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加班费远逊于大陆

2018-01-12 05:46张云峰
环球时报 2018-01-12
关键词:劳基法英德加班费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张云峰

经过18小时的不断电审议,“劳动基准法”(简称“劳基法”)修法10日完成三读,其中有关劳工加班费的计算被称为“最糟糕条文”。有岛内舆论还把两岸进行了对比,直言台湾劳工不如大陆,大陆加班费显然高于台湾。

据台湾《联合报》11日报道,“劳基法”修法三读条文规定,劳工加班费可经劳资双方同意换成补休,且依据加班时数一比一换补休时数,由劳资双方自行协商;若补休期限、劳动契约终止时,劳工仍有未休补休,雇主应换发加班费。现在岛内休息日出勤是“以价计量”,即出勤加班费须加码1.3倍至1.7倍,平常日的加班则是加码1/3到2/3,未来换补休不必加码,补休时数直接依加班时数。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称,加班费换补休入法,恐失去可增加劳工所得以及休息的意义。全台产业总工会秘书长戴国荣说,低薪劳工想加班就是想增加所得,过去加班费工资计算有加成,未来换补休却只能一比一换时数,对劳工没有好处。高教工会成员陈柏谦也认为,这是帮企业节省成本,等于宣告周休二日没了,不仅加班可能拿不到加班费,甚至连补休都可能休不到。有台媒感叹,“加班费可能走入历史”。

两岸劳动薪资计算差异成为网络讨论话题。台湾海基会台商财经法律顾问萧新永称,两岸加班制度关于费率的规定,一般而言大陆高于台湾,乃至于加班的工资成本也比较高。同时因为两岸的每月计薪天数基础不一样,台湾以每月30天计,大陆是21.75天计,结果造成两岸员工在同样的薪资水平及加班条件下,大陆的加班费用明显高于台湾。有台媒称,现在不仅企业中高层的薪水赶不上大陆,普通员工的加班福利也落后对岸。

有台湾网民发挥创意写了一幅春联发到网上:上联是“惯老板就地合法”,下联“奴隶工就地正法”,横批为“罪有英德”(如图),讽刺资方、蔡英文当局及“功德院长”赖清德的意味相当浓厚。不少网民连声叫好,表示要买100张,还有人说,“好想看到满街罪有英德的盛况”。中时电子报最新民调显示,对于蔡英文的施政表现,近六成受访者表示不满意,支持率仅剩26%,均创下该报调查的新高及最低纪录。

联合新闻网11日称,修法撕裂劳资信任,导致朝野决裂、世代冲撞,更让台湾在政治与社会层面全面撕裂。现在网络已经推爆、民众正在热烈跪求“罪有英德”,“其实总统府现在就可以‘自自冉冉地开印这幅春联,也许这会是蔡英文今年过年最大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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