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1-12 09:29李家香
现代农业科技 2018年21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对策

李家香

摘要 介绍了舒城县2017年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并从流转动力、流转制度和流转风险方面分析了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以期为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对策;安徽舒城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21-0289-01

舒城县位于安徽省中部、江淮之间、巢湖之滨,风景秀丽,区位优势明显,有“合肥后花园”之称。舒城县兼备山、丘、圩,集老区、贫困区、山区、库区为一体。舒城县畈区、丘陵、山地的面积分别约占28%、20%、52%。为了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全县通过租赁等形式对土地、林权进行流转,培育农业经营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实行土地有序流转,有助于稳定农村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舒城县大多数农村青年外出务工,以致一部分土地租赁给大户或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现根据多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实践,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分析,以期为农村发展提供参考。

1 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2017年舒城县土地流转2.57万hm2,比2016年增加4%。全县土地流转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或其他组织形式)有1 717户,其中面积3.3 hm2以上的有1 553户,流转面积为33.3~66.6 hm2的有125户,流转面积为66.7~133.3 hm2的有32户,流转面积为133.3~199.9 hm2的有4户,流转面积为200 hm2以上的有3户。

2017年新流转土地均价较2016年略升,千人桥和杭埠等圩畈区乡镇平整肥沃土地流转价格达10 500元/hm2,山区或丘岗细碎化不易耕作土地流转价格为1 500~4 500元/hm2,全县平均价格约为7 800元/hm2。流转形式有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90%以上的农户以租赁形式流转土地,少数土地以村委会名义租赁给大户。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土地流转动力不足

农村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必须具备有几个条件:一是承包地农民在城市或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维持农民家庭生产生活需要;二是虽然大多数省份出台了促进务工的相关政策,部分省份并没有形成稳定的务工市场,受文化程度的影响,部分农民只能是临时务工者,收入不稳定,导致这些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三是在推动城市化、工业化的过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都给予实际经营者,土地承包者得不到补偿款[1];四是有些农户土地流转出去后,租赁费不能及时、足额给付农户,甚至有大户不支付租赁费,致使农户遭受损失;五是有些农户与专业大户或合作社签订的合同不规范,甚至有村干部代签现象,导致承包户利益得不到合理保护。

2.2 现行土地流转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完善,许多人为因素限制了农村土地流转形成规模。一些不规范现象的出现大大削弱了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或缺失,特别是在转让价格、程序、形式、具体范围和管理等方面都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不利于土地流转的开展。

2.3 土地流转风险较高

农业是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其受天气、灾害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农业生产风险包括农地的生产盈利有限、农民的风险承受能力差、风险化解措施不成熟等[2]。自2017年以来,粮食保护价下调,农业生产效益下降,一旦遇到灾害性天气,则无法盈利,甚至亏损,从而导致农村土地流转风险增加。

3 对策

3.1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可以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最有效办法是进行土地确权和办证。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和办证相当重要,保障了农户对家庭承包土地的占有、收益、使用和流转等方面的权利[3]。目前,舒城县这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办证率达到98%以上。另外,对于土地流转到期收尾的工作,必须进行有效处理,以保障广大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切身利益。

3.2 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

政府是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者,应组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管理组织,为广大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提供免费服务,如流转信息、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和合同签订、鉴证等。尤其要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从而适应土地经营权市场的土地管理体制[4]。同时,政府应当实施规范管理,杜绝农村土地流转违法、无序进行的现象,保障农村土地合理流转。

3.3 构建风险管控机制

国家提高对主要粮食作物的补贴和保费比例,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农产品保险的活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

3.4 培育规模经营主体

能够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主体是农业

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和经营大户。因此,应积极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大力支持农民土地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农民以土地入社或折价入股入社,通过发挥其带动作用促进土地流转。

4 参考文献

[1] 谢宁宁.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对策[J].甘肃农业科技,2017(2):72-74.

[2] 常冬勤.蒲玥成.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农业经济,2016(1):91-93.

[3] 兰晓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1(1):98-100.

[4] 朱玉龙.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2017.

猜你喜欢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对策
提高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质量对策探讨
“深度伪造”中个人隐私的保护:风险与对策
走,找对策去!
我国货币错配的现状及对策
探析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经济增长的影响
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演员出“问题”,电影怎么办(聊天室)
长沙县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韩媒称中俄冷对朝鲜“问题”货船
“问题”干部“回炉”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