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一篇文章,谈阿里巴巴总“参谋长”曾鸣的战略观,其中引用了一段阿里往事:2012年,阿里云最难的时候,当时每次开会,阿里内部人都以为是要解散阿里云。那时马云说了一句:“我每年给阿里云投10个亿,投个10年,做不出来再说。”在烧钱烧到公司内部争议无法平息的时候,曾鸣提出愿意卖掉自己在阿里的股票来继续投阿里云。而腾讯的风格迥然不同,“把握当下每一个小瞬间,让产品像水一样自然流淌。流不过去就被干掉了”。
同样都是互联网时代最耀眼的巨头,这两家公司赖以成功的思维路径却截然不同。引起我们兴趣的还不止于此。前不久读到段永平在斯坦福大学的分享,谈及什么是他欣赏的企业,什么是有价值的公司,一些观点值得玩味。段永平说,他认为特斯拉是一家价值为零的公司,迟早要完,因为它的企业文化很糟糕。又说,“好公司就是生命周期中能产生现金流并且能让人睡好觉的。能不能让经营者、投资者睡好觉,是判断是否是好生意的重要标志”。
马斯克和巴菲特也因理念的不同而打過“嘴仗”。马斯克说巴菲特的“护城河”理念已经过时了,毫无说服力;巴菲特的回应则是,并不认为马斯克能通过科技来摧毁糖果行业“护城河”。
以段永平或巴菲特的标准,特斯拉不是那种能让投资者“睡好觉”的公司。同样,他们应该也不会去投资“曾经烧钱烧到公司内部争议无法平息”的阿里云。每个人的理性都是有限的,企业也一样,所以段永平承认,要知道自己的能力圈,这是诚实对自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企业家如何看待和判断价值,决定了他会创办(或投资)怎样的企业。正如腾讯和阿里巴巴都获得了世人眼里的成功,巴菲特和马斯克也都有着耀眼的光芒,但他们是以不同路径登顶的,相当于在珠峰一个爬北坡,另一个爬南坡。在本期杂志中,我们想要追问的是:如果说驱动企业家成功的关键在于思维模式,那么,两种看似迥异的模式是如何殊途同归的?
我们发现,有一类企业家是在一个确定的目标下行动的,然后倾其所有,马斯克和马云都属于这类。就像登山的探险者一样,因为“山就在那里”。还有一类企业家如腾讯的马化腾,如水前行,进退自如。马斯克推崇的“第一性原理”认为,一件事尽管现在还不存在,只要原理上说得通,就应该去用最经济的方式去实现。在拥有极强的“类比思维”的人,如段永平和巴菲特看来,这也许就是疯狂。
在刚刚去世的管理学大师詹姆斯·马奇的笔下,多数人的理性,其实是结果导向的自我合理化,这恰恰是一种“愚蠢的明智”;而无论是巴菲特还是马斯克,他们都是反过来的,是“明智的愚蠢”术。在决策环境模糊的情况下,依据对自我身份的认知去行动,这是成功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