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天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千古流传。许多人认为,他们为爱情而做出的若干近乎疯狂的举动,体现的是“强烈反封建思想”。郭沫若先生为四川邛崃的“文君井”的题词即这样说:“文君当垆时,相如涤器处。反抗封建是前驱,佳话传千古。会当一凭吊,酌取井中水,用以烹茶涤尘思,清逸凉无比。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事,实系千秋佳话,故井犹存,令人向往。”[1]蒋晓萌先生近期发表的《论两首古琴歌《凤求凰》的千古魅力》也认为:“两首《凤求凰》的琴歌传了两千年,在当世及后世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的千古魅力就在于,以‘凤求凰的方式表现自己的‘心声。许多年轻人受《凤求凰》的影响,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勇敢地去追求自由生活和美好爱情。这难道不是声乐的力量吗!后人之所以对《凤求凰》很喜爱,很重视,最重要的地方就在于‘凤求凰所表现的强烈反封建思想。”[2]那么,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真的就是“反封建”吗?
一、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不可能反对当时的政治制度与社会形态
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封建”是“一种政治制度”和“封建主义社会形态”,[3]那么“反封建”就应当是反对西汉时期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形态”。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是反对当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形态”,这是讲不通的。
研究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是不是“反封建”,必须先弄清楚什么是“封建”,为什么要“反封建”的问题。
“封建”一词最初出自《诗经》三百零五篇的最后一篇,即《商颂·殷武》:“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僭不滥,不敢怠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封建”一词的本义为封邦建国,指的是古代存在过的一种政治经济制度。毛传解释“封建”:“封,大也。”郑玄笺:“则命之于小国,以为天子,大立其福。谓命汤使由七十里王天下也。”《吕氏春秋通诠·慎势》载:“封建,即封邦建国,古代帝王把爵位、土地分赐亲戚或功臣,使之在各自区域内建立邦国,即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相传黄帝为封建之始,至周制度始备。”[4]《现代汉语词典》对此有正确的解释:“一种政治制度,君主把土地分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在这土地上建国。我国周代开始有这种制度,其后有些朝代也曾仿行。”
从历史实际来看,中国在秦以后的社会已经不是分封建制了,实行的是郡县制即中央集权制或叫君主专权制;不过,因为在上世纪的历史学界长期争论五种社会形态的划分,所以封建制度、封建社会被认为延续到了近现代,与此相关的封建主义、封建思想等词汇也一直存在和使用。这其实是将秦汉以后的地主土地所有制与秦汉以前的分封建制混同了。由于理论界、学术界认同这种“混同”,所以《现代汉语词典》对“封建社会”的解释是:“一种社会形态,特征是地主占有土地,农民只有很少土地或全无土地,只能耕种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被地主剥夺。”
将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婚姻视为“反封建”,或者说就是反对“封建主义社会形态”。这显然是强其所难了。作为汉赋代表作家并被后人称为“赋圣”“辞宗”的司马相如,一生为汉朝官吏。他的赋,“劝百而讽一”,更多地是歌颂大一统中央皇朝无可比拟的气魄和声威。他怎么可能去反对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形态”呢!
二、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反封建”究竟指啥
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婚姻是“反封建”,很可能就是說他们没有按传统习俗去“包办婚姻”,而是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熊笃先生撰写的《司马相如〈琴歌两首〉赏析》就说:
“凤求凰”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思想。相如文君大胆冲破了封建礼教的罗网和封建家长制的樊篱,什么“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什么“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仪礼·丧服》),什么“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班昭《女诫》)、什么“男女……无币不相见”(《礼记·坊记》)“门当户对”等等神圣礼法,统统被相如文君的大胆私奔行动踩在脚下,成为后代男女青年争取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一面旗帜。[5]
看来,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爱情婚姻中的所谓“反封建”,指的一是“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私奔;二是“寡妇再嫁”;三是不“门当户对”。这些,在对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爱情、婚姻过程记载最完整,又基本相同的《史记》《汉书》中是有记载的。我们看《史记》卷一百一十七的《司马相如列传》的相关记载,那里面确实有这样一些文字:“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以琴心挑之”,“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家居徒四壁立”,等等。然而,仅凭这些,就认定司马相如与卓文君是“反封建”,则未免太草率了。
三、“寡妇再嫁”不能说是“反封建”
中国传统文化确实有“夫为妻纲”之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家思想大致也是反对寡妇改嫁的。《礼记·郊特牲》就说:“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生不改。故夫死不嫁。……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6]不过,儒家学说的说与做往往不统一,想当然的内容较多,很多论说很美好,却没有可操作性。儒家文化不赞成寡妇改嫁;但是,死了丈夫的寡妇还要继续生活,怎么办?就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本人,在他的儿子死后,也主动将自己守寡的儿媳妇改嫁到了魏国。[7]所以说,儒家文化虽不赞成寡妇改嫁,却并不完全予以禁止。可以这样说,儒家只是在理论上认为寡妇改嫁是一种“非礼”行为,而面对再婚的社会问题,却是变通的,并不拘于“礼”。
到了封建社会走下坡路的明清时代,为加强封建社会的统治,理学伦理观才不仅提倡妇女“从一而终”,而且对寡妇再嫁现象进行严厉的批判和谴责。于是,这才有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好马不吃回头草,好女不嫁二夫男”,“好马不备二鞍,烈女不嫁两男”等说法。
而在司马相如与卓文君所处的西汉时代,并不存在不准“寡妇再嫁”的问题。
在汉代,凡寡妇都有改嫁的自由;甚至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庶民百姓,都欢欣鼓舞地接受“寡妇再嫁”的事实。据《汉书·外戚传》记载:汉景帝的王皇后就是寡妇再嫁。王皇后的生父名王仲,生母名臧儿。王仲死后,臧儿遂改嫁长陵田氏为妇。王皇后在入宫前曾经嫁金王孙并生下一个女儿,入宫后又为景帝生下刘彻——就是后来的汉武帝。汉武帝即位后还到金家去见过他的异父同母姐姐,并赐给她钱千万、奴婢三百人、田百顷、府第一座,号为“修成君”。[8]endprint
据《汉书·陈平传》记载:汉高祖的开国功臣陈平足智多谋、勇敢善战,他在择偶过程中就选择了一位失去丈夫的寡妇。这个女子是当时富贵人家张负的孙女,曾经五次嫁人,五个丈夫先后都死了,第六次改嫁给了陈平。而陈平不仅没有嫌弃这个女子,还很高兴地接受了她。[9]
据《汉书·卫青传》记载:官拜大将军的卫青曾为平阳公主家骑卫随从。平阳公主的驸马平阳侯曹寿有恶疾,被公主退婚打发回曹家。公主要在列侯中选一位地位高,又贤能的人再嫁,左右都说唯有大将军卫青。公主说:“卫青过去是我家骑从,选他配我,这不是降尊了?”左右说:“差矣,今非昔比了,卫青正当盛年,官拜武职最高的大将军,又是皇后之弟。”于是由汉武帝做媒,卫青便娶了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10]
据《后汉书·列女传》记载:蔡邕是东汉末年著名学者,他的女儿蔡文姬最初嫁给卫仲道。卫仲道病死后,蔡文姬在战乱中被匈奴人掳走,成为南匈奴左贤王的妾,在12年中给左贤王生了两个儿子。曹操本是蔡邕的学生,知道蔡文姬的下落后,就派人用黄金千两、白璧一双把她赎了回来。蔡文姬怀念这一段生活和两个儿子,写出《胡笳十八拍》。回到中原的蔡文姬又嫁给了董祀,夫妻非常恩爱。董祀后来犯罪应被处死;蔡文姬蓬松着头发,光着脚到曹操那里求情。曹操爱惜人才,便赦免了董祀。[11]
所以,在司马相如与卓文君所处的时代,社会对“寡妇再嫁”所采取的态度是非常宽容的,不仅不存在“寡妇再嫁”难的问题,而且三嫁五嫁六嫁都是可以的,并没有人为此说东道西。
这样来看,虽然卓文君是寡妇,但在当时却并不存在因为再嫁了男人而不为社会所容的问题,那么她与司马相如的婚姻就谈不上“反封建”了。
四、“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是“反封建”
众所周知,婚姻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非常重要的伦理关系,不论男女,几乎人人都需要走进这一神圣的殿堂。作为沟通男女双方的重要媒介的媒人,不仅在古代,就是在现代,其重要性仍然不可忽视。在今天这样的社会,在男女都有广泛的社会交际的情况下,还是有许多人因为各方面的原因而缺乏与异性交往的机会;在相对封闭的古代,人们,尤其是青年人又特别是女青年,必然更缺乏与异性交往的机会,所以“媒妁之言”不仅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且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诚如《礼记》所说:“男女双方非媒不知名。”[12]
一般而言,作为青年男女的首次婚姻,尽管双方身体成熟了,但是因为年轻、阅历较少,所以需要“父母之命”。在古代,女子抛头露面的机会很少,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在出阁之前,一般都是在自己的闺房内学习琴棋书画、以及织补刺绣之类的针线活,所以小姐的闺房又称作“绣楼”;生在贫苦家庭的女孩子,虽然可能随着父母外出做些活计,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对她们而言,“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之类的浪漫大约不会多。而只有为人父母者,因为需要承担起生活的重担,故能更多地接触到社会,所以婚姻以“父母之命”也是在情理之中。这犹如需要媒人作为沟通男女双方的重要媒介一样,父母作为儿女婚姻大事的“代理人”实是一种社会需要,当然也是无奈之举。
儒家文化认为:“食色,性也。”[13]因为人类社会必须延续,就必须让男女有婚姻;而青年男女,至少是相當部分的青年男女与异性的认识、交往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才产生了为此服务的媒人;除此之外,上古社会的管理者还努力为青年男女的交往创造许多机会,这颇类今天俗称的“情人节”。
上古的情人节是农历三月初三,它是青年男女互相认识、交往的节日。这在三千年前就是这样。情人节为青年男女们提供的是自由聚会、交流、追求的机会。《诗·郑风·溱洧》就是这样的内容: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济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14]
《溱洧》说,春天已经来了,溱河、洧河的冰都融化了。春风和煦,阳光明媚,河水碧波荡漾。这样好的时光,姑娘小伙要结伴春游啊。看那,手执兰草的小伙与姑娘,正在结伴同行。姑娘问:我们去看看?不解风情的小伙子竟然木讷地回答:不是已经去过了吗?姑娘当然不依,撒起娇:我们再去看看嘛!你看河堤那边,又宽阔又热闹,真的好好玩哟。互相调笑着的小伙与姑娘,就这样一路走去。其实小伙并不木讷:他知道赠送意中人美丽的芍药花。
这样的场面非常生动,而且延续到了今天,例如苗族男女的对唱山歌,傣族姑娘向情人抛绣球,佤族男子串姑娘,白族男女的蝴蝶泉边情歌,都是类似的情人节活动。
《诗经》中最精华的部分是160首“风”,占了《诗经》305首的大部分。这些来自民间的歌谣完全是原生态的,洋溢着热烈的生活气息。其中较多的作品描述的是青年男女的幽会情景,表达少女的微妙心理,歌唱男女的相悦和相思,赞扬对方的风采容貌,嗟叹弃妇的不幸遭遇。这证明,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外,青年男女们只要有机会去追求爱情婚姻,社会是认可的。
当然,社会认可青年男女们自己去追求爱情婚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因为父母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又是最值得信赖的人,所以《诗·齐风·南山》就说:“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15]也就是说,社会虽然允许青年男女自己去追求爱情,不过,要进入婚姻阶段了,还是应该告之父母,请个媒人。这其实是古代婚姻礼仪的一道程序,这样的方式流传很久,也就变成古代的一种习惯了。
为什么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是一种习惯而不是必须遵守的规则?从提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的孟子本人的见解就可以证明。《孟子·万章上》有如下记载:
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孟子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endprint
孟子将舜娶妻不告诉父母的原因说得太清楚了:男女结婚,是男女之间的必然关系——人伦关系。尧将两个女儿嫁于舜,舜知道父母不会同意,如果告诉父母,舜就无法娶妻,男女之间的人伦关系就会被废弃,这会产生对父母的怨恨。为了避免产生对父母的怨恨,所以舜娶妻时就没有告诉父母。
尧与舜都是远古时期的贤明人物,被历代作为君臣民学习的楷模。为君的要学尧舜,为臣的要学习尧舜,为民的也要学习尧舜。如果用《诗经》中关于娶妻“必告父母”一说来衡量尧嫁女、舜娶妻这件事,那么尧、舜就都错了;只是楷模怎么会错呢?孟子就解释:结婚是人伦大事。美好的婚姻,事先告诉父母,这是完全应该的。如果美好的婚姻与“父母之命”发生冲突,告诉父母,美好的婚姻反而要被打散了,那就遵循人伦之大道理,该娶则娶,该嫁则嫁,不必等待“父母之命”。
所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儒家那里也不是绝对真理,不是不可逾越的雷池。美满的婚姻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尧和舜这两位圣人的作为,对于整个民族来说具有表率作用。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对爱情的追求确实是“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犹如孟子之论: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能同意他们的婚事吗?明明知道不可能,当然就不能告之,也就不需要请个媒人。他们违背的也只是一种社会习惯,并没有违背作为当时社会主流思想的儒家文化的道德规范,所以谈不上是“反封建”。
五、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反封建”,其实是对他们张扬个性的肯定与褒奖
“反封建”是现代语言,古人是不会这样说的。所谓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反封建”,既不是反对当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形态”,也不表现为“寡妇再嫁”和“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究竟是什么呢?
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國历史发展的基本主题。新中国的建立,基本上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人民掌握了国家主权,这便使得国家的现代化事业能够比较顺利地推进。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被推翻后的今天,所谓“封建”,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说法,就是“带有封建社会的色彩”[16],是保守与落后的代名词,如封建思想、封建迷信等,如包办婚姻、裹小脚、烧香拜佛、迷信等等。
我认为,既然现在所说的“封建”是指保守与落后,那么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为“反封建”,其实就是对他们张扬个性的一种肯定与褒奖。
应该看到,在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毕竟是一种社会习惯,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做的,而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却没有这样做,这就凸显出一种不合时俗的个性张扬。
什么是“个性”?个性是个人所特有的直入人心的率真和坦城,是摈弃世俗浅薄价值观而对理想对自我的坚定的追求。个性,来源于不屈从于时俗的傲气和敢于坚持真理的内在勇气。中国历史上的屈原、嵇康、李白、杨慎、曹雪芹等等,因为不屈从于统治者淫威和强权政治压迫,既愤世嫉俗而又至情至性,给一代代知识分子树立起具有崇高理想与磊落人格的光辉典范。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就是这样的傲骨文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人,勇敢地去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在那个时代确实属于惊世骇俗的叛逆行为,自当值得肯定与褒奖。
注释:
[1]唐文栋:《郭沫若题文君井》,《郭沫若学刊》2014年第4期。
[2]蒋晓萌:《论两首古琴歌〈凤求凰〉的千古魅力》,《音乐探索》2017年第2期。
[3][16]《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4]王晓明:《吕氏春秋通诠·慎势》,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5]熊笃:《司马相如〈琴歌两首〉赏析》,http://www.ilf.cn/Appr/14076.html.
[6]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之《郊特牲》,新世界出版社2010年版。
[7]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之《檀弓》,新世界出版社2010年版。
[8](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七《外戚传》,中华书局1999年版。
[9](汉)班固:《汉书》卷四十《张陈王周传》,中华书局1999年版。
[10](汉)班固:《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中华书局1999年版。
[11](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中华书局1999年版。
[12]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之《曲礼上》,新世界出版社2010年版。
[13]杨伯峻:《孟子译注》之《告子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
[14]周振甫:《诗经译注》之《郑风·溱洧》,中华书局2002年版。
[15]周振甫:《诗经译注》之《齐风·南山》,中华书局2002年版。
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大学管理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