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寄锋
因为中国地域广大,如小说中那样建立统一的丐帮组织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真实的乞丐组织都是有地域性的。如湖北的“罗筐会”、江西的“边钱会”、贵州的“孝义会”、湖南的“红黑会”等等,名号各不相同。
丐帮的门户数不胜数,帮主的身份也是各不相同。小说中的丐帮帮主要能行侠仗义,现实中则要能在江湖与庙堂间游走。
从清末民初史料看,帮主大约有以下几种。首先,一些帮主是被乞丐们推选出来的。這类丐首大多是身强力壮、财力过人的一方豪强,或者欺行霸市的流氓恶棍。他们以财力和声威震慑了众丐,从而为众丐所服膺,被推为丐首。
其次是由落魄的世家子弟充当帮主。一些贵公子坐吃山空,最后把家业挥霍一空。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仗着自己有吃喝玩乐的本事,又与地方上的豪强有些关系,很容易就能成为群丐之首。
丐首要服众,就必须有一些特殊的经历或才能。民国时成都北门城隍庙附近有一个绰号叫作“饭甑子”的乞丐,他能三天不吃饭而面不改色。要是吃起饭来,一顿又可以吃下两三人的饭量。他曾与人打赌,一口气吞下20只生鸡蛋。这种本事在乞丐们看来,堪称惊世骇俗,也就甘心对他马首是瞻了。
乞丐的领袖,说起来还只是要饭的,但他们的实际地位,却是普通百姓难以企及的。丐首们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仅家有妻妾,且出有车马。广州地方丐帮“关帝厅”的丐首陈起凤住在华林寺的一间豪华卧房中,他的几房妻妾,分住附近的民房里面。他是乞丐,但身穿丝绸,佩戴金表,腰缠古玉。冬天时,陈起凤常率其门人与当地士绅大吃香肉(狗肉),不醉不归。
因为成员众多,分布广泛,丐帮在任何地方都有不小的势力。大户人家办喜事,都要把丐首请到家里,安排到上座。
一些丐帮能在地方上称雄,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是被官方承认的。
比如关帝厅会向办红白喜事的人家收取四五元或一元数角的“丐捐”,陈起凤会将钱分为五份,自己和当地警察各拿一份,剩下的三份分给普通乞丐,以及作为关帝厅的“公款”。
丐帮收取丐捐是官方默许的。店主为免去乞丐的骚扰,会交一笔钱给丐首,让他治下的乞丐不来闹事。丐首收到钱后会拿出一张红纸,写上“会内兄弟不得来此骚扰”。店家交了“保护费”,有了“护身符”,就能太太平平做买卖了。
全国各地收丐捐的时间不同,长江中下游是每年二月和八月收。晚清时是要商家一次三千文,住家一次两千文。收“税”时,丐首背着一个钱袋,带着几个小弟,威风八面地挨家拿钱。纳了丐捐的商家会得到一张“丐条”,其上有昭示合法性的“奉宪”二字。
那些一时吝啬,不肯出丐捐的人家,不久就要遭殃。过路流民一路上都瞪大眼睛,看谁家没有“丐条”这个保护伞,一旦瞅准一家,会将铁镖摔在柜台上,声称是过路的镖客,特来借钱。更有甚者,是把刀枪剑戟摆在店家门口,然后逐一摆弄,让店家的生意没法做下去。到了最后,店家就要付出比丐捐多得多的花费,来打发这些不速之客。
(摘自《国家人文历史》 图/子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