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朋朋 亢必胜 宋佳宝
摘要:环境保护就是人类根据现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一定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协调人类生存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关系,以谋求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同时,环境保护又是人类自觉寻求对自然环境的合理利用的过程,尽可能的防止在资源利用的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为人类的生存营造更加适宜的自然环境;此外,还要对已污染的环境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实现对现在已经污染的各种自然资源的改造和恢复;由此可见,环境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工作,环境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促进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还在于能够有效的改善人类的工作和生存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就目前的环境保护工作来看,其方法和手段不仅涉及工程技术、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还涉及到对各类相关法律知识和经济规律的掌握和使用。同时,相关部门为了更好的实现全民环境保护,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环保工作落实到群众生活的细节中。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环保建议
一、我国当前环境现状
就目前来看,中国的环境问题不容乐观。在世界八大环境问题中,中国引来了全世界的“瞩目”。世界三大酸雨区,其中之一就在我国的长江以南地区,而全国酸雨面积占国土资源的30%; 温室效应的主要祸首二氧化碳,我国就是世界第二大排放国,而目前二氧花硫的排放已是世界第一; 土地沙漠化,世界上沙漠正已每年600万公顷的速度侵蚀土地,而我国每天都有500公顷的土地被沙漠吞食; 森林面积减少,全世界每年有1200万公顷的森林消失,而我国年均消失天然林40万公顷,且按近十年的平均采伐和毁坏森林的速度,到5055年将失去全部森林; 水资源危机,作为世界21个贫水国之一的中国,全国600多座城市中,缺水的就有300多座; 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7万平方公里,每年至少有50亿吨沃土付之东流; 与日俱增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已包围了我国三分之二的城市;大气污染已使我国600多座城市的大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到1%。
二、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与破坏,如土地荒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直接危害更大,也难消除。比如说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空洞。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环境污染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是生活环境质量的下降、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的空气混浊,人们发病率上升;水污染使水质量恶化,饮用水质量下降,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引起婴儿早产或畸形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重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冲突逐年升高。
三、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困境
1.监督机制不健全
我国政府虽然在环境治理问题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却缺乏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目前,绝大多数的环境污染问题都是由中央政府在进行治理,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往往减少自身应当承担的治理成本,同时对于当地企业的过度排污、违规生产给予纵容的态度,导致国家对于环境治理的投资“打水漂”,许多治理设备形同虚设。监督机制的缺乏使得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这些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2.政府環境污染治理职能不清
政府在环境污染的治理的过程中,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职设定与履行不清的现象,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失衡,产业结构错位的局面。许多地方政府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只是一味的追求经济,对资源的开发没有进行合理统一的布局,没有兼顾到生态环境,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而在治理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部门设置不合理,机构繁杂,许多部门出现职能模糊不清、多头管理与无人管理并存的局面。
3.公民支持度不高
公民生活与环境问题息息相关,政府对于环境的治理理应受到公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然而,当今公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程度却普遍不高,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他们常常将环境保护以及污染治理作为政府的责任,依赖于政府去进行公共物品的治理,大多数公民往往是当污染问题涉及自身利益之后才参与到治理当中,是消极被迫参与而非积极主动。
4.技术水平不够
目前,中国环境治理的可操作性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是相关技术水平跟不上现代的环境形势。我国缺乏相关的科技设备依靠,对于环境监测的技术不够成熟,无法建立一个完善的评估体系。尤其是在信息资源的共享方面,还未能够建立起完备的体系,不能够实现各个区域间的监测网络,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严重存在于各个部门之间。这种情况严重降低政府环境治理的效率,使政府在出现环境突发问题之后无法及时的做出处理决策,保证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传递给社会,最终可能降低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度
三、我国环境污染如何治理
1.强化监督机制,树立政府权威。通过增设独立于政府的监督机构,专门负责环境治理监督机构的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并且将责任进行细致划分,明确责任范围以便有效的开展监督。对各企事业单位排污不符合标准或者破坏环境严重,应当关、停、并、转的,不管经济效益如何,要一律坚决关、停、并、转;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职能范围,明确产权责任。一方面,合理划分各个治理主体的具体责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理顺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减少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而产生的效率低下等原因。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利用其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手段,根据不同城市地域的规模、性质等特点和环境状况进行相关的产业的合理规划,在尊重生态规律的情况下最大发挥城市功能。
3.增加资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政府应当增加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投入占GDP的比重,重视科技手段在治理当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提高污染治理的可操作性才是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4.增加信息透明,扩大群众参与。政府应当完善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树立透明政府的形象。加强政府同公民社会的联系互动,提高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加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度,对于民众的质疑和问题,政府应当第一时间予以解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