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亚婷(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 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
张壮志 赵莉(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
吕凤军 丁伟强(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白云(新疆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兽医站)
夏库热木·阿布力孜(新疆阿克苏地区动物疫病预防与诊断控制中心)
艾不都阿黑提·拜力汗(新疆裕民县兽医站)
包虫病是可以控制和消除的,这已通过冰岛和新西兰成功控制并消除包虫病得以证明。这些成功的实例说明,只要严格执行防控技术措施,切断病原的循环链,就可以控制和消除包虫病。
1854年德国科学家Kuchenmeister发表了“包虫病控制原理”,确定了包虫病病原体棘球绦虫的生活史,指出防止给犬食喂家畜脏器是包虫病控制的有效方法,为包虫病的控制奠定了基础。
1.以宿主更迭为核心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旨在杜绝农牧犬抢食带虫肝肺,重视宣传教育。此外,还建立管理机构,层层把关,处处设防,通过立法手段,实行屠宰管制,设立带虫肝肺销毁设施,加工与监督犬用食品等一系列社会工程,故称为综合治理。所谓宿主更迭,就是加速老年绵羊淘汰或捕杀农牧犬。防控成功的实例有冰岛(1863—1960年)。
在十九世纪,有26%~30%的冰岛人感染包虫病。在发现棘球绦虫生活史不久,冰岛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控制机构,负责全国包虫病的控制。在1860—1890年间,主要利用免费发放包虫病宣传册,使广大民众知晓包虫病传播的途径,教育人们不要接触犬,阻绝带虫家畜肝肺喂犬,最大限度地减少犬的数量等措施。由于当时的书籍很少,除了圣经以外,包虫病宣传册是人们手中流行的读物之一,全岛70万人普遍接受了系统的教育。但30年的控制,效果不很明显,控制结果表明以教育为主的控制收效甚微。
在1890年政府通过了“包虫病法”,强调饲养的家犬必须支付“犬税”,法律规定不允许给犬饲喂任何病畜的脏器,发现带虫脏器必须深埋或烧毁,该法要求对每条犬每年用氢溴酸槟榔碱驱虫一次,每一社团设一名犬驱虫员,每一村庄建一个犬驱虫房,被驱除的犬粪放在一个木铲上,然后用火烧毁,并在驱虫后对每只犬进行洗浴。另在20世纪的早期,冰岛就已经建立了定点片区为中心的屠宰场,并覆盖整个国家,法律规定屠宰场以外的任何屠宰都是违法的。“包虫病法”分别在1924年、1953年和1957年进行了修改。另外,养羊方式的改变也是降低传播的因素之一,对肉用羔羊要求在4~5个月内屠宰,而代替过去3~4年(岁)屠宰,不鼓励奶羊的饲养。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包虫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调查显示,在1883年冰岛有28%的犬感染细粒棘球绦虫,而1950—1960年间,没有发现犬感染细粒棘球绦虫,但犬的泡状带绦虫(Taenia hydatigena)感染率仍为5.5%,绵羊包虫病的感染率为0.0008%。人间有两个包虫病病例,其年龄小于40岁,新发病例数急剧下降。经过近100年的努力,冰岛消除了包虫病,前20~30年的教育使人们认识到了控制包虫病的重要性,但真正取得控制效果的是由于1890年后的立法、犬税征收、屠宰管制、对犬驱虫和养羊生产模式的改变。这样严格的控制措施连续实施50年,其间还实行过绵羊4~6月龄屠宰,老龄活羊出口等。“犬瘟热”则造成20世纪冰岛农牧犬的大批死亡。自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为“巩固期”。冰岛包虫病的控制虽然时间很长,但第一次证明包虫病是可以控制和消灭的。
2.双相切断病原循环链为核心的综合治理。所谓双相切断病原循环链,是指同时对病原循环链在中间宿主和终末宿主的环节,采取杀灭病原的措施,典型的措施实施在新西兰(1938—1991年)。
从1938年到1958年,新西兰在民间先后开展了“自愿教育”,安全饲养犬,阻止给犬喂家畜脏器。注册犬,提供氢溴酸槟榔碱对犬驱虫四次等措施,在1940年通过的“肉品法”规定给犬喂家畜脏器是违法的,然而这些措施所取得的成效甚微。1955年的调查表明,3900万只绵羊,48.4%的绵羊感染肝包虫病,大约20万只犬中有10%~37%的犬感染Eg。1941—1950年间,包虫病人年手术率为11.8/100000;到1946—1956年间,共有包虫病人142人,年手术率为4.5/100000。
全方位启动包虫病的控制是在1959年,国会通过了“包虫病法”。该法规定,禁止私人屠宰家畜,肉食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屠宰检疫才能上市;以县为单位对所有犬登记注册,收取管理费。随后共有40万只犬注册,这种地方的管理和经费,使得地方包虫病控制委员会有了更强的职能,也有对犬实施管理,比如氢溴酸槟榔碱诊断、犬的定期驱虫,以及后来“巩固期”的屠宰管理经费的支持。政府在全国建立了犬粪监测实验室,每年监测一百万份犬粪,对阳性犬隔离驱虫。
1972年后采取对所有犬进行每6周一次驱虫,全国雇用了400名技术员负责全国所有犬的驱虫(平均每人管理1000只犬),开始用“Niclosamide”驱虫药,1978年改用“吡喹酮”,这样用了13年的氢溴酸槟榔碱的监测和19年的6周一次的驱虫。同时,政府制作统一扑捉器(笼),扑捉流浪犬和无主犬,对这些犬或重新找主人或安乐死。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绵羊感染率从1959年的48.4%下降到1971年的25%,犬棘球绦虫感染率从1959年的30%下降到1971年的5%;到1981年,仅有0.43%的绵羊感染包虫病,5只犬发现棘球绦虫感染。从1991年开始,几乎没有发现绵羊感染包虫,包虫病基本取得了控制,其控制的措施转移到屠宰管理和监测上,在2002年新西兰宣布消除了包虫病。
1.高感染现状和庞大的宿主群。包虫病是一个与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疾病,以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及四川西部为包虫病高发区,这些省(区)也是我国牧业的主产区。在这个区域家畜的总载畜过2亿,其感染率为10%~70%。庞大的宿主群决定了包虫病控制的艰难性,这也是我们面临的挑战。其中家畜的畜群年龄结构和屠宰家畜的年龄,决定了包虫病的控制时间和控制周期。
比如,新疆是以绵羊为主要的牧业生产方式,拥有绵羊4000万只,各种家畜近5000万头(只),在20世纪60~90年代家畜的感染率为30%~90%。青藏高原因为有牦牛等大型家畜,比如青海省主要畜种有藏系绵羊、牦牛、河曲马、浩门马、玉树马、黄牛、骆驼等,其中饲养量最大、分布最广的是藏系绵羊和牦牛。全省牲畜存栏2000万头(只)的家畜中,牦牛、藏羊是青海的主要畜种,其存栏1470万头,感染率为20%~50%;牦牛的屠宰年龄为6~15岁,藏羊的屠宰年龄为2~7岁,牦牛和藏羊在这个年龄段寄生的包虫病,其可育率为50%~70%,是传播包虫病的最主要传染源,也是影响控制周期和时间的主要因素。西藏和四川省甘孜及阿坝州有优质的高山天然草场,是我国传统的五大牧区之一,海拔4000~5000米的高原,其中甘孜及阿坝州2010年末,有牦牛和藏羊存栏660万头,其中年出栏数为160万头。同青海一样,屠宰家畜的高龄化是增加控制周期的主要因素。
2.社会因素。1986—1989年,在新疆呼图壁县对4853户农民进行了逐户调查,可以看出,绵羊饲养已经构成了农村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一部分,在畜牧业生产中占有很大的比例(75.7%),同时是农村肉食品的主要来源之一。而绵羊的感染率在调查区为88%,已构成了包虫病流行中一个庞大的传染源,另外,犬在农村商品化生产中,也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户均养犬0.88只,75.9%的农户犬与绵羊共存,羊与犬之比过低可达(9.9∶1),构成了包虫病严重流行的基础。
在调查的两个乡中,政府还没有专设的屠宰场,农村肉食品供应的商品化率很低,甚至为零。肉食来源主要依靠自宰自食。在国外,新西兰对于包虫病的防治主要依靠片设屠宰场,通过对病畜脏器的管制来控制包虫病,但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要在农/牧区村村队队建立屠宰场,将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将是不可能的。
造成农区包虫病严重流行有其深远的社会背景。包虫病高发区为边远的经济不发达区,交通不便。经济纯收入的2/3用于吃、穿和住。1/4之多的人为文盲或半文盲。从防治知识的结果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群众对包虫病的基本概念、危害和包虫病病原史都不了解,甚至空白。这就导致了行为的错误:79.3%的人把有包虫病的绵羊肝、肺喂狗,6.0%的人与狗密切接触,这样便加速了包虫病的传播,增大了人的感染机会。另外,在农村还流行一些传统的错误观念,从而减轻了人们对包虫病危害的认识。因此,我们认为在农区包虫病已构成了犬、绵羊和人三位一体的户院循环。
3.自然因素。对我国包虫病的优势虫株的形态学和线粒体DNA测序分析表明,其优势虫株为绵羊株(G1),该株为世界性分布。我国学者对该虫株在犬体内的发生、发育及生长规律进行了研究,根据细粒棘球绦虫宫内卵发育观察试验,用绵羊源原头蚴感染家犬后45天为虫卵成熟的早限日,探明了细粒棘球绦虫在犬体内发育成熟的时限,为制订犬驱虫措施提供了病原生物学依据。
地理和气候对控制措施的实施也有直接的影响。在温带地区,虫卵一般可以越过一个晚秋、冬和春季;在青藏高原,气候较湿润和土壤潮湿,虫卵和原头蚴有较长的存活时间;试验表明,棘球绦虫虫卵在7℃的环境中可以存活200天。而在新疆,尤其新疆的南疆,气候和土壤比较干燥,地表温度在夏天可达70℃,虫卵在此环境的生存时间较短,其环境有利于控制。
4.控制措施的选择。20世纪40~70年代,蠕虫学理论和特效化学制剂的出现,为棘球蚴病控制提供了可能。苏联skriabin提出的成虫期前驱虫的蠕虫灭绝原理;新西兰M,A,Gemmell基础繁殖率(Ro)学说中可知,细粒棘球绦虫只需攻击其一个阶段即可动摇整个循环链,为对犬采取无污染性驱虫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实践中,认识到对犬首次驱虫季节的选择,对以犬驱虫为主的包虫病的控制实施非常重要。吡喹酮可以迅速杀死犬肠道内的棘球绦虫,杀死的虫体被犬肠道内的蛋白酶消化,驱虫后,排出的粪便里一般看不到完整的虫体,但如果有成熟虫体存在,会检出虫卵。研究表明,棘球绦虫虫卵在夏季干燥的环境里存活期最多为3天。为此,对犬最佳的首次驱虫时间应当选择在夏季,用干热的环境因子杀死有可能因为首次驱虫而排出的虫卵。但一定要求犬主对首次驱虫排出的犬的粪便深埋或焚烧。
吡喹酮是驱除犬绦虫公认的最有效的化学驱虫药品,但其味苦,普通吡喹酮药片犬不可能自动吞服。20世纪80年代国内最早提出“吡喹酮药饵”的犬用诱食性剂型的理念,研究筛选出效果良好的一种剂型定型生产,并在新疆呼图壁县和温宿县建立了2个示范点,连续3~5年在这两个县行政辖区内实施“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的控制技术措施,证明该药饵极大地减轻了大批量家犬驱虫药物集中投放的工作难度,为从该病的源头—终末宿主上,彻底控制该病的发生和流行提供了有效技术手段,对示范县有效控制包虫病的流行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针对“吡喹酮药饵”近20年高频度重复使用,药饵自动吞食性下降,犬拒食现象上升,并有一定数量犬拒绝自动吞食药饵的问题,又开展了改进咀嚼型适口性研究。应用现掩味工艺使新研制的吡喹酮原药微粒,在不改变吡喹酮原始的物理、化学性质情况下,极大程度地掩盖了吡喹酮的苦味。通过筛选食肉动物喜欢的食物(如牛羊肉、鸡肉,鱼肉、海鲜类等及其制品),研制出适合于片剂生产工艺的诱食性核心剂(已获发明专利,ZL20071018053.6)。研制出吡喹酮原药微粒与诱食性核心剂混合压制而成的“爱普锐克-犬用吡喹酮自动咀嚼片”。该驱虫片极大程度掩盖了吡喹酮的苦味,具有强烈诱食性,能使犬自动吞服,是较理想的抗寄生虫药物新剂型。目前已获得农业部新兽药注册证书。
根据病原发育特点,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以易于施展的灭绝性攻击成虫阶段为切点,不在难以奏效的幼虫阶段拼消耗,从而简化了措施,节省了投入,使整体模式具有简便易行、投入少、收效快的特点,旨在为中国高发区控制本病探索出路。为便于和传统的策略与模式相区别,特将一个切点的策略称为“单相灭绝病原”;而对终末宿主成虫期前驱虫的综合措施,概括为“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的模式。在优化组合的这一模式中,及时捕杀无主犬至关重要,否则将造成有效控制的最大威胁。
此外,为及时和确切地评估效果,基线调查和年度效果考核必不可少。需强调的是,在我国研制出犬自动吞食的“吡喹酮咀嚼片”,为大面积有效驱虫提供了保证。实践证明,通过每月对犬驱虫可从根本上切断病原循环链,该措施可省缺屠宰管制,由于吡喹酮能100%将该绦虫去除,并从第2次驱虫起,即使犬重新感染细粒棘球绦虫,所排出的粪便也无感性,因为虫体还没有成熟就被下次驱虫而除之,从而也避免了虫体对药物的抗性,为顺利执行规模性“月月驱虫”模式提供了可能。
采用“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的包虫病控制模式,其特点在于仅对病原的成虫阶段作灭绝性驱杀,符合控制蠕虫病的病原灭绝一般原则,实行成虫期前驱虫,能够杜绝虫卵传播,而对幼虫阶段不加干预,即可取得快速控制效果,也进一步证实“对于细粒棘球绦虫只需攻击一个发育阶段,即可动摇其整个循环链”的理论。总之“月月驱虫”是一种完全的成虫期前驱虫,也是病原灭绝性驱虫,是最有效的病原循环链切断方式之一。这种方式的驱虫,只要坚持连续进行,在驱虫密度和有效驱虫比例(应分别不低于70%~80%和95%)的保证下,可在措施实施后的5~20年时间内,取得迅速有效控制。所以保证家牧犬的无虫状态,是我国控制包虫病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