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研究论点摘编

2018-01-14 16:38加强顶层设计坚定分类管理促进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讨论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营利性分类管理撰文

加强顶层设计 坚定分类管理 促进健康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讨论的几点思考

徐绪卿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9期撰文指出,司法部公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和高度关注。就修订流程、主要内容和逻辑主线而言,其影响是正面和积极的,但由于公共政策制定中利益主体的博弈、民办教育国家政策重构的必然、坚定实施分类管理政策使然、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及改革导向有待更具体的措施支撑等原因,相关条款难以得到普遍认可。要推进民办教育法制建设,应坚定不移地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支持民办学校发展的各项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大胆创新政策,加强法律法规的正面解读。

美国营利性高校“三合一”监管的路径、
问题及启示

陈春梅、阙明坤在《中国高教研究》2018年第9期撰文指出,美国营利性高校近十年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为规范营利性高校的发展,美国建构了由认证机构、州和联邦政府共同组成的“三合一”监管机制。国家认证和区域认证是美国高校获得联邦财政资助资格的凭证,后者更被视为质量和地位的象征。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直到20世纪初才获得区域认证。不过,这种“三合一”监管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认证机构的监管不能完全保证教学质量、州和联邦的监管不到位及营利性高校加强游说力度应对监管等。我国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赋予营利性民办高校合法地位,可借鉴美国经验,建立营利性民办高校认证制度,在加强国家监管的同时赋予省级主管机构更多的监管权。

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十大未决问题探析

李虔在《中国教育学刊》2018年第8期撰文指出,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和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进入政策的强供给期,但这些政策供给过于原则化,对实践困惑回应不足。调查表明,对于分类登记过渡期设置、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属性转换、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能否取得事业法人身份、现有民办学校清产核资费用负担和资产过户税费征缴、如何奖励或补偿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学校转设前后债权债务衔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贴额度、学校信息公开具体范围、学校监督机构产生机制和举办者的治理角色等十大问题,当前仍缺乏可操作的政策规定,阻碍了改革的推进。为此,下一步应采取精细化的政策供给方式,通过细化分类登记规定、填补转型政策空白和完善学校治理体制,对上述问题逐一予以回应。

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的法律适用研究
——以《民促法》与《公司法》《破产法》的
比较为进路

任海涛、徐涛在《教育学报》2018年第4期撰文指出,2016年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应属公司法人。营利性民办学校与一般公司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具有公益性,但现行商事法律规范无法体现这一差异。较一般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在商事组织法与行为法方面适用更加严格的规定。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公司法》《破产法》在诸如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终止事由、终止清算程序等方面还存在冲突。在法律适用上,应当通过法律推理与论证,既要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办学时的法律适用依据,又需对不合理的规范加以矫正。

猜你喜欢
营利性分类管理撰文
多源流理论视野下我国营利性民办大学的政策过程及未来思考
“瑞典式”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应急物流:疫情之下迎来“大考”
广西:民办校可由营利性转非营利性
分类管理 综合施策 全面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四川省实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研究
民办学校将分类管理
对西部医学院校教师进行分类管理的思考
绍兴古镇寻荼社
电影中的地中海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