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制定新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和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种做法已经成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种制度和规矩,会长期持续地坚持下去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第二个五年规划》),《第二个五年规划》意味深长,意义重大,呈现出鲜明的特点。
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顶层设计规划步入常态化轨道。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的历史传统和独特优势。重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个鲜明特征和基本经验。2013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规定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为了贯彻落实这项规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2013—2017年)》,正式启动党内法规五年规划工作,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五年来,根据第一个五年规划,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为依规治党打下坚实的党内法规制度基础和提供强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意味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步入常态化轨道,即同每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时间节点相衔接,在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制定新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和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种做法已经成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种制度和规矩,会长期持续地坚持下去。
贯彻落实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快建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数量之多、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专门为研究党内法规工作召开的首次全国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此次会议提出健全基础主干中央党内法规制度,首次提出完善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四大板块。这次印发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就是按照“1+4”进行总体布局和具体规划的。
维护党章权威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章修正案的总体谋划。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了重要修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的指导思想,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要战略思想写入党章总纲,把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写入党章条文。《第二个五年规划》采取两大措施来贯彻落实十九大党章修正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将之细化具体化,一个是制定一批新的党内法规制度,包括2部准则、15部条例和5部规则、规定、办法等;另一个是修订已经出台实施的党内法规制度,大体需要修订16部党内法规。
明确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政治方向。方向问题至关重要。作为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第二个五年规划》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点,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到基本要求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调做好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要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确保全党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确保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准则和条例短板为重点。准则和条例属于党内法规中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点任务,自然成为《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重点。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需要制定的党内法规包括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三级党内法规共有22部,其中制定党的思想道德、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相关的两部准则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15部条例,占到需要新制定的党内法规总数的77.27%,不仅突出准则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而且是全面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个方面的制度。
基本明确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第一步是到2021年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规划强调列入本规划的制定项目,绝大多数要在2021年前完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彰显出党中央的勇气决心和作为担当,也需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第二步是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已经形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第三步是实现党内法规制度质量明显提高,执行力明显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到2035年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党内法规制度保障。
意味着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将要全面跟进和启动。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只是针对中央党内法规作出的,而党内法规除了中央党内法规以外,还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的党内法规,中央各部门制定的党内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需要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为指导,跟进启动制定各自的党内法规五年规划,实现上下联动,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套。此外,2017年5月,中央决定 在沈阳、福州、青岛、武汉、深圳、南宁、兰州等7个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为期一年。2018年5月试点期限结束后,将总结各试点城市党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经验,适时推广。届时,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为指导,在省委和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制定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党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必将提上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