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宏伟
近日,福建、山东、陕西、四川等地的不少城市居民,可以通过智能手机软件联系对接护士上门提供专业护理服务。护理范围包括上门打针、输液、体检、推拿、导尿、催乳等。
通过“共享护士”模式,减少了患者去医院排队、挂号、缴费等时间,节省了家人外出陪护的成本,缓解了目前紧张的医疗服务资源,可以说是“互联网+卫生健康”服务的一次突破,是市场灵敏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充分体现。同时,该模式通过细分护理市场,增加了就业岗位,既为目前社会上虽已考取护士执业证书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也为已从事护理专业的人员开拓了第二职业,提高了收入待遇。而且,在中国老龄化程度日益严重、老年人口护理需求急剧增加的当下,“共享护士”也为居家养老护理提供了途径和便利。
但是,好事要有好的结果、达到好的效果,还需要多方努力共同支持、共同促进。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国家和地方要为“共享护士”提供法律及政策保障。依法促进“共享护士”有序发展、良性运作是这一新兴事物健康快速成长的前提条件。从维护患者安全、便于护士执业的角度,要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中目前已经不合时宜的部分,并相应地增加法律及政策的支持条款和力度。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当前社会实际,最大限度地提前填补漏洞。
卫生健康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共享护士”的从业规范,明确“共享护士”的从业门槛、入门程序以及上门护理的原则、范围、内容、操作规范、注意事项、违规处理原则等。努力用科学合理的标准和规范,引领“共享护士”健康发展。
做好资源整合,对“共享护士”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一方面,可结合当前各地正在开展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对该模式加以管理和引导。具体做法如下:将“共享护理”服务绑定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并将其作为可收费的家庭医生服务的一部分,收入用于家庭医生团队的奖金或补贴。家庭医生团队可以根据居民需要不断扩展“共享护理”的服务内容,由点到面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另一方面,“共享护士”还可以充分融入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当中,作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延伸和补充,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做实做细“共享护理”市场的服务监管工作。要大力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依法提供优质“共享护理”服务,也要有力打击“共享护理”形式下的不法行为。扬其长、避其短,方可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