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汝平
(绍兴文理学院 越文化研究院,浙江 绍兴 312000)
日前,笔者去了会稽金石博物馆参观。这是一个颇具规模和声望的民办博物馆,收藏越中古代墓志和古甓十分丰富。博物馆由志石收藏家张笑荣创办。在所藏墓志中,又以关涉越中文献者居多,有一方名为《大明国子博士钱公圹志》的墓志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该志23行,满行27字,约500字。这方墓志的主人是明初著名诗人兼儒者的钱宰。后世对钱宰在儒学和诗歌创作方面均有很高的评价,四库馆臣称其“学有原本,在元末已称宿儒”,“其诗吐辞清拔,寓意高远,古调不屑为艳仄一体,徐泰《诗谈》譬以‘霜晓鲸音’,自然洪亮,古文虽非所擅长,而谨守法度,亦无卑冗之习”。①这方墓志与传世文献中的钱宰传记颇有不同,因此有必要先对其进行疏证,再对钱氏生平的几个重要问题展开检讨。
大明国子博士钱公圹志
公讳宰,字伯均,[1]其先杭之临安人,吴越武肃王十四世孙,[2]宋丞相魏国忠靖公讳象祖之玄孙也。丞相之高大父宋驸马都尉彭城王讳景臻者,绍兴间赐第于台。丞相之孙,讳应孙,字定之,仕宋直华文阁兼绍兴府司马,始自台迁会稽,乃公之大父也。考讳国熙,字德和,妣吴氏。[3]以皇庆甲寅(1314)七月八日生,幼好学,凡经史及百氏之书,无不读,尤长于古文辞。是时,元方以科举取士,人争趋之,公无意焉。父母强之,乃一起,遂中壬寅[4](1362)乡试。明年,当上春官,以亲老辞,不行,归,教授于乡。
皇明定天下,首征用郡国儒士,有司以例遣赴京,遂与诸儒编《功臣事迹》及修《元史》,寻以病免归。洪武癸丑(六年,1372),召授国子助教。五年,其所造就为多。后以老病辞,升文林郎、国子博士致仕,还乡。洪武甲戌(二十七年,1394),复召会诸儒校书翰林,入则侍坐,食则侍膳,赐絮衣一袭,被一事,遣行人护送回家。日以著书为乐,中外达官、四方游士求为文者辐辏于门。有《临安集》五卷。[5]为人恭谨,无少长,皆为尽礼。至老,神气清明,手不释卷。前后四考浙江乡试,一考江西乡试,一考会试礼部,凡六主文衡,所得门下士尤众。[6]建文三年(1401)八月二十日,卒于正寝,得寿八十有八。娶陈氏,长二岁,先十年卒,以子絅得仕,赠孺人。生男六人:长曰絅,[7]夙承家学,入皇朝,繇首科进士,今为徽州府祁[8]门县知县;次曰纶,[9]以贤良起家,官至监察御史;次曰纲、曰绪,皆蚤卒;次曰黼、曰黻也。女一人,曰恒,适上虞管云。孙男五人,曰寅、曰旃、曰申、曰壬、曰庠[10];孙女八人。明年二月廿九日壬午,葬于山阴承务乡湖马山之原,[11]未克乞铭于当代立言君子,姑叙岁月,纳诸幽。孤哀子絅泣血志。中顺大夫绍兴府知府李庆[12]填讳。
[1]关于钱宰的字,传世文献一般作子予,一字伯均,如万历《会稽志》(万历三年刻本)卷十一《钱宰传》就是这样处理的。盖钱宰字子予,得义于孔子弟子宰予;字伯均,伯乃排行,均为平均,古代祭祀分割胙肉必须平均,其义取自《史记·陈平传》。或均通钧,钧为钧衡,取宰相执掌钧衡之义。钱宰曾题诗于王冕墨梅立轴,下钤“伯均父印”“国子博士”二印,见清陆时化《吴越所见书画录》(清乾隆怀烟阁刻本)卷四“元王元章墨梅立轴”条。可见在对外交往中,钱宰确实也用“伯均”之字。
[2]《明史》(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卷一百三十七《赵俶传附钱宰传》云:“吴越武肃王十四世孙。”与墓志合。
[3]据《吴越钱氏七修流光宗谱》(上海图书馆藏民国3年木活字本)卷一,可将钱宰祖上世系列表:钱景臻—钱忱—钱端礼—钱筜—钱象祖—钱澡—钱应孙(字定之)—钱国熙。同书同卷还有钱应孙小传云:“字定之,临海人,以祖钱象祖遗表恩补承奉郎,历监淮东总领所,除提举左藏库,迁兵部郎中,出知赣州,改知温州,直华文阁,终太府少卿。及南宋将亡,乃命长子钱国烈居临海,自率诸少子等家人徙居绍兴。日以植菊疏泉为事,著有《菊泉慢吟》十卷,号宝庆老人。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归临海省墓,遂卒于临海,葬天台花桃山之原。”与墓志若合符契,唯漏了“绍兴府司马”一职。据乾隆《绍兴府志》(乾隆五十七年刻本)卷二十六《职官志二》有钱应孙,云:“字定之,魏国公象祖之孙,历浙东帅司主管机宜文字,绍兴府司马,带行军器监,宣抚使司参议官。”可见其确实任过此职。
[4]皇庆无甲寅,当是延祐之误。甲寅为延祐元年,改元之际,偶误沿上一个年号,颇为平常,不必深究。
[5]《临安集》有清乾隆传抄十卷本,诗、文各五卷,今已收入《明别集丛刊》第1辑第2册,黄山书社2013年版。此处作五卷,盖单指诗或文而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临安集》为六卷本,是从《永乐大典》中采掇编排参以诸选本所录重新编定的,内容不全。
[6]据《临安集》卷六《会试小录序》和《江西乡试小录序》,可考者一为洪武二十四年(1391)会试,一为洪武二十七年(1394)江西乡试。惜洪武年间的《登科录》和各省《乡试录》大多散佚无存,未能印证耳。
[7]絅,传世文献多作尚絅,如万历《绍兴府志》(万历十五年刻本)卷四十三《人物志》九《钱宰传》云:“其子尚絅,历官都门令,学与政并有闻。”万历《会稽志》卷十一《人物上》亦作尚絅,并称其字允裳。而同治《祁门县志》(同治十二年刻本)卷二十《职官表》县令有钱絅,注云:“浙江会稽人,建文元年任。”同书卷二十一《名宦》有钱絅小传,云:“钱絅,字尚絅,会稽人,洪武时知县。威惠并行,民怀吏畏,崇祀典,兴学校。”又明黄佐《南雍志》(民国二十年影明嘉靖二十三年刻增修本)卷六《职官表下》有助教钱絅,注云:“会稽人,(永乐)元年任。”与墓志所云若合符契,鄙意当以墓志为是。钱絅当是字尚絅,一字允裳,而以字尚絅行,故后世误以为其名尚絅,字允裳。按:钱絅并非进士,乃是参加会试落第者。明徐一夔《始丰稿》(清武林往哲遗著本)卷五《送钱主簿序》:“洪武三年冬诏以科目取士,如前代之制。又以取士有定额,试于春官而或下第,非其才之不逮,是额隘也。官之如得第,且又验其身言,有入优等出身,至或在正奏(以下阙),甚盛典也。于是越士钱尚絅允裳氏以会试下第,得调杭之新城簿。允裳裔出武穆王镠,今国子先生子予甫之冢嗣也。”可见其未中进士。据万历《绍兴府志》卷三十二《选举志》三,钱絅是洪武三年(1370)举人,应是明朝首科举人,但既然参加了会试,也可笼统称为进士,这或是自我美化之辞。
[8]祁门,万历《绍兴府志》、万历《会稽志》等方志均作“都门”。明代并无都门县,当以祁门为是,盖“祁”“都”形近而误。
[9]钱纶以荐辟起家,万历《绍兴府志》卷三十《选举志·荐辟》有钱纶,注云:“御史。”与墓志合。乾隆《普安州志》(乾隆二十三年刻本)卷十一《职官》明初有知州钱纶,注云:“山阴人,举人。”当是此人。但钱纶非举人出身,《普安州志》记载有误。
[10]据《吴越钱氏七修流光宗谱》卷一列钱宰三子:纲、纶、黻,未见絅、绪、黼之名,且又以纲为长子,大误。因为明徐一夔《始丰稿》卷五《送钱主簿序》已明确称钱絅为钱宰之“冢嗣”,故《宗谱》所记必有漏误,应以墓志为是。同书同卷亦列钱宰三孙:寅同、旃同、申同。也必有漏误,应以墓志为是。
[11]所谓“承务乡湖马山之原”沿用的是宋代的旧称。明初墓志的地名往往沿用宋代旧名,如下文提及的由钱宰填讳的《李校尉圹志》,就提到李校尉“卜葬于山阴县承务乡乌龙山之原”。乾隆《绍兴府志》卷七十五《陵墓补遗》“明国子博士钱宰墓”条引《钱氏家传》云:“在山阴三十二都娄公埠阳修坞山之原,夫人陈氏祔。”据万历《绍兴府志》卷一《疆域志》,宋代承务乡所辖包括明代的二十七都至三十二都的六都,则乾隆《绍兴府志》所记亦与墓志合。“娄公埠”亦作“娄宫埠”,“阳修坞”亦作“杨秀坞”,今已改为“杨小湖”。至于“湖马山”是否就是“阳修坞山”一事,笔者曾亲至杨小湖村,询问耆年老农,均称从未听说有“湖马山”之名,盖时代变迁,地名屡改,今已不可得详。
[12]李庆,万历《绍兴府志》卷四十一《人物》四《名宦后》有传,云:“顺义人。洪武末,以国子生署右佥都御史,授刑部员外郎,出知绍兴。器量宏远,威信并济,庭无滞狱,吏民畏而怀之。公暇即躬理园蔬,以供朝夕。照磨侯钥守职清贫,每分俸资给,由是幕僚竟励廉操。成祖登极,庆以违诏被逮,军校途虐之,将致之死。至京,赦免。寻擢右都御史。后军校适以罪下庆按治,庆无仇怨,人称长者。”可见李庆建文三年(1401)还在绍兴知府任上,与墓志合。
据收藏者透露,这方墓志是本世初在古玩交易场所购得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卖主不愿透露这方墓志的出土地点,这易启人疑窦,导致对其真实性的质疑。通过上述疏证,笔者以为这方墓志所述内容基本上都能得到传世文献的印证,其真实性是不必怀疑的。
从这方墓志内容来看,钱宰并没有考中过元代的进士,甚至连会试都没参加过一次:
是时,元方以科举取士,人争趋之,公无意焉。父母强之,乃一起,遂中壬寅(1362)乡试。明年,当上春官,以亲老辞不行,归,教授于乡。
但是传世文献多有记其曾考中进士者,如万历《会稽志》卷十一《人物上·钱宰传》云:“皇明钱宰,字子予,又字伯均,幼颖悟,于经史百家无所不窥。元至正间以进士归隐。”万历《绍兴府志》卷三十二《选举志三·举人》甚至列钱宰为至正十年(1350)举人,同书卷三十三《选举志四·进士》列钱宰为至正十一年(1351)文允中榜进士。②此说流行甚广,《明史》卷一百三十七《赵俶传附钱宰传》亦承袭此说,称钱宰“至正间中甲科,亲老不仕”。四库馆臣亦云钱宰“元至正中甲科,亲老不赴公车,教授于乡(既已中甲科,表明已赴公车,又何来不赴公车?显系自相矛盾)”。③其实,钱宰绝对不可能是至正十年(1350)的举人,也不可能是至正十一年(1351)文允中榜进士。因为元陶宗仪《辍耕录》(四部丛刊三编影元本)卷二十八《非程文》记录了元至元二十二年(1362)江浙行省乡试发榜后某人写作的一篇“弹文”,对这次乡试的“科场作弊”情事大肆攻击,对考中的举人指名道姓地嘲弄,其嘲弄对象就有钱宰,云:“头白钱宰,感绨袍恋恋。”此处典出《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暗指钱宰与考官有故旧之情。因此,可以肯定地说,钱宰不是至正十年(1350)的举人,而应是至正二十二年(1362)的举人,从而定其为至正十一年(1351)文允中榜进士的说法也就可以不攻自破了。对钱宰未中元代进士一事,桂栖鹏先生早已考证清楚,④无需辞费。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方墓志明确记载了钱宰中的是壬寅(即至正二十二年)江浙乡试举人,完全可以印证陶宗仪《辍耕录》的记载和桂栖鹏先生的考证,这是这方墓志体现的重大文献价值之一。
这方墓志的发现还完全颠覆了我们以前对钱宰生卒年想当然的认定。关于钱宰的生卒年,最早最权威的记载出自明黄佐的《南雍志》卷二十三《列传四·钱宰》:
钱宰,字子予,绍兴会稽人,吴越武肃王镠之后,博学能文。洪武二年以儒士举为国子助教。⑤时郡邑弟子员贡入太学者设为教条,限以岁月,责其功效,助教与博士程其课业而升降之。既升舍,乃得选登仕籍。然士方畏惧为法所绳,惴惴莫有乐学者。宰为人庄重和易,诸生每一就之请益,辄恋恋不能舍,以是为时明师。十年三月己卯朔,以年老陈情乞休。上许之,敕授文林郎、国子博士致仕。敕曰:“朕昔戡定四方,即开学校,延师儒,俾勋贤之子弟、凡民之俊秀莫不从学,教之以经史六艺,明体适用,布列中外,以共保太平于无穷。国子学助教钱宰,学问老成,训导有方,在学数年,绰有成效。朕方嘉诸生有所矜式,而年满七十,恳辞还乡,特授文林郎、国子博士致仕。尔尚师表一乡,训诱后进,以裨治政,庶几不愧乡大夫之教,则朕犹有望焉。”宰既归,精力犹壮,宣上德意,有从之游者,辄开迪不倦,远近宗之。二十七年四月,上观蔡氏《书传》,象纬运行,与朱子《诗传》相悖,其它注说与鄱阳邹季友所论间有未安者,遂诏征天下儒臣定正之。于是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唐铎等举宰及致仕编修张美和、致仕助教靳观(一作权)等,并遣行人驰传征之。是年四月至京师,入见,上语以正定《书传》之意,命翰林学士刘三吾总其事,礼遇甚厚。时建酒楼初成,赐宰等钞,宴其上,人各沾醉,献诗以谢,上览之大悦。复遣礼部尚书任亨泰谕旨,诸儒有年老愿归者先遣之。宰齿最高,与众皆请留,亨泰以闻。上喜曰:“朕知诸耆宿终能成朕志,其善视之。”九月己酉书成,赐名《书传会选》,命亨泰梓行之。赐宰等宴及钞,令驰传归其乡。又三年,宰乃卒,寿九十六。初宰尝病近代新声太繁,刻意古调,拟汉魏而下诸作及古诗十九首,且各补其未纯者,词林称之。所著有《临安集》。
据此,钱宰卒于洪武三十年(1397),⑥享年九十六岁,则其生年当为元大德六年(1302)。这是一种有文献依据的钱宰生卒年说。⑦
另外,还有一说认为钱宰生于元大德三年(1299),卒于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⑧这是最为流行的钱宰生卒年说。这一说可能是因误解了《明史》卷一百三十七《赵俶传附钱宰传》所致:
钱宰,字子予,会稽人。吴越武肃王十四世孙。至正间中甲科,亲老不仕。洪武二年,征为国子助教。⑨作《金陵形胜论》《历代帝王乐章》,皆称旨。十年乞休。进博士,赐敕遣归。至二十七年,帝观蔡氏《书传》,象纬运行,与朱子《诗传》相悖,其它注与鄱阳邹季友所论有未安者。征天下宿儒订正之。兵部尚书唐铎举宰及致仕编修张美和、助教靳权等,行人驰传征至,命刘三吾总其事。江东诸门酒楼成,赐百官钞,宴其上。宰等赋诗谢,帝大悦。谕诸儒年老愿归者,先遣之。宰年最高,请留,帝喜。书成,赐名《书传会选》,颁行天下。厚赐,令驰驿归。卒,年九十六。
《明史》删去了《南雍志》的“又三年”三字,后人读书未能细体文义,误以钱宰洪武二十七年(1394)回乡之年即卒,故有此失。此说本不值一驳,无需辞费。笔者最近从《绍兴摩崖碑版集成》一书中看到一方钱宰填讳的《李校尉圹志》,今将其录文标点,以资参证:
李校尉圹志
先考讳益,字谷祥,姓李氏,世居常州府武进县。父讳翼,妣孙氏。娶金华周氏。男四人:长春,次曰荣,曰茂,曰盛;女一人:玅圆。孙男二人:曰文信,曰文衡;孙女三人:妙胜、妙福、妙惠。先考生于前元乙亥岁七月十二日。入国朝来,处军旅中,屡从征进,积劳有年。洪武十四年征云南,先考在行伍中,陷阵攻坚,恒尽其力。继而云南平,大军振旅东归,取道会州,行至大龙站,竟以病殁,享年四十有八,时十五年之七月三日也。明年策勋,赠昭信校尉,管军百户;妻周氏,封太安人。春承袭授昭信校尉、绍兴卫右军千户所百户。先考赋性笃厚,志力勇武,出从征进,囗向先登,无或少怠。今焉殁于国事,春也痛念病不得侍奉,殁不得躬殡殓,晨夕哀慕,无以致其孝诚,用断木为神主,殓以衣冠,妥灵于柩,卜葬于山阴县承务乡乌龙山之原,以寓孝思焉。实洪武二十八年十月十八日也。呜呼囗哉!孤子春泣血谨志。文林郎、国子博士致仕钱宰填讳。⑩
这方墓志由钱宰填讳,时间是洪武二十八年(1395),足见钱宰洪武二十八年(1395)尚在人世,因此上说就可不攻自破了。
然据墓志,钱宰实生于元延祐元年(甲寅,1314),卒于明建文三年(1401),享年八十八岁。不但寿数,还有生卒年,均与黄佐的权威之说完全不同。笔者以为,应以墓志所述为是。这方墓志的文字出自钱宰长子钱絅之手笔,其可靠性是不必怀疑的。明贝琼《清江贝先生文集》(四部丛刊影清赵氏亦有生斋本)卷二十九《送钱子予序》云:
洪武六年春,上以国子学聚四方俊秀,宜简明经之士诲之,命今御史大夫陈公董其事,上下祗若,悉举所知。时余与会稽赵公本初(俶)、钱公子予(宰)、吴兴马公新仲至京师,遂承乏助教。既而山西张公思广(昌)、靳公用中(权)、江西曾公旦初(旭)、刘公子宪(绍)先后至,皆一时选也。八年,余复分教中都。九年,思广、用中皆病免,而本初以年满七十为请授翰林待制致仕。十年,子予亦授国子博士而老焉。
从这段文字可隐约看出洪武六年(1373)被召进京的这批儒士中,年龄最大者当是赵俶,因此他是最早因年龄原因而致仕的。洪武九年(1376),赵俶年满七十,若以七十计,则当生于元大德十一年(1307),若以七十五计,则生于元大德六年(1302)。若采用黄佐之说,则赵俶的年龄应比钱宰小。但若年逾七十即可致仕,则钱宰提出致仕的请求还比赵俶晚一年,这不大合乎情理。因此,钱宰的生年晚于元大德六年(1302)基本上是可以肯定的。其实贝琼是洪武十一年(1378)告老致仕的,而贝琼的生年是明确可考的,是元延祐二年(1315),[11]这也是一个侧证。
另外,若采用黄佐之说,则洪武二十七年(1394)钱宰再度被召进京正定《书传》时,已是九十三岁,以如此高龄仆仆风尘进京正定《书传》,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但若从墓志记载,则钱宰当时八十一岁,短暂进京正定《书传》还是可行的。当时的京城尚在南京,绍兴离南京不算太远。
笔者以为,由于钱宰侍奉的君主朱元璋是一个雄猜之主,从而导致钱宰为躲祸争取早日致仕而虚报了年龄。有一则广泛流传的钱宰轶事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这则轶事被大量记载在明清的别集和笔记中,最早的出处是明叶盛的《水东日记》,该书卷四“钱子予”条说:
临安钱宰子予,武肃王之裔,元末老儒也。高庙礼征,同诸儒修纂《尚书会选》《孟子节文》。公退微吟曰:“四鼓冬冬起著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察者以闻。明日,文华燕毕,进诸儒谕之曰:“昨日好诗,然曷尝嫌汝,何不用忧字?”宰等悚愧谢罪。后未几,皆遣还,宰以国子博士致仕。[12]
这则轶事记载的应该是洪武六年(1373)至十年(1377)间钱宰为国子助教时的事情,但从“同诸儒修纂《尚书会选》《孟子节文》”一句看来,似又为洪武二十七年(1394)再度被召进京正定《书传》时的事情。这应该是叶盛的误记,苏向荣先生对此已有详细考辨。[13]侍奉这样一个猜忌心如此强烈、安插特务无孔不入的君主,臣下的安全系数是很低的,钱宰急于求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由于洪武九年(1376)已有同乡赵俶年满七十而获致仕的前例,因此洪武十年(1377)钱宰遂虚报年龄以年满七十为由援例提出致仕请求就在情理之中了。加之钱宰头白较早,早在元至正十二年(1362)中江浙行省乡试时就已头白,而且比较明显,故有人嘲讽他为“头白钱宰”,可见钱宰的外貌必然比较老相,一介老儒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因此即使虚报十二岁,单从外貌来说,也不易被人察觉。还有一个可能是黄佐《南雍志》的“又三年”三字有脱误,“又”或是“文”之误,而“文”上又脱一“建”字,也就是说本来就是“建文三年”,黄佐所记并不误,如此则钱宰生年当为元大德十年(1306),而钱宰实际上也只虚报了八岁。这个推测似更合理,当然尚未得到版本文献学上的依据。
总之,笔者以为考察和研究明初著名诗人兼儒者的钱宰的生平事迹和生卒年,自当以这方《大明国子博士钱公圹志》为第一手材料,传世文献除《临安集》外,均只能作参考印证之用。这方墓志出自钱宰长子钱絅之手,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是有保证的,通过与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也确实证明了其内容的真实不虚。[14]这也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出土文献资料的利用在古典文献研究中的价值和地位。
注释:
①永瑢:《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六十九《集部》二十二“《临安集》六卷 永乐大典本”条,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②邹志方先生定其元至正十三年(1353)登进士第,未知何据。见《绍兴文学史》,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80页。
③永瑢:《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六十九《集部》二十二“《临安集》六卷 永乐大典本”条。
④桂栖鹏:《元进士误载举例》,《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致误之由是明清学者误解了元代科举的“甲科”,想当然地以为就是明清的进士,“乙科”是明清的举人。其实元代科举将举人分为甲科、乙科,甲科举人可以进一步参加会试,而乙科举人则不能。钱宰考中的是甲科举人,不是进士。
⑤据墓志,洪武二年并非以国子助教征召,这次征召“寻以病免归”。至洪武六年,方召授国子助教。黄佐将两次征召合而为一,致使钱宰经历不明。这也有文献根据,万历《绍兴府志》卷四十三《人物志九》明确说“高皇帝首以明经征,令撰功臣诰命,与诸儒同修礼乐诸书,寻以病归。洪武六年,授国子助教”。
⑥古代所说年限,往往有虚实之分,古人常以第三年为三年,因此《南雍志》钱宰传中的“又三年”也有可能是洪武二十九年(1393),今姑按洪武三十年(1394)计。
⑦如刘国盈编:《钱宰诗话》,见吴文治主编《明诗话全编》第1册,凤凰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页;龚斌等主编《秦淮文学志》上册,黄山书社2013年版,第248页。
⑧如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所编:《浙江人物简志(中)》,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钱仲联等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版,第807页。
⑨《明史》此处沿袭了黄佐之误。
⑩绍兴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编:《绍兴摩崖碑版集成》第6册,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60页。
[11]见李娇:《贝琼诗集校注》,湘潭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第6页。
[12]叶盛:《水东日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9页。
[13]苏向荣:《明钱宰<早朝诗>史料勘误及教学应用》,《历史教学》2012年第3期。
[14]绍兴本地的文史学者在介绍钱宰生平时已经接受了墓志的记载,见《兰亭镇志》,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4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