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维 张家来 郑兰英 熊德礼
(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武汉 430075)
为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精准灭荒重大决策,湖北省林科院组织专题调研组就湖北省林业精准灭荒所涉及的有关政策和科技支撑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研事先对调研内容、地点、路线等进行了科学规划,以保证调研结果客观公正及代表性。分层抽取湖北省5大生态区9个县市区作为调查对象、共调查25个乡镇,72个村组(林班)。调研组采取座谈访问、资料核对、现场勘察等方法获取本次调研一手资料,希望本次调研成果能为有关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湖北省全面完成精准灭荒任务有所帮助。
所谓“精准灭荒”就是要采用精细无误操作方式,以达到准确可靠灭荒效果的目标。“精准灭荒”不同于往常粗略模糊作法,力求杜绝遗漏或失误现象。精准灭荒是新时代湖北省林业工作全新思路和要求,通过精准灭荒行动努力实现全面绿化湖北的目标,对湖北林业事业具有划时代意义。
我国新时代三步走第一步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荒山就等于穷山,与小康社会格格不入,我们不能把穷山恶水带进新时代。千百年来农耕文化一直向山林索取,加之历史上战乱等原因,多数时期是少造多砍,甚至只砍不造,给后人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世界。建国以来虽然有大炼钢铁、政策不稳等造成较严重毁林现象,但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林业发展,紧抓造林不放松,森林资源和林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不可否认,我国林业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就森林覆盖率而言,邻国日本和韩国都达到60%以上,就是印度也高过我国,荒山业已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最宽短板。重拳出击,消灭荒山,还清历史老债,我们才能开启山区全面建设小康之门,昂首阔步迈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习总书记近期在湖北视察工作时指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目标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无一不与荒山绿化有关。试想一个荒山秃岭的穷乡僻壤,没有绿色谈何产业,环境恶劣又怎会“宜居”,如此还能奢谈什么社会文明和生活富裕,由此看来消灭荒山全面绿化成为治理有效的第一要务。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三大战略之一,习近平同志讲“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何谓“生态文明”,如何“大保护”,实际上习总书记也给我们指明了方向,那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林业在长江经济带占有举足轻重地位和不可替代作用,但就湖北省林业发展现状而言与其要求极不相称,GDP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微不足道,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许多地方拿着簸箕下地育苗,扛着锄头上山造林,握着镰刀进山抚育,“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在林业行业得到了很“好”印证。省委省政府提出“精准灭荒”,抓住了湖北省林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湖北省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过程中率先垂范的一次重大行动,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全力灭荒,大力发展森林资源,振兴林业,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中树立榜样,同时也相信其他省市会迅速加入到灭荒大军中来,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蓬勃发展。
荒山是三农问题顽疾,荒山与贫穷相伴,灭荒能够致富。通过植树造林脱贫致富典型比比皆是,有大型龙头企业如“燕加隆科技营林有限公司”近几年植树造林上千公顷,企业效益良好,也带动蕲春等地一方经济发展等;有中小企业如来凤林发苗木产销专业合作社2013年通过流转荒山97.3公顷,种植茶花、桂花、药材等,到2016年企业实现年纯利润470万元,全村在册107贫困户中有48户受雇常年务工,户年均收入1.4万元,22户零散工,户年均收入7 500元,37户参与药材种植,户年均收入2.4万元,全村农户年务工收入合计172.5万元,加上每年每亩520元土地流转收入,全村贫困户已经全部脱贫。英山县孔坊乡樊家冲村香榧基地2013年流转荒山10公顷,通过参股控股经营规模已达200公顷,定向扶贫户193户,占周边4个村组贫困户数50%,每户可免费获得30株香榧大苗,每年按比例分成收入3 000元,加上贫困人口每年受雇务工平均收入8 500元,贫困户年均增收1.1万元以上,基本上实现脱贫目标。英山县孔坊乡陈家塆村郑某桥(60岁)是该村精准扶贫户,在当地油茶场业主方某海处务工年均增收1.2万元,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凡此种种,贫困人口山区多,山区脱贫基本出路还在灭荒植树造林。
坚定信念、坚强决心是我们决战精准灭荒制胜法宝,信念不是说有就有、说无就无、虚无缥缈之物,我们的信念和决心来自于党中央扶贫攻坚战的战略决策,来自于省委省政府消灭荒山、全面绿化湖北的重大决定,还有改革开放近40年来湖北省拥有的经济、科技实力作坚强后盾。说到底还是人民群众不甘贫穷落后、追求高质量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及优美生态环境的社会需要使得我们退无可退、不得不痛下决心同荒山作最后一战。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荒山说“拜拜”,该喊的口号一定要大声喊出来,一扫心头上那些畏难情绪及所谓的“合理说法”,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精准灭荒部署中来。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更何况我们并不“移山”,只是“上山”,“上山”并不打虎,只管栽树。我们必须坚定信念,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夺取精准灭荒战役最后胜利。
全民动员不仅仅为了造声势,而是精准灭荒现实需要,首先荒山权属者涉及千家万户,精准灭荒与他们利益直接相关,只有他们积极参入,精准灭荒才能一个也不会少,不落一户,否则难免冒出“钉子户”,其成果就会大打折扣。其次精准灭荒不仅要消灭荒山,还应该通过此次行动进行一次全民教育,让人人成为爱林护林使者、森林防火志愿者、生态安全守护者,如若只顾灭荒,目的只达一半,甚至是一小半。再次林业部门在精准灭荒行动中担任重要角色,包括组织协调、科技支撑、苗木调运、检查验收等都是分内之事,但不可能大包大揽、包打天下。下面是一些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以窥豹一斑。
(1)国土、农业部门。焦点是“耕地”与“林地”之争,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原有坡耕地,在国土、农业部门看来属于基本农田,定为“耕地”,实际上荒芜多年,有的甚至达十年以上,此类情况山区县市比较普遍,如谷城盛康镇筒车村、艾畈村等等,当地农户早已自发种植一些木本粮油树种如油茶、板栗等经济林树种,也有杉木、湿地松等用材树种。此类问题应按照“三尊重”原则解决,即尊重自然、尊重现实、尊重农户意愿等。油菜是油,油茶也是油,像这些木本粮油树种国土、农业部门应该予以承认,而像杉木、松树等用材树种应该由林业、国土农业部门采取“双向承认”办法解决,即林业部门承认“地”,国土农业部门承认“林”。靠低产低效山坡地解决不了多大粮食安全问题,退一万步讲,真正到了万不得已时候,一夜之间就可以将林地改为耕地,不费吹灰之力,但将荒地变成林木就不是一两天的事,十年树木得费九牛二虎之力。二是所谓的“占补平衡”。近年基本建设占地不少,大部分是基本农田,为了保住“红线”,来了一个“占补平衡”,说白一点就是将林地改为耕地,如浠水县洗马镇某树村、某家畈村各毁竹林、杂树等9.3公顷、8公顷,并冠以“低丘岗地改造项目”,而改造后又规定可以“宜林则林”,像浠水县兰溪镇某马山改造后又重新造林,面积133.3公顷,翻来覆去折腾,里面有巨大利益输送。像这种明目张胆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对着干的行为要明令禁止,对其中违法违纪人员应查实法办。
(2)矿业部门。湖北省大大小小的矿区遍布全省,既有煤矿、铁矿、铜矿、磷矿、硅矿等,也有采石场、取土场,几乎所有遗弃矿区都没有恢复或恢复不完全,尽管收取了所谓“植被恢复费”,但无一例外都没用在矿区植被恢复上,原因很多诸如技术难度大、费用高昂等,但主要原因还是“不上心”。矿业部门别以为交了植被恢复费就万事大吉,你们可是破皮烂肉、千疮百孔始作俑者,恢复植被就是恢复名誉,要主动参与、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事前承诺,不要把烂石滩、不毛地等恶名流传万世。财政部门既然收了“植被恢复费”,就要“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在精准灭荒行动中,列出专门预算,痛快解决矿区植被恢复问题。科技支撑主体也要迅速行动,尽快解决有关技术难题。
(3)水利水电及旅游部门。水利水电部门与精准灭荒集合点在库区,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功能使库区直接受益,水利水电部门库区灭荒责无旁贷。湖北省大的有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小库区则不胜枚举,库区荒山不在少数,像丹江口库区江北就有数千公顷石漠化荒山。如果说别处精准灭荒还存在投入方面问题的话,那么水利水电部门以其雄厚经济实力就不会有任何“钱”的难处。我们要以这次精准灭荒行动为契机,在库区建立长效补偿机制,不再就事论事,做到有荒必灭,真正使库区变得无山不绿、有水皆清。
旅游部门景区荒山也普遍存在,如大悟十八潭景区就有几十公顷荒山。荒山绿化本身是景区自身建设的基本需求,有需求就应该有行动,旅游部门要借此机会一举灭掉景区所有荒山,没有任何价钱可讲。景区灭荒比一般灭荒要求应更高,应结合景区建设及自然地理条件等优化树种结构,将绿化点变成景点。
要想做到应灭尽灭,关键措施是亮出所有荒山底牌,结合这次荒山调查,将本县市荒山信息公之于众,包括荒山位置、面积、立地条件、成荒原因、权属关系等网上公开发布,一来有利于监督,二来有利于林地流转等,好处多多,唯一不利方面就是有些“丢面子”,不愿“丢面子”者多半心怀叵测或留有后路,其实属于滥竽充数、假搞精准灭荒。
应灭尽灭还要通过大规模灭荒行动,激发、带动全民植树造林热情,开展各种形式灭荒活动,如义务植树、个人捐赠、农户自造、多种纪念林等,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不留任何死角。
多大面积才算荒山,有人说0.1公顷,也有人说0.3公顷,0.8公顷的,见仁见智。如果说操作策略上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首先灭掉“可视”范围内荒山,然后依次推进,完全是一种正确选择。但如果将操作策略当成荒山定义则会出现逻辑问题,如果说可视范围为0.7公顷,其他地区为3.3公顷才算荒山,那么特别地区、边远地区就可定为10公顷、15公顷,甚至20、30公顷了,这样还需要灭荒吗,只需嘴上说说荒山就没啦,难怪基层有关县市同志讲“精准灭荒在我们这里是个伪命题”。本文倾向于三年内凡不能通过封山育林等形式自然成林的荒山荒地都要纳入精准灭荒范围,做到应灭尽灭。此外加上“可视”二字,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反而失掉了政府精准灭荒行动应有的形象和面子。
精准灭荒是省委省政府组织领导的一次重大战役,我们必须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省灭荒任务,在经济技术条件允许前提下要尽力而为,力求预定期限内尽快达到绿化效果,下面就不同经济技术水平及造林难易程度分述湖北省几种主要灭荒模式及途径。
(1)矿区绿化。矿区绿化无异于“石板栽花”,主要是客土植树成本较高。经济技术条件较差的地方可采用二阶段造林法,即第一阶段少量客土种植一些强耐性藤本如爬墙虎、葛藤、紫藤、三叶木通等攀附藤本植物或马桑等灌木。第二阶段待积累些许土壤和腐殖质时,再考虑种植抗性较强灌木或其他先锋树种等。两个阶段之间历时较长,关键是第一阶段必须保证成功。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的地方可以采取打穴客土直接造林或网格控制客土造林的方法,许多高速公路和铁路两旁岩石裸露坡地绿化就是采用上述方法,值得参考借鉴。
(2)石漠化(荒漠化)造林。湖北省石漠化荒山面积较大,常见有零星蔷薇科植物(刺类植物)或小灌木分布,石漠化地区往往是贫困地区,搞大面积整地造林,经济上承担不起,只能补种一些灌木或小乔木,如白花刺、马桑、胡枝子、黄荆条等。如果经济技术条件许可,不妨小面积高规格整地造林做示范,引领日后石漠化荒山造林发展方向。
(3)火烧迹地造林。湖北省森林火灾往往由地表火引发,能否安全渡过幼林期,抵御可能发生的地表火是灭荒成败的关键,经济条件许可应考虑结合整地一次清除地面可燃物,如五节芒(俗称芭茅)、白茅(俗称思茅草)等,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除做好防火工作外,可选择速生且萌发能力很强的树种如泡桐、厚朴等作为造林树种,快速郁闭成林,日后自然演替能短时间内清除强阳性植物五节芒、思茅草等。鄂南通山等地还可以在芭茅地上营造楠竹林,依靠地下强劲竹鞭的穿透力逐渐淘汰地上的芭茅。
火灾频发迹地造林还要要注意两点,一是建好隔离带,包括空白隔离带和防火林带,二是尽量营造混交林,避免连片松、杉类等针叶纯林。隔离带设计及混交树种搭配技术要求较高,不能一概而论。
(4)幼林抚育管理。幼林抚育管理是能否成林关键措施,但往往不能引起足够重视,总以为树栽下去就万事大吉,结果是“一年苗比草高,二年草比苗高,三年有草无苗”。育林抚育管理方式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保证幼林成活并正常生长发育到成林阶段。鄂西北等少雨地区在一定面积范围内应从山脚到山头依次建立梯级蓄水池,满足幼林抗旱需要。除杂、除草也是幼林抚育管理的必要措施,手工操作效率低下,可采用割草机等小型农机具代替手工操作提高效率,尽量不用药物除草,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得不偿失。
(5)精品战略,精品战略也可以说是品牌战略。在精准灭荒过程中我们不能一味追求速度,草草结束战斗,应有所突破和创新,一是要在难造林地如矿区、石漠化地区绿化成功,且能在相似地区有效复制和推广。二是要建立高效林(包括经济林、用材林等),通过辐射带动周围贫困户脱贫。精品战略有普遍意义,全省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创造出一批精准灭荒精品,尤其现有荒山面积不到林业用地面积0.5%的县市,像谷城(0.22%)、来凤(0.33%)等,打造精品、灭荒脱贫应该成为此类地区精准灭荒主旋律。
(6)封育结合,是指通过封山和适当补植方式达到灭荒目标的模式。封育结合适用于斑状或稀疏林荒山,其优势是省工、省力,成本低,但效率也低,耗时短则三年、五年,长则十年、八年。湖北省此类荒山分布面广,面积较大,一些看似有林、实则荒山的地段不在少数。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多,人为干扰减少,为封育结合模式应用和推广提供了比较理想外部环境,只要坚持下去,会逐渐显现出良好效果。
备足苗木既是精准灭荒对策,也是实际工作需要。没有苗木,造林灭荒只是空谈,湖北省三年灭荒共需各种苗木7亿余株,需求巨大,缺口也大,仅大悟县苗木缺口就达500余万株。解决苗木问题还是老办法——计划下的市场调节。省、县两级要有指导性计划,特别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精准灭荒现实需要制定出苗木生产计划,鼓励苗木骨干企业、育苗大户(专业户)等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变以往培育园林绿化苗木为荒山绿化苗木,也鼓励有技术优势、育苗经验丰富个人或团体开展灭荒育苗,生产适销对路苗木品种。一般来讲不提倡从外省调苗,最好省内解决,即使外调苗,也应限制在湖北省周边地区,以提高造林成活率。各级林业种苗管理机构在未来3年内要围绕精准灭荒做好苗木供应及调剂工作,充分保证造林用苗。
毋庸讳言,每当国家有重大项目时,总有些人会动“歪脑筋”,有以权谋私的,也有弄虚作假的,估计精准灭荒也不例外。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跟进,跟踪监督精准灭荒行动全过程,特别是对关键人、重点环节、重要地段等实行全程、全方位监控,防患于未然,保证青山流“绿水”,不淌“浑水”。
(1)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严禁各地以所谓“统筹、整合”的名义占用、挪用精准灭荒资金。
(2)严禁有林(主要是指幼林)充荒、虚报面积、以少报多等手段骗取项目资金,把好设计、验收关口,对设计、验收人员要集中培训、统一标准,有关结果、结论一定要张榜公式,对徇私舞弊或以权谋私者一旦发现要严惩不贷,进行通报,以儆效尤。
(3)做好精准灭荒与其他国家项目衔接工作,精准灭荒是省级重点工程,有别于其他项目投资力度,要一项一算,不搞项目间重叠交叉,同时鼓励社会捐资或合法融资投入到精准灭荒行动之中,这对于一些造林难度大、投入大灭荒项目是非常必要的。
一个造林季过后,要对上季精准灭荒行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总结,确认精品、成品,淘汰次品、废品,赏罚分明,举一反三,保证灭荒质量,收到实效,也有利于以后精准灭荒工作顺利开展。
(1)建档立卡。精准灭荒也是某种意义上“定点灭荒”或“定点清除”,要结合前期荒山调查,将每块荒山建档立卡,包括权属、地理位置、海拔高度、荒山类型、面积、立地条件等详细信息,也可以将相关信息标识于图,进行所谓的“挂图作战”。
(2)建立科学评价体系。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式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系统,对造林设计、树种选择、整地方式、幼林成活率、成活状况、造林成本等进行综合评价,相关评价宜交由独立第三方完成,以示公正。
(3)建立激励机制。对精品进行适当奖励,对次品、废品等要限期处理,补造甚至重新造林,责任直接到人,而且“费用自理”。
我国铁路、公路网基本成型,就像是人体有了大动脉,乡村公路属小血管,但最后“一公里”毛细血管往往容易忽略。大家都知道毛细血管到哪里,人体组织才能活起来,毛细血管不到的地方就是死组织。灭荒前哨在山上,只要我们把道路交通基建投资零头的零头放进山里,将“村村通”往前顺延到“山山通”,做到林区道路山山相连,使物资、能源等顺畅地流到山头,就能有效保护、巩固灭荒成果,还能使资源“活起来”,整个国民经济也就真正成为一个活的有机体。
有了“山山通”,我们不仅能够有效进行精耕细作,还能够“广种薄收”。几公顷、上十公顷精耕细作还可以,几百公顷、甚至上千公顷林分如何精耕细作。“广种薄收”体现规模效应,“广种”不一定“薄收”,而是“丰收”或“暴利”,精耕细作示范效应与广种薄收规模效应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才是切实可行办法,也是好办法。
“速生丰产”与“精耕细作”类似,也是有条件的,山高路远的地方想要速生丰产简直是痴人说梦,不妨换作“慢生珍贵”,在人烟稀少边远山区种植一些珍贵树种如金丝楠木等,不仅实现了灭荒目标,而且仅就经济效益而言也不在“速生丰产”之下。速生丰产解决眼前急需,“慢生珍贵”则利在长远,二者相辅相成。
有了“山山通”,我们才能够实现对所有森林资源全面实行有效经营管理,把资源变成真正资产和财富,三年脱贫攻坚也有了现实基础,林业事业也不是现如今国民经济“搭头”,而应该成为“大头”。
“灭荒不灭火,造林白忙活”,火灾既烧毁林木、生成荒山,又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造成社会动荡。火灾既是天灾,也是人祸,天灾无法,人祸可控,结合本次精准灭荒要进行一次全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三不管”边远地区是森林火灾重点地区,要强化村组、乡(镇)际、县市际间联防联治,特别是村组之间要建立半专业化森林防火联队,形成制度,有人抓、有人管,须知火灾是没有边界的,要把他村当做咱村管。
湖北省已初步建立起生态护林员制度,组建了一定规模护林员队伍,应该说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但基层一些地方硬性规定护林员必须是贫困户,不管其是否具备护林防火能力,还美其名曰“扶贫”,叫人啼笑皆非。我们不反对优先安排贫困户就业做护林员,只要他们能胜任工作,但从现实情况看,由此安排的护林员往往是一些残疾人,他们自身难保,将如此重要岗位当做福利,简直把森林防火当儿戏,误民害人,主管部门必须对全省护林员队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纠正上述错误做法。
此外,还要一如既往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如林火监测、设施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等。
(1)长期责任制。对于有关县市、乡(镇)、村主要领导而言是任期负责制,要将精准灭荒纳入有关责任人政绩考核,并记录在案。有关权属者连同其精准灭荒相关信息长期保存,其他如执行主体、支持主体等有关协议、工作状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样长期保存。所有相关人员对精准灭荒都负有长期责任。
(2)责任追究制。权属者既是精准灭荒受益者,也是责任人,对幼林抚育、森林防火等负有主体责任,特别是三年过后到成林期间的空档期要及时履行管护责任,如因责任问题出现复荒,要责令限期灭荒,否则进行必要惩罚,甚至赔偿损失,其他相关人员也要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灭荒持续制,也可以说是荒山动态管理制。由于采伐、占用、灾害等原因,荒山会呈现动态变化,今年去了,明年又来。首先是要进行动态监测,掌握荒山变化信息到山头地块。其次坚持“谁造荒谁造林”原则,采伐林木要当年更新,占用林地要及时恢复原貌,火灾致荒要查明原因,当事人除负法律责任外,还要承担灭荒费用,无能力行为人要依次追究其家庭直至村集体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