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涛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郑州 450044)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于2015年10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阐述了高校转型发展的核心内涵,并从多个层面提出了促进高校改革转型的具体要求。对于新建应用型高校的音乐专业人才培养,则涉及到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层面的核心内容。[1]
音乐教育在经历了数年的“艺考热”和高校“扩招”之后,虽然考生在专业的选择上渐趋理性,但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音乐专业毕业的学生难以找到“合乎理想”的工作,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招聘不到真正需要的人才,表现出一种供需“错位”的现象。原因就在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所需人才的规格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却没有及时调整,培养出来的人才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即“就业结构性”矛盾。在传统办学观念的影响下,一些院校盲目复制知名高校的“高、精、尖”路线,在教学模式上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严重脱节,在专业导向上唯“获奖指标”是瞻,从而忽视了对学生专业技能“宽度”上的拓展,造成毕业生就业“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现象。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的音乐舞蹈学院创建9年来,建立了一支以本专业骨干带头人加行业名师相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坚持“面向舞台、面向社会,质量为先、特色发展” 的办学理念,奠定了以“舞台实践”为驱动,“教、学、演、练”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各项工作屡创佳绩。但是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也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自2008年始,随着“艺考热”的渐趋降温和高考报名总人数的下降,我省音乐生源总量也逐年下降,近三年来虽有所回升,但生源数量基数远低于以前。其次,部分音乐考生并非由于特长突出,而仅仅因为自身文化课考试成绩差,为了高考捷径而走上艺考之路,导致音乐生源素质良莠不齐。最后是录取层次的客观原因使然,成绩高、专业好的考生自然会被本科一批和二批录取,专科批次录取的学生在整体素质上则存在“先天不足”。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的音乐表演专业目前为专科层次招生,学生音乐专业素质和文化综合素养较差,读谱能力和音乐感受能力较低,以至于出现“老师上声乐课要先帮学生开谱子、声乐学生演唱听不懂伴奏”的现象。而文化综合素养差的学生在认知能力、自我调适能力和学习能力等方面均表现不佳,为正常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首先是课程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应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晴雨表”(用人单位和企业调研)灵活调整课程结构。如针对毕业生大量入职社会音乐培训机构的现象,增设舞蹈编导和声乐器乐教学法相关课程;针对学生入校钢琴弹奏基础较薄弱甚至零基础的情况,可选用简易入门教材或适当延长钢琴辅修的开课周期;针对越来越多学生选择参加招教考试的实际需要,可在相关主干课程中增加“键盘弹唱”和“讲课”环节等。
其次是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应不断完善。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业成绩评定中要重视过程性评价,并与学生管理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形成科学的培养评价体系。
最后是开创校企合作的新格局。校企合作是达成学校与企业、用人单位合作互惠、优势互补的有效途径,是高校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必要环节。音乐舞蹈学院在与企业和用人单位合作共创方面已经具备良好的开端,例如同河南省歌剧舞剧院的长效合作、同郑州黄河交响乐团的合作等,但仍需开发“产教融合”校企之间深度合作项目,方能使人才的培养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应用型人才的特征是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运用知识、技术和现代工具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应用型人才能够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社会实践,并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具体内涵是随着高等教育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2]。因此,音乐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重在突出“实践性”和“适用性”,就是指音乐专业应用型人才既要具备较强的社会艺术实践能力,又要具备较“宽”的专业能力和素养,能解决社会音乐实践活动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使最终培养出的人才规格与社会用人需求之间“无缝对接”。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文化事业的逐步繁荣,社会对拥有一技之长、能够在社会生产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发挥实际作用的“应用型”人才青睐有加,急需大量“应用型”人才充实到经济文化建设的一线。在此背景下,社会对于音乐人才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阶段的转化以及“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社会不仅需要“高、精、尖”类的舞台表演人才,对“应用型”音乐技能人才的需求也愈加迫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国家对素质教育的大力推进,信息时代对具备“高感性”能力人才的期许,家庭及社会对于子女素质教育理念的与时俱进,学校单方教育已然无法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各种类型的社会音乐培训机构应运而生,成为学校音乐教育的有益补充。而师资来源问题则成为每所社会音乐培训机构赖以生存的“头等大事”。以我校音乐舞蹈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为例,首届音乐表演58名毕业生均为声乐方向,毕业后去音乐培训机构担任钢琴课教师(或钢琴陪练)的占91.5%。而现有的声乐主修毕业班学生,实习期间到各音乐培训机构担任舞蹈教师(或舞蹈助教)的占72%。这一现象充分说明学生的就业要立足于社会需求的现实情况,“一专多能”的毕业生较容易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符合当前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根本需求。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政策的引领下,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把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有机地贯穿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取得了显著成效。以笔者所在的省会城市郑州为例,市区所辖的小学拥有艺术团或合唱团的比例达到99%,拥有常规合唱队的比例也达到88%—95%。区级艺术节或合唱比赛年均举办一次,市级合唱艺术活动平均每两年一 次。然而,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繁荣不相适应的是专业人才的匮乏。多数中小学现有的骨干音乐教师多为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没有系统的音乐专业教育背景,越来越无法胜任“高标准”的音乐实践活动的要求。而近几年招聘的音乐教师则“术业有专攻”,会弹的不能唱,能唱的不会弹,使学校陷入“无人可用”的困境。这种现象表明,那种“既有一定专业特长,又能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到艺术实践中去,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音乐“应用型”人才严重匮乏,制约了学校美育教育活动的实施和国家素质教育方略的全面推行。
音乐专业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其实践教学部分的比例高于其他理工和文史学科,但为了更好的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办学定位,还应该在特定条件下强化实践环节,具体如下:
1.优化课程结构
以音乐舞蹈学院的情况而言,可在原有专业主干课(声乐、器乐、舞蹈)的基础上增设声乐教学论、钢琴弹唱、排练实践(包括合唱排练、器乐合奏排练、舞蹈排练)等实践科目,修完规定的学时即可考试结业。
在专业理论课的教学中则可以实行“自主学习模式”,前一个学时由教师列出学习提纲和重点难点,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后一个学时在进行一定时段的疑难解答和师生讨论环节后,教师再将当前自主学习中的共性问题做统一讲解。如此一来不仅提高了理论课堂教学效率,突出了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
2.加强校企合作共建
近年来,随着主题文化旅游业的繁荣,大型文化旅游演出项目不断涌现,如河南登封的《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实景演出、开封的《千回大宋》大型室内歌舞剧等,文化品牌影响力辐射海内外。其中《禅宗少林·音乐大典》仅实景演出人员就需600多人,而与《千回大宋》合作的演员分别来自国内9个省市,甚至还有部分外籍演员的加盟,每次演出均需投入歌舞演员200多名。相关资料表明,由于种种原因,此类大型文化演艺公司每年都存在相当数量的人员缺口,需招募符合条件的新人充实演出团队。高校音乐院系是培养表演人才的场所,歌舞表演是音乐专业学生的“老本行”。因此,学校应当转变观念,抓住机遇,主动走出去与文化演艺企业合作共建,为学生的艺术实践和就业搭建平台,也为文化演艺企业输送急需人才,既达成了学校与企业的“双赢”局面,也走出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子。
所谓“适用性”,是指高校培养的人才能否适应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独当一面,最大化发挥个人的岗位作用,这也是音乐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指标”。在实际的教学实践中通常会见到这种情况:我们的钢琴主修学生即便能演奏肖邦、贝多芬等名家的作品,但对在日常使用中“易读好记”的简谱视奏却很是陌生,对即兴伴奏更是一筹莫展;声乐主修生即便在琴房上课时唱得还不错,一旦登上舞台却状态全无,无法完整地演唱一首作品,至于对“如何教会别人唱”更是知之甚少;学生的音乐理论基础差,30%的学生钢琴基础几近“零起步”,从而导致我院的特色课程“即兴伴奏课”的教学困难重重等,此种种现象跟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的基本要求相背离。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以图破解之道。
1.开展“钢琴简易伴奏”“节目编排”和“模拟课堂”等技能拓展训练项目
钢琴简易伴奏可以作为钢琴即兴伴奏的“初级科目”来开设,其教学难度低于即兴伴奏,主要包括键盘首调、键盘和声及伴奏音型模块化训练等内容,仅需学生具备初级钢琴水平就可快速掌握,可有效克服目前即兴伴奏教学的“困境”,其开设时间应当与钢琴、和声两门课统筹衔接。节目编排的训练拓展可分为声乐类节目的排练、器乐类节目的排练以及舞蹈类节目的编排等,但更侧重于“编”和“导”的能力,如声乐组合节目的情节创编与表演辅导、器乐合奏节目的配器和统筹等。此类能力的训练相对独立于基础科目的课堂教学而自成模块,但学分考量与后者等同。其目的是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在教师的引导下独立完成“编”与“导”的任务,以锻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模拟课堂应在第二学年之后设置,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行组织教学片段,在“学”的基础上尝试去“教”,其目的不局限于考量学生“教学水平”的高低,而在于强化“教”与“学”两种身份意识的认同感,增强学生“教”的意识,进而促进其“学”的动力,最终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社会实习基地的创建
高校可与中小学校、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社区艺术团体合作共建,创建社会实习基地。
在大众高等教育阶段,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是多样化的。高校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培养出多种规格的人才。“一专多能”“适用性”强的音乐专业人才备受社会用人单位的欢迎,而那些专业精度不高而专业“宽度”又不够的学生,将很难适应社会的需求。为了突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特点,高校可与用人单位搭建合作平台,创建社会实习基地。进而组织在校生分批次到用人单位进行校外实践,实践内容包括观摩见习、撰写教案或见习笔记、遴选优秀者进行顶岗实习等。这样,可使学校人才培养活动与社会用人单位需求深度融合,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锻炼,也有利于精准把握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状况,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原则得以贯彻。
科学的、有实践意义的创新是建立在对当前形势的客观审视和对现有条件的有效预判基础之上的。应用型音乐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是全方位的,涉及到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与专业建设、教学评价管理等多项内容,其中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科与专业建设创新是人才培养创新体系的关键环节。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对课程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深度优化,是音乐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本质要求。而“淡化纯理论性灌输、强化实践环节、开发特色课程”则是音乐专业课程创新性改革的有效途径。
首先,针对目前学生理论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纯理论性课程要变“灌输式”授课方式为“讨论式”“启发式”及“情境创设”等[3]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乐于接受和易于接受为目的,并在基本乐理、和声学、歌曲作法等理论教学中引入键盘弹奏、MIDI演示与人声和音等实践环节,使理论与实践能够有机结合,为原本单调、枯燥的理论学习注入活力,提高教学质量。
其次,结合地方传统文化,开设特色课程。以我校为例,河南省是文化资源大省,传统地方戏曲、民间音乐艺术异彩纷呈,积淀深厚。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政策的助力下,音乐舞蹈学院可与地方曲艺团体合作或聘请业内名家为客座教授,着力于地方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为传统音乐文化的发扬光大培养生力军。可在校内设立传统戏曲或民间音乐研究所,为地方戏曲文化的研究和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出贡献,并开设地方戏曲音乐公修课,条件成熟时设置必修课,甚至申报增设该类专业,为地方区域文化的发展培养实用性人才。
最后,在体制许可的前提下,学校可与地方政府相关机构(如文化馆、文化宫甚至各区办事处辖下的老年艺术活动中心等)合作,创立校办企业,遴选在校生充实到各个岗位,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协同下,实行市场化运作。例如音乐舞蹈学院可主办“音乐艺术中心”(以下称“中心”),在相关政府机构的协办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协同指导下,面向社会招收学员,选拔本校优秀学生担任中心教员,派出相关教师组成“顾问组”,负责具体指导中心的日常事务,以保证中心的顺利运行。此项举措可最大限度地争取培养学生“实践性”和“创新性”能力的主动权,为应用型院校人才培养探索一种新的模式。[4]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高校人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音乐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则有其自身的规律。“实践性”和“适用性”是高校音乐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也是缓解音乐专业毕业生“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