妙计”——推销“半价房”向人“借钱”。
夫妻双双获刑入狱
此案经衢州市中级法院指定,由衢江法院管辖,由于案情复杂,衢江法院于今年国庆前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查明, 2016年1月至10月期间,麻某虚构卓某小姐妹认识的领导在龙游县某小区有低价房出售,向他人推销房屋,告知该小区120左右平方米带车位的房屋,价格只需30万至45万元不等。麻某在推销过程中,卓某假借小姐妹的名义给麻某发含有低价房内容的信息,麻某将这些信息传递给相关人员,以至于这些人员基于相信存在特殊渠道的低价房,分别向麻某支付购房款,其中吴某、胡某、方某等三人分别支付“半价房”购房款各45万元,还有七人分别支付43.5万元、40万元、30万元不等,经计算,十名被害人共支付麻某购房款367万元,麻某多次向卓某账户转款,共计300余万元,卓某将此款部分用于购买衣物、美容等消费,部分放在男友张某处。
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麻某银行账户内资金约90万元,卓某的男友张某向公安机关交纳4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麻某、卓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22万元(除去麻某、卓某向受骗人退还部分购房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麻某系主犯,卓某系从犯,遂依法以诈骗罪对两被告人作出了开头的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