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珊珊
“三人桌面设计,让娱乐生活不再三缺一”,或许你没想到,这是一个麻将机品牌的广告语。对于“老麻友”来说,这可真是一大福音,从此再也不用担心“三缺一”的囧境了。其实,类似这种投其所好的广告语在众筹平台上比比皆是,正是“互联网+”让众筹这种支持创新的筹资模式迅速在网络铺开。
作为当今中国经济转型的催化剂,“互联网+”在于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传统行业相结合,以有效地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这种跨界融合模式,催生出了许多新行业的商业发展模式,而这些新行业又与生活息息相关。
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成员之一,近年来呈现出“井喷式”的增长,筹资者给出一个创意,向公众募集项目资金,投资者则可以找自己感兴趣的项目进行投资。与传统融资方式不同,众筹门槛低、范围广、模式也更加多样化。然而,持续走热的众筹,一方面消除了中小企业在创业时融资的“老大难”,另一方面也增添了许多监管上的“新忧愁”。
从“文艺情结”到“创业创新”
众筹一词翻译自英语crowdfunding,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有才”人缺乏资金,而有一群人喜欢这个“有才”人,通过每个人出资的形式,帮助他依靠才华来完成某个项目。
在《众筹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中记录到,2001年,ArtistShare在美国成立。与我们现在在国内平台上常见的众筹项目不同,ArtistShare是一个以粉丝为基础的众筹平台,粉丝为自己喜欢的艺术家进行融资,回报就是可以参与唱片的制作过程,这种极具创造力的全新商业筹资形式同时惠及了艺术家和粉丝。艺术家有了粉丝的支持,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进行艺术创作回报粉丝,实现自己的艺术梦想;参与唱片的制作对粉丝而言也是弥足珍贵的体验与记忆。ArtistShare的成立拉开了互联网众筹行业的序幕,起到了强大的示范作用,也被誉为是“众筹金融的先锋”。
另外一个值得一提的代表性众筹平台就是Kickstarter。Kickstarter于2009年在美国纽约成立,是一个为具有创意方案的企业进行众筹的网络平台。该平台的用户一方是有创意、渴望进行创作和创造的“有才”人,另一方则是愿意出资并且帮助他们实现这种创造性想法的人,双方共同见证新发明、新创作、新产品的出现。该网站主要针对的项目有电影,音乐,设计等,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不難发现,互联网众筹平台的起源主要集中在艺术类,是一些起步艰难的艺术家为实现梦想筹措资金的一个手段。这种低门槛的筹资模式在近年来演变成了创业者为自己的项目争取资金的渠道,其涉及的项目也不再局限于艺术类。
作为一个有着众多网民的互联网大户国家,随着“点名时间”的上线,众筹网站在2011年被正式引入中国。2014年9月中国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以创业、创新促经济发展;11月,国务院提出要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2015年9月,国务院再次提出要以“众筹促融资”,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在双创的背景下,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众筹作为一种依托互联网发展的新型投融资模式被推上历史舞台。
“兴趣”和“信任”,
是众筹蓬勃发展的心理动机
梦想还是要有的,即使手头不宽裕,一群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带着资金让你的梦想有血有肉,丰满起来。依靠群众的力量正是众筹的一大特点,它是在筹资者和支持者之间构建直接的资金传输桥梁,在短期内快速有效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创业时的融资问题。在这个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众筹的时代里,支持者也都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投资,也就是说只有“民心所向”的项目,才会获得资金支持。
什么样的项目算是“民心所向”?在众多成功的众筹案例中,兴趣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因素。兴趣往往能产生共鸣。在众筹中,投资者往往更看重的是项目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如果项目的发起人所提供的项目能够成功吸引大众的兴趣,使得大众乐于参与其中、试图了解更多细节、希望持续使用该项目的产品或服务,那么该众筹就会有很大的成功率。例如之前乐视推出的众筹项目——“我签C罗你做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只要在规定期限内,集齐1万人支持,每人支付1元,项目就宣告成功,乐视网就会签约C罗作为世界杯代言人。而众筹成功的回报就是所有支持者成为乐视网免费会员,并有机会参与一系列的后续活动。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出于对该活动的兴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行投资。再说了,该项目每个投资人出资的金额也不高,所以抓住大众的兴趣点是该项目成功最主要的因素,项目的成功也为其视频网站赢得了众多会员和用户。
此外,对众筹平台或者筹资者能力的信任也决定了项目是否能够成功。在众筹发展相对成熟的西方社会里,阿曼达·帕摩尔的唱片合约算是最经典的案例了。自从和主流唱片公司解约成为独立音乐人后,她就在Kickstarter网站上发起音乐项目的众筹,她努力和支持者们开展互动,例如允许他们在自己的身上涂鸦,以这种形式使自己和支持者之间产生联系,建立信任关系。正是基于对她本人的信任以及近距离感受过她的音乐才华,这些支持者更愿意出资买她的“能力”,为她筹资出唱片等。
无独有偶。类似基于信任而成功的案例在国内也有。你知道吗?有时候你朋友圈的一条状态就能完成一次众筹。还记得2015年,一部国产动画片轰动一时,《西游记之大圣归来》62天狂揽近10亿票房,堪称是票房界的奇迹,而片尾出现的众筹出品人的名字也成了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出品人路伟仅用一条微信朋友圈状态便筹得了《大圣归来》的宣发经费,投资人大多数都是基于对他的信任而参与。他筹得的不仅仅是宣发费,许多投资人也非常乐意通过自己的资源对电影进行宣传,有些甚至包场观看,为电影建设了更多的粉丝。利用朋友圈这个基于信任的熟人之间建立起的社交平台,让大家参与加入众筹项目,是《大圣归来》带来的新思路。endprint
中国式众筹囧境
——都是冲着钱去的?
进入中国后的众筹历经了本土化的改造。然而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式众筹的投资者在对众筹项目进行投资时,不少是基于对资金的崇拜或者仅仅是停留在对筹资者的熟人式信任上,而非对筹资者能力的信任和对该项目的兴趣。如此一来,中国式众筹中投资者极有可能仅局限于项目宣传的表面,而脱离其心理动力原理,就像一对恋人不是基于感情而是利益,那么问题就来了。
一方面,仅仅冲着众筹成功后的回报率而去的投资人一般对众筹平台的资质不够了解,也就是说,在完全没有了解的基础上,对众筹平台盲目“信任”,而这种“信任”非常脆弱。众筹热带来了商机,国内的众筹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然而在我国拥有合法众筹资格的公司数量非常少。雪上加霜的是,众筹平台在完成一项筹资之后会从中得到一笔佣金,其有动机放松对于项目的审核,因此平台上发布的项目信息真实性便会降低。已经有不少投资者吃了众筹平台的亏,刚开始他们被项目天花乱坠的宣传广告词所吸引,完全忽略了众筹平台是否具有资质、信用度如何。当他们还在满怀期待约定好的回报时,众筹平台却倒闭了,再好的项目承诺都成了泡影,平台的联系人也失踪了,投诉无门,投资的钱更是拿不回来。
其次,在中國式众筹中,投资人缺乏投资项目相关的行业知识,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当今的众筹领域,各式各样的项目应有尽有,涵盖了艺术人文类到科技产品类。在西方国家,投资者对项目涉及的领域本身就十分感兴趣,在投资前就具备了一定的背景或者专业知识,因此投资通常是有的放矢,项目风险也是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投资之后对项目资金的运转也是时刻上心。相较西方,中国式众筹中投资者更注重的是项目能给其带来的回报是否丰厚。或许在一个科技产品众筹项目里,他们连产品的功能、实用性都一无所知,就更别提其设计原理了。通常他们觉得把钱投进去就高枕无忧了,这样的投资心理,就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只要筹资者能够在宣传上打得一手好牌,骗取众筹资金不在话下。在国内,投资人无法有效控制资金流向,筹资者拿着项目资金非法集资的案例并不鲜见。
当然,监管上的缺失也是中国式众筹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众筹作为近几年刚兴起的网络融资模式,在监管上还处于灰色地带,对投资者保护难度大,也就是说,立法部门不能马上进行有针对性的立法,有些违规违法的行为也无法及时受到处罚。项目发起人如果在运作上稍有不慎,就容易触碰法律红线,成为非法集资的行为。不法分子利用制度漏洞、投资者对资金崇拜的心理进行犯罪的现象也是屡禁不止。但另一方面,投资者法律意识薄弱让众筹乱象火上浇油。众筹的风险不小,并不是所有的众筹项目都会成功,因此在投资前需要结合自身的承受能力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但许多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并没有将法律风险纳入到风险评估中,又或者根本就不进行风险评估,凭宣传的一面之词投入资金,当融资失败或筹资者有意诈骗而造成违约时,才发现当初的合同中漏洞百出,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说到底,其实众筹变“众愁”都是人性在作祟,是人对金钱的追逐让其丧失了根本的判断力。所以这个“愁”一半来自于制度设计,一半也是伴随着投资者的人性“原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