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东
众筹指融资者借助于互联网众筹融资平台为其项目向大众投资者融资,投资者以少量的投资金额获取融资者的实物(如预计产出的产品)或股权的融资方式。众筹通过互联网有效匹配了资金供给与需求,为初创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且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是传统风险投资的一种重要补充。
融资便利 发展迅速
全球互联网众筹起步于2001年,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呈现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的众筹平台600个,比2007年增长5.25倍;2014年有1196家,同比上升34.53%,融资规模达到162亿美元,同比增长165.57%;2015年升至1544家,同比增长29.10%,融资规模比2014年扩大了2倍多,总额达344亿美元,同比上升112.35%。2010年至2016年,全球互联网众筹融资规模保持8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于2016年达到1989.6亿美元,预计2025年全球众筹市场众筹规模将达到3000亿美元左右,发展中国家众筹规模将达到960亿美元。
美国众筹融资规模和数量位居全球之首,其中Kickstarter是世界最大的众筹平台。根据官方数据,在2013年,有300万用户为该平台公布的近2万个项目筹资4.8亿美元,用户比2012年增长33%,筹资金额上升50%。2014年,通过该平台实现的额资额已超过10亿美元。2015年平台成功资助了9.5万个项目,成功筹集资金20亿美元。2016年,参与众筹项目的用户达到350萬。到目前为止,全球已有1000万人使用Kickstarter众筹平台,资助了116258个项目。不管是筹资总额,成功筹资的项目数量,资助者数量,还是海外资助者数量,Kickstarter都超过了所有其他平台网站的总和。由于业绩突出,它在2010年被《时代周刊》评选为最佳发明之一,2011年被授予最佳网站称号。
Kickstarter创建于2009年,平台地点在美国纽约。最大的特点是大众化,门槛极低,任何人都可以无需支付手续费捐赠自己有意向的项目。该网站致力于支持和激励创新性、创造性、创意性的活动,提供“有创意、有想法,但缺乏资金”与“有资金,也愿意捐款支持好创意”的平台。用户一方是有创新意愿渴望进行创作和创造的人,另一方则是愿意为他们出资金的人,然后见证新发明新创作新产品的出现,运作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而有效。网站创始人相信,一个好的创意透过适当的沟通可以快速地广为流传,与此同时利用众人的力量集结资金,给予精神鼓励,让创意者更实际也更有勇气实践自己的好点子。
Kickstarter网站欢迎的创意性活动包括音乐、网页设计、平面设计、动画、作家以及一切有能力创造以及影响他人的活动,具体涉及电影、音乐、美术、摄影、戏剧、设计、技术和食品等13类,只要能够让别人出钱。如果没有人愿意出钱,那或许只能说明大家对你的创意不感兴趣。
迄今为止,在Kickstarter平台上众筹成功的项目共计73546个。其中的61%融资额在1000美元和9999美元之间,超过10000美元的不到40%,融资额达10万美元的项目更是少之又少,只有2%。多数项目融资达标率在150%以内,最初设定的目标额也多集中在合理区间,和预期的市场需求较为符合,结果促进了项目的成功融资。
加利福尼亚州马金·卡拉汉计划创作一部关于“半人半妖”的新漫画,第一期的创作和宣传费预计1500美元。她给kickstarter网站写了一封介绍信,希望有人能够提供小额捐款。对捐款者的回报是,捐5美元可以得到一册带有作者签名的漫画书,捐100美元可以得到一个带有以漫画故事中主人公为饰物的包,当然这些许诺只有收到的捐款超过1500美元才会兑现。结果卡拉汉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拥有了这笔捐款,感到非常满意。
再如,美国19岁女生梅根·格拉塞尔是少女文胸公司Yellowberry的创始人,这家公司主要向十几岁的女孩出售适合她们年龄的文胸,并传达各种积极向上的信息。在与零售商店洽谈合作事宜屡屡受挫后,格拉塞尔决定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为了把生意做大,她选择使用Kickstarter众筹平台,目标是筹集2.5万美元。到2014年春天,她筹得4.2万美元,成为Kickstarter众筹平台最成功的项目之一。
绝大多数众筹平台实施的都是“All or Nothing”(获得一切或一无所有)原则,即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融资目标,筹资失败,所有募集款项原路退还给投资者。数据显示,Kickstarter众筹网站的失败项目达59.55%,其中19%一分钱都没有筹到,63.1%只筹集了目标额的1%~20%,有大约0.7%获得目标额81%~99%,仅差一点就成功了。从类别上看,科技、时尚、新闻杂志和手工制品项目的失败率略高。
法规严格 监管有力
互联网众筹的核心优点在于其特别的透明性,这种全新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创业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融资效率。目前与这种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高速发展不相匹配的是监管缺失,不利于其健康发展及可能风险的规避。近年来,与互联网相关的创新行业已经成为欺诈的“热土”。2015年9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内华达州地区法院对Ascenergy公司提起了欺诈控诉。
该公司从表面上看属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并已经借助股权众筹平台融资500万美元。但是调查发现,该公司大约只有2000美元被用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绝大部分资金被转移到不同的实体,其中网页和移动应用开发商店Pyckl获得380万美元,还有一笔10万美元被转移到Alanah能源公司。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众筹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与欺诈,总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发生,但是Ascenergy公司欺诈行为的速度和规模还是让整个行业为之震惊,突出体现了对于众筹平台和传统经纪交易商进行监管的迫切形势。在这中间,众筹平台的功能类似于协助众筹产品营销的“公告栏”,而传统的经纪交易商必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为经纪商,并且在美国金融业监管局严格的规则下运行,对于所有的新项目都要提供详细的尽职调查程序。而众筹行业目前还没有得到系统性监管,因此需要一个对于在线众筹平台的全新监管视角,平台仍然需要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但相较于传统的经纪商,接受较为宽松的监管。endprint
目前,多个平台都叫停了Ascenergy公司的众筹项目。这些平台通过审查程序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保护了投资人利益。作为可能是股权众筹诈骗在美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第一个案例,让从业者意识到,适当监管自律的门户网站的重要性。一个持续出现欺诈项目的平台可能会危及整个众筹行业的可信度。Ascenergy项目为众筹行业提供了一次打击欺诈犯罪的绝佳机会,让业内人士和平台携手合作、应对挑战。利益相关各方必须尽快制定一套合理的、互惠互利的、能同时保护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制度。虽然彻底清除证券欺诈的风险和行为绝非易事,但可以从错误中学习和改进,为众筹行业发展提供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針对众筹蓬勃发展的态势以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012年4月5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草的“JOBS法案”(《初创期企业推动法案》) ,正式将众筹融资合法化。“JOBS法案”第三章《众筹法案》在《1933证券法》第4(6)条基础上创设了“众筹”这一新型豁免制度,构建出一种发行人通过众筹平台这个互联网中介向个人投资者开展小额证券融资的全新豁免形式,股权众筹是其代表之一。该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便利特定小额交易,同时防止在线证券发行的欺诈。2013年10月2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了关于JOBS法第三章《众筹法案》实施规则的建议稿,详细规定了众筹平台的发行规则、投资限制和发行要求等细节,重申对投资者的资格审核要求。某些细节比“JOBS法案”规定的基准更严格,体现了严厉的监管倾向。
2015年10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依照“JOBS法案”第三章,在建议稿基础上发布了众筹规则,该规则于2016年1月29日生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于证券类众筹的界定与JOBS法案第三章的定义和框架保持一致,对2013年建议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和说明。在对众筹发行设定专门豁免的同时,强调发行人应受到发行限额、发行信息披露的约束、发行经纪商和众筹平台应得到有效的规范、个人投资者应受投资限额约束等。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众筹规则共分为五大部分:众筹发行豁免的一般性要求、发行人的规制要求、众筹中介机构、众筹平台、其他规则,共计20个条文。通过上述条文,可以看到美国众筹法律制度呈现的逻辑是,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和效率、投资者公平投资权和保护、众筹中介机构职责和众筹市场发展三对立法目标的平衡为基本理念,在此基础上对发行豁免要求、发行人信息披露、众筹中介机构反欺诈职责、众筹平台的安全港以及转售等重要制度进行专门规定,从而确立了美国众筹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和规范内容。这部法案用监管完善和金融创新推进众筹模式快速发展,对美国乃至全世界的股权众筹行业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