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地认为,他们所送的红包、礼金礼品,不过是朋友间正常的礼尚往来,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
写下这段忏悔的是平武县扶贫开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明。2015年,他因涉嫌违纪,被平武县纪委立案审查,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他因再次違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为科员处分。2018年,周明因酒驾问题,第三次被平武县纪委党纪立案审查。目前,其酒驾问题正处于审理阶段。
在同事的印象里,周明曾经是踏实肯干的业务骨干。然而,本该是群众致富领路人的他,却变成了群众脱贫奔康路上的“绊脚石”。是什么使周明屡踩纪律“红线”?
平武县纪委办案人员讨论案件相关情况。(黎松/摄)
“平武县扶贫开发局相关人员存在违纪问题,扶贫开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明可能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4年8月,绵阳市审计局向平武县纪委移交案件线索。
根据移交的案件线索,平武县纪委很快展开调查核实。调查发现,2011年,在平武县高村乡五一村实施的秦巴山区连片开发项目过程中,周明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履行自身职责,对项目监督不力。在调查中,周明主动交代其收受4500元现金红包的违纪事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8月,平武县纪委在检查中再一次发现周明涉嫌违纪。很快,周明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周明的堕落,源于一个5000元的红包。2012年中秋节前的一天,苗木供应商仇某请周明吃饭,仇某以鼓励孩子学习名义送给周明5000元。“虽然他没有明确提出要求,但我知道仇某是希望我今后能在苗木采购项目中多‘关照他,当时也没有拒绝。”周明回忆。
这5000元红包成了打开他贪欲之门的“钥匙”,之后他不断收受苗木供应商的红包,先后15次共计5.75万元。
据周明交代,收受苗木供应商的红包后,他在2011年度至2013年度的苗木采购制定招标文件初期,向苗木供应商仇某透露了苗木采购资金、苗木品种、最高限价、报名情况等相关信息。还在报账过程中帮助苗木公司催促项目乡镇及时完善报账资料等。
“周明竟然边查边犯,看似很配合,实则耍滑头。”令办案人员气愤的是,在第一次组织审查期间,周明不仅避重就轻只交代收受4500元红包的违纪事实,而且不收敛不收手,在组织审查期间4次违规收受礼金1.3万元,被党内警告处分后,又违规收受礼金1.8万元。
“周明第一次被查处之后,没长记性,反而长了躲避调查的‘经验。每次收受红包都不超过5000元,认为不会被判处刑罚,其实都是严重的侥幸心理作祟。”办案人员介绍。
周明不仅滥用职权、收受好处费,还在其位不谋其职。
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通过县扶贫开发局让平武县大桥镇、南坝镇、豆叩镇、旧堡羌族乡采购了大量的核桃树苗,这些承载着万千群众致富增收希望的“摇钱树”,成活率却很低。这和周明脱不了干系。
办案人员发现,很多老百姓将核桃苗种植在房前屋后,有的干脆就近种植。据县扶贫开发局相关人员介绍,按照核桃种植密度,一亩地最多也就三四十株,但经实地查看,部分地块一亩就种了一两百株,存活率极低。作为扶贫项目苗木采购的分管领导,周明却将树苗栽种监督责任推卸给了乡镇,对树苗的存活情况更是置若罔闻,使大量苗木被废弃。
据周明身边的朋友回忆,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周明时常冲在前面,也为灾后重建做出了不少贡献。但随着手中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大,周明的思想开始滑坡。“自己在扶贫开发事业上为农村群众工作多年,在抗震救灾中也做过贡献,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收受点红包礼金没什么大不了的。”在检讨书中,周明反思违纪违规的原因,正是在思想滑坡,利益诱惑等的助推下,最终滑向了贪欲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