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寅飞
阳春村,是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内连绵起伏的高山环抱着的一个安静村落。近几年,这个向来宁静的小山村,却因为一座多年前被盜的肉身坐佛像而为不少人熟知。因为这尊佛像,当地与外界交流甚少的村民们不仅在当地与外国人打起了官司,甚至还不远万里前往荷兰,进行跨国追索。
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五,对于大田县阳春村以及附近村子的村民而言,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阳春“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佛诞日。2018年的章公祖师佛诞日,当《方圆》记者辗转大巴、出租车,再步行走过连公交车都不通的几公里山路来到阳春村时,来自四村八邻的村民包括在外经商务工的村民,都已专程赶回来举行庆祝活动,祭拜章公祖师。当天,上供、祭拜、放鞭炮、戏班唱戏等一系列活动举办,阳春村热闹非凡。而普照堂已经被当地村民用捐赠的善款修葺一新,静等章公祖师真身归来。
然而就在2018年12月12日,荷兰传来一个不好的消息,该国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在网站上发布书面裁定,表示对于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追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一案不予受理。村民们只能寄希望于尚未宣判的福建三明法院作出有利的判决。
年过五旬的林女士风尘仆仆地从200公里外的厦门赶回来,一下车便径直来到章公祖师的佛堂前,取了一份香火黄纸和鞭炮,迈上高高的台阶后,虔诚地跪在佛像前叩拜、许愿。这些年来,每年,张女士都会在这一天如约而至、风雨无阻。
用张女士的话说,“祭拜章公祖师已经从一种信仰变成了心灵慰藉和精神鼓舞。”每当生意上或者家庭中遇到困难挫折,她都会在心里默念,请章公祖师关照,依靠着这种无形的力量重拾信心,然后把问题一点点地解决掉。
据族谱记载,章公祖师俗名章七三,从小随母亲来到阳春,小时候是个放牛娃,二十多岁时出家,法号普照,后于北宋元祐年间圆寂。相传,章公祖师圆寂后,肉身不腐,百姓们用漆泥贴护遗体,表面镀金铂成为一尊佛像,因其真身四肢身首俱全,后人称之为“显化六全章公祖师”。相传,章公祖师生前行善好施,特别是以医术慷慨为民众解除病患,当地林氏家族在瘟疫流行的时候,正是由于他的全力相助才躲过了灭族之灾。阳春村现有2000多人口,几乎全姓林,林姓在福建省也是大姓。当地的百姓受益于章公祖师的慈悲和功德,所以,在他坐化后,当地人尊称他为祖师,章公祖师肉身坐像从此被供奉在阳春村普照堂,一直到丢失前。林氏族人为表示尊崇,更是把章公祖师供奉在普照堂的正堂,而自己的祖先牌位则供奉在普照堂左侧偏殿。
阳春村人从小听着章公祖师肉身成就坐化的故事长大,对章公祖师的敬畏流淌在他们血液里。一位当地老者这样向记者讲述,章公祖师小时候是个放牛娃,那时候放牛都是野放,没有围栏。有一次放牛时,他来到佛子格这个地方,受到了仙人点化,成为一代得道高僧。章公祖师广结善缘,救苦救难,经常采集中草药,免费为周边村民治病。临命终时,在邻近的吴山乡阳春村坐化,完成了从一个放牛娃到“菩萨”的转变。六全化佛故事,被当地人代代相传,至今族人都在宣讲他的事迹。
“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了保护章公祖师肉身坐佛,村民们合力偷偷地将坐佛从普照堂搬出来,藏到民房里。那段时间,坐佛每隔几天就被换一个藏身之地,夜黑风高的时候,年轻的村民抬着坐佛,从一个村民家躲进另一个村民家里,以躲避棍棒毁打之灾。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五是章公祖师的生日。在“文革”期间,村民们即便是冒着极大的危险,也定期秘密地为章公祖师过生日。
在当地人眼中,“章公祖师”有求必应,十分灵验。各种红白喜事,都会在章公祖师面前祷告祈福。当地有一个有趣的说法,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在未被偷之前,每年的特定日子,村民都要抬着章公祖师坐佛到各个村去“游神”,章公祖师生前特别不喜欢到某个村去,而村民非要抬着进这个村不可,没想到刚到村头,抬轿之人便双膝跪地,动弹不得。虽然这只是个传说,但从中可以看出,章公祖师在当地人心目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毫不夸张地说,章公祖师根植在每一个当地人的心中,因此我们把祖师的佛诞日看得比春节还重要。”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阳春村村书记林开望如是说,多少年来,十月初五这一天的祭祀活动,普照堂都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成为了村里一年中最为热闹的节日。
可是谁也没想到,受当地人万般敬仰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竟然被偷了。
1995年农历十月二十四日的早上,看守普照堂的老人打开门的一瞬间,发现供奉在普照堂内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不见踪影。老人惊呼,章公祖师不见了!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样在村民中炸开了锅。几乎全村的人都放下手头的农活,急急忙忙地从四方汇聚而来。
村民们看着普照堂的门口还残留着十月初五庆生当天点燃的烟花爆竹的余烬,而大厅供奉台上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却不见踪影,原本穿戴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身上的帽子、衣服被扯下,扔在地上和桌子上,一个三四十公分大的洞赫然出现在大厅左侧的墙根上,而门锁却完好无损。村里年长的妇女甚至当场就失声痛哭了出来。
当时还只有十来岁的林开望清楚地记得,此后几天,村民们如发了疯一样在周边的山上四处寻找。“有几个老人就如丢了魂一样,茶饭不思、垂头丧气。”回想丢失前的十九天,村民们为纪念章公祖师寿辰提着五颜六色的瓜果来到普照堂点香烧烛,磕头跪拜。村里还凑了一笔钱,在普照堂附近的戏台上,连办了两场戏为章公祖师庆生。戏台上,戏班们吹拉弹唱,戏台下,聚满了从本村、隔壁村赶来看戏的大人,而小孩们拿着小摊上买来的玩具,在戏班高亢的声音中来回奔跑。章公祖师端坐在普照堂的大厅之上,微低着头,看着满地的喧哗与热闹。而现如今普照堂内空空如也,那种失落难以言表。
村民林光明突然想起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失踪的前一晚,他在村口看见的那辆白色小汽车。那天晚上11点半左右,林光明从家里出发,去村口的机砖厂值班。半夜里,他和一位村民正要推着机砖出厂,安静的村里突然开出了一辆白色的小汽车。夜色中,林光明看见汽车后面放着一个方正的物体,用红布包裹着。在偏僻的山村,小汽车是稀罕物,林光明和村民讨论着是不是村里有人生病了,半夜请车送去医院。直到第二天,他才反应过来,汽车后面放着的极有可能是失窃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
村民将线索提供给了警方,村民们自发组织起来到周围的乡村城市寻找佛像和有嫌疑的白色小汽车,然而在没有监控摄像头的那个年代,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就如石沉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村民集资找工匠重新造了一尊仿制的祖师佛像,重新供奉到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原来的位置上。虽然新佛像和原来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相似度不高,但是村民们总算找回了一点心灵寄托,照旧在每年农历十月初五为章公祖师办席庆生。
《千年佛像内现打坐和尚真身》,2015年3月,英国《每日邮报》的一则报道引起了国内相关人员的关注:正在匈牙利自然博物馆展出的一尊来自中国的千年佛像,经过CT检验发现,佛像内端坐着一位打坐和尚,其内脏已被掏空。佛像里的和尚被推测生活于公元1100年左右。这则新闻传到国内,在大田县阳春村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就是1995年我们村普照堂失窃的那尊章公祖师佛像!”村民林永团指着新闻里安坐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的那尊佛像说。前几天,刚在家中吃过午饭的林永团在手机上看到这则新闻,年少时曾在老家阳春村无数次敬拜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闪过他的脑海,他立即驱车赶到同乡林乐居的家里,“你看这是不是我们村里失窃的章公祖师?”林乐居翻箱倒柜找出1989年拍摄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照片,和新闻图片细细比对,“像,太像了”,林永团和林乐居激动不已。这个消息迅速传开,很多海外华人尤其是福建籍贯的华人,联系上阳春村村民,一场跨国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行动启动了。
福建省文物部门也组织了文物专家前往阳春村进行调查取证,当地村民把自己能想到、能搜罗到的证据都摆在了“普照堂”内,如与章公祖师肉身坐佛有关的衣冠、家谱等。专家得出的结果是,初步确认荷兰展出的“肉身坐佛”即是20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然而,听到消息后,“肉身坐佛”所有人、荷兰藏家范奥沃雷姆立刻选择了撤展。“肉身坐佛”再次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留下的仅有几张新华社记者在展出时拍摄的照片。
不过这些照片仍旧反映出大量的信息。“肉身坐佛”的坐垫上有一串中国文字,“章公六全祖师”“本堂普照”等字样赫然在列,此前荷兰研究人员将佛像称之为“Liuquan”,可能正是音译。同时,在佛像背面还有几行竖写的黑色毛笔汉字,毛笔字的关键部分被刮掉,从痕迹判断应是人为破坏。但是,“经手重新”几个字却清晰可见。这些都成为了确认“肉身坐佛”就是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重要信息。
然而,跨国追索的道路却异常艰辛。一开始,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表示,如果能够证明这尊“肉身坐佛”确实是福建村民声称被盗的那尊佛像,他愿意归还。后来,他的态度又出现反复,而且一度通过国外媒体隔空传话,要求补偿2000万美元。最后,索性通过代理律师表示“肉身坐佛”已在荷兰交易,并且拒绝透露详细情况。
無奈,面对即将届满的20年诉讼时效,阳春村村民聘请了律师在匆忙中提起了诉讼。
2015年11月,大田县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追索诉讼。次年5月底,大田县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中荷律师团向荷兰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法庭判决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将其所持的“肉身坐佛”归还阳春村普照堂。2017年7月14日,荷兰法庭举行了首场法庭听证会。
听证会上,范奥维利姆称,“阳春村和东埔村村委会不是荷兰《民事诉讼法典》条款定义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可被认定为具有法律人格的有效实体”,因此“原告诉讼请求应被判决不予受理”。
针对被告这一主张,原告向法庭补充提交相关说明文件称,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有权依据法律或接受本村村民委托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在实践中,有大量诉讼案例系村民委员会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其中。这个简单的问题成为这次法官裁定案件是否可受理的一个关键。
与此同时,“肉身坐佛”能不能被据为“财产”,范奥维利姆购买“肉身坐佛”的行为是否为善意都成为了关键问题。依照荷兰《埋葬与火化法》,如果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符合荷兰法律定义的“尸体”,那么就无人可拥有其所有权,但是其处分权应归福建阳春村等村的村民拥有。一个客观的事实是,章公祖师对当地人广施救助,予民众以医疗和精神上的帮助,死后肉身不腐,通过一定措施成为肉身坐佛,然后才修塑成金身佛像。佛像里的肉身,是一具身份可识别、含有完整骨骼的高僧坐化肉身尸体。章公祖师肉身已成为富有宗教及精神含义的客体。在普照堂建成后的各个时期,福建村民对“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照拂有加,已达千年。作为保管人、管理人和受益人,福建村民拥有对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处分权。
然而,范奥维利姆却拿着“肉身坐佛”CT扫描结果称,肉身内的大部分内脏器官不复存在,不是完整躯体,因此不是荷兰法律定义的“尸体”;荷兰《埋葬与火化法》不适用于包含有人类遗体或残骸的艺术品。与此同时,范奥维利姆还列举了美国、比利时、英国等地的木乃伊拍卖、交易、展出等事件,辩称“肉身坐佛”和那些木乃伊一样,可被视为“财产”,可产生所有权。
针对购买“肉身坐佛”的行为是否为善意,范奥维利姆抗辩说,他的职业是建筑师并不是“专业的亚洲艺术品交易商和收藏家”,而“肉身坐佛”上一持有者鲁斯滕伯格在香港获得佛像时,“香港对文物进出口并无限制”。
原告则认为,范奥维利姆身为专门从事亚洲艺术品交易的收藏者,本该询问和要求出具佛像可以出口和交易的相关文件,以核准所购佛像并非从中国非法出境。考虑到其所支付的价格,范奥维利姆知道,或者至少应当知道,这尊佛像是一件有价值的佛教文物,也应该预料到其可能承担文物非法来源的风险,以及第三方可能就该佛像主张权利的可能性。
那次听证会结束后,2018年10月31日,荷兰法庭进行了第二场法庭听证会。6名阳春村村民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赶到荷兰一同旁听了听证会。而范奥维利姆却表示自己已不再持有佛像,因为他已与“第三方”达成“交换协议”,且他本人并不掌握此“第三方”身份的详细信息。
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法官对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追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一案于12月12日做出宣判。没有获得荷兰法院支持的村民们只能向律师寻求进一步的帮助,以穷尽所有法律救济途径。
在国外诉讼开展的同时,中荷律师团队也在福建当地提起了平行诉讼。
在2018年的7月和10月,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两次开庭审理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诉讼案。
双方辩论的焦点依旧围绕原告诉请的标的物与被告持有、展览的“肉身坐佛”是否为同一物,被告持有“肉身坐佛”的取得经过、展出情况、目前状况,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诉讼情况,适用法律问题等。
不过,范奥维利姆的委托律师还带来了新证据,一些国内的新闻报道中,有记者采访阳春村村民时,当地的老人回忆说,“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左手虎口处有个钻眼,头部略有松动。然而经过他们的仔细检查,荷兰那尊“肉身坐佛”左手根本没有钻眼,头部也没有丝毫松动。这两点就足以证明佛像并不是阳春村所丢失的那一尊。
针对这些辩解,代理律师刘洋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表示,被告方的辩驳意见没有事实依据,甚至是不着边际的辩护。听村民所说只是传言,具体哪一个村民不得而知,而且所谓的鉴定结论也只是对方单方面的鉴定,原告方并不知晓,也不知道其有无鉴定资格,这种结论不具法律效力。
尽管如此,范奥维利姆代理律师的辩解确实也让阳春村村民惊出了一些冷汗。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们真的希望尽自己最大的余力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回国做点事情,因此对于媒体的采访,总是想把自己知道的关于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可以作证据的蛛丝马迹都说出来,没想到会被对方利用了。后来,村里决定,如果再遇到媒体采访,大家就尽量说一些查证属实的,或者由知情的几个人来回答。
事实上,无论在荷兰还是中国的诉讼中,范奥维利姆一方关于“肉身坐佛”的取得与转让情况,并称佛像已与第三方交易之事,始终就没有提交任何相关证据。而在三明法院的庭审最后,与在荷兰的强硬态度相反,范奥维利姆一方表达了调解意愿。
他们承认“肉身坐佛”属于中国,但不可能归还阳春村,如果返还阳春村则默认是买盗赃物,对此不认可。如果返还的话,也是返还在一个山清水秀、适合供奉佛像之地,但肯定不是阳春村。
而阳春村村民提出调解方案为希望被告将肉身坐佛归还,将支付一定的可以负担得起的补偿费和其他利益,比如精神层面的荣誉利益以及将来进行商业运作后有可能产生的利益。
“再给他们一次调解的机会吧。”11月初,刘洋接到三明法院的电话。法院表示,被告代理人与被告进行进一步沟通中,是否接受原告的调解方案或提出新的方案。如果协商调解不了,将由法院判决处理。
“我们想通过司法的途径,希望荷兰的收藏家能够改变想法,能够很乐意地把‘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归还给我们”。村民林文青说,他被村民们委任追踪此事,为此两年前他结束了在广西的所有生意,一边回乡创业,一边参与佛像回归事宜。阳春村有500多户人家共3000余人,因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失而复出却不能还乡,而改变生活、工作轨迹的人大有人在。这两年,村里几位老人因心情起落和自身原因而辞世。“‘肉身坐佛的事情尘埃未定,他们经不起大起大落,我们一直在追索,绝对不会放弃。”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认为,对于“肉身坐佛”的返还起重要作用的,还在于荷兰法院的判决,因为该“肉身坐佛”目前在荷兰,即便中国法院判决胜诉,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将很难执行。
刘洋则认为,“肉身坐佛”的返还执行确实有难度。目前,常被用于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多边国际条约是1970年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1995年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但这些公约存在追溯和时效问题。就荷兰而言,2009年才加入“1970公约”,这意味着公约对1996年的佛像交易没有法律效力;荷兰至今未加入“1995公约”;中国和荷兰也没有签订文物归还的双边条约。但办法总是有的,如果调解成功,当然最好。最坏的打算,就是走法律诉讼。以判决认定坐像是被盗文物,荷兰藏家的买卖就是知赃买赃,可以走刑事诉讼。
刘洋此前去荷兰就和当地的国际刑警组织有过联系,希望对方出面帮索回“肉身坐佛”,但当时荷兰的这尊“肉身坐佛”和“章公祖师肉身坐佛”是否为同一尊、是否是赃物等还没有定论,所以被婉拒。但当时商定好,一旦坐像定性为赃物,就可能录入国际刑警组织的被盗艺术品数据库,这样他们就可以采取相关措施。
“不能因为难度大,就放弃,就不去做,你不做,一点希望也没有,你去尝试去努力,或许会有转机,即使最终不尽如人意,也问心无愧。”刘洋如是说。
在普照堂里,林文青依照古制为一尊木雕的章公祖师佛像续上长明灯。他和村民们衷心希望这盏灯能照亮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的回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