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且听德里达如何说

2018-01-05 14:56叶水涛
语文世界(教师版) 2018年12期
关键词:中心论德里达言语

叶水涛

德里达的语言哲学批驳了“逻各斯中心论”和“声音中心论”。所谓“逻各斯中心论”,指的是一种以在场为中心的本体论和以言语为中心的语言观。

德里达认为,形而上学的逻各斯绝不能囊括一切事物,总有某种异己的和昏暗模糊的东西拒绝被整体化在同质的同一性之中。他认为,逻各斯的自我同一性,其实在希腊哲学创立之初,便出现了裂痕,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就论述了“存在之外的善”。

德里达的这种观点与中国古典哲学很吻合。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同样,中国的古典文论也多是一种跳跃性的诗意表达,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性的逻辑述说;中华美學追求的是“言外之意”和“题外之旨”,这当然也与汉语特性及意象化的思维特点有很大关系。

“声音中心论”则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事物是第一性的,音符是一级能指,它是关于事物的言语或声音的叫法;字符是二级能指,它是表达这种声音或言语的文字。因此,言语可以与事物完全相符合,文字或书写则不能完全相符合。当人们用言语表达思想时,还可以通过问答的方式防止言语表达含糊不清,直到听众最后正确地理解。与言语或声音相比,文字或书写则缺乏这种直接性。

与“声音中心论”相对立,德里达提出了他的“书写语言学”。他认为,文字不是有声言语的简单复写,而是语音之前的一种铭刻。我们并非先有明确固定的意义,用口说出话来,然后再见诸文字。反之,正是文字通过记录言语而创造出意义,意义不可能先于书写。

德里达认为,言语并不比文字优越,文字的缺陷在言语中同样存在。书写并非是言语的影子,它同样能把握语言的本质。言语和文字之间的差别只是表面的,它们都是交流思想的手段,手段不同但思想交流中的地位同等重要。如果说书写不能把作者的思想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那么言语也同样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在所指与能指的关系上,言语并不优越于书写。况且,任何东西都不能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所有理解和认识都是严格通过符号来传递的,语言或文字都是传递思想意义的符号。

由此,我们自然想到汉字的拼音化改革。改革的理由和前提是,汉字难认,难写,直接造成进入意义理解的障碍。简单的事实是,不识字你就无法读书,文盲可以自如地表达,但不在场的交流便不可能。这说明言语有它的直接性与便捷性,但也有它明显的局限与不足。言语之所长是文字之所短,言语的缺陷处却是文字的优越性所在,古今中外同样如此。

从“声音中心论”的角度看,似乎汉字阻隔思想意义表达的缺陷更为明显,因为它比拼音文字更难认读。但汉字是象形的,而形象本身就可以表意。汉字可以根据偏旁部首类推出它的读音和意义,即使音读错了,在多数情况下并不影响对意义的理解。或许在这个意义上,持“声音中心论”的卢梭特别称赞汉语。

汉字单字多,读音变化多,笔画结构复杂,的确形成严重的读写障碍,但汉字常用字少,组词能力强,能迅速适应社会需要不断创造出新的词汇,这就避免记很多的单词及语法变格之类。而且,汉语没有严格规范的语法体系,不讲究形而上的“逻各斯”,它完全可以意会性地来理解和使用语言,在特定的语境中,它有足够的灵活性与变通性,由此大大地降低了汉语学习的难度。汉字鲜明的特色充分证明字符的重要价值与意义,它有力地支撑德里达的“书写语言学”理论。汉字音形义三者的统一所构成的诗性特点与审美意蕴,则进一步说明字符不能一概而论称之为二级能指。

德里达关于言语并不比文字优越的观点是站得住脚的。事实上,言语和文字、声音和书写各有自己的特点,在不同场合下各自发挥其独特作用,不能片面地说谁比谁更加优越。德里达对“声音中心论”的批驳是有道理的,但他认为意义是文字通过记录语言而创造出来的,则有违生活的常识,失于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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