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适龄儿童“在家上学”现象探析

2018-01-05 23:49乔媛
新教师 2017年11期
关键词:上学家庭儿童

乔媛

20世纪50年代,“在家上学”在美国普遍兴起。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普遍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也因此在美国形成了“在家上学”的教育模式。近年来,“在家上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模式在我国也受到部分家庭的推崇。因此,系统地研究“在家上学”现象是十分有必要的。“在家上学”现象的研究将有利于丰富我国的教育理论,以及促进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

一、“在家上学”概念界定

“在家上学”用英语表达为Home-schooling,中文也叫家庭教育,主要针对学龄前儿童在家接受教育,以家庭为主要的受教育场所。但已有研究尚未对“在家上学”统一明确定义,儿童直接在家中接受家长或专业教育人员的教育,但家庭教育要有一定条件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完成学龄前儿童的基础教育教学,从而不通过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在家上学”打破了以往学龄前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的传统模式,“在家上学”既是对现有教育教学模式的补充,同时也对教育领域的拓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与学校教育相比较而言,首先,“在家上学”可以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温馨的成长学习环境,大大减少了学校不良因素给儿童心理造成的影响,同时也减轻了儿童在学习上的竞争比较心理。其次,在家学习也可以利用互联网资源,了解大量的网络学习课程,更高效率地完成学习课程。在网上家长或家庭教师可以更好地了解培养孩子的兴趣,而后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进行引导和教育。再次,在课业选择和学习进度上可以为孩子提供一个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学习氛围,而且家长作为孩子的老师,能够更好地了解到孩子的学习情况,可以及时地解决孩子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助于增进家长与孩子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因此,“在家上学”的兴起对于传统的教育模式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但对于孩子的教育来讲却是一个不错的体验。

二、美国“在家上学”的缘起

19世纪初期,美国还处在发展初级阶段,在移民定居背景下,适龄儿童主要由父母在家进行教育,家长主要承担了儿童早期教育的主要职责,可以说,此时期的教育就是“在家上学”的初级阶段。随着经济的不断复苏,19世纪后期,在贺拉斯曼等人的倡导下建立了公立学校制度,各州强制适龄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直到20世纪中期,受反思潮等因素的影响,美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改革,但收效甚微,人们开始对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及教学管理产生质疑。此外,部分学者倡导“自由教育运动”,在此背景下,“在家上学”广泛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特别是处在学龄阶段的学生家长。

直到20世纪80年代,“在家上学”在美国经历了由不合法向合法的过渡,人们才开始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儿童的重要性。其实直到20世纪90年代“在家上学”在美国50多个州才获得了真正意义的合法化,各种相关制度逐渐完善,与公立学校实现了完美接轨,与此同时,各州之间还成立了家庭协会保护协议(HSLDA)等。

1. 学校教育质量的缺失。一份由美国发布的《建立全民皆学》调查结果表明,美国在相关基础教育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直接导致学生家长对美国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不满。学校的教育现状无法满足学生家长的需求,教师上课期间也无法关注到每一位学生,并且所学课程单一,教学内容刻板,教師的配备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儿童的健康发展。

2. 校园安全问题。吸毒、酗酒、校园暴力等问题频繁出现在美国校园中,家长十分担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问题。特别近几年,美国校园枪击案频发,死亡人数不断增加,导致许多人对校园安全信心丧失,从而出于安全问题考虑更加提倡“在家上学”教育。

3. 互联网的推动。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能更加方便快捷地从网络上获取音频、视频等多样化的学习资源。此外,网络课程强劲的开发势头,如远程教育的最新发展“慕课”通过开放教育资源发展而来,为互联网在家庭教育中承担了很大的比重。

三、我国“在家上学”的发展现状

由于国外“在家上学”势头的影响,我国“在家上学”现象逐渐在教育领域蔓延,虽然我国的大部分家庭提倡学校教育,但仍然吸引少部分家庭及大众媒体的关注。如袁晓逸、郑亚旗,苍山学堂,在家上学联盟等组织也逐渐进入大众视野。

1. 我国“在家上学”的特点。据教育部门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在家上学”现象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当前数据显示,“在家上学”家庭大约有1.8万,但实际在家上学人数远高于调查显示数据。从学历上看,家长的学历大多是大专或本科学历,家长一般为个体经营者、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或教育相关专业人群;从收入水平上看,主要以高收入人群为主,高收入的家庭往往追求自助选择教育,而大多家庭一般选择入学式教育;在教育方式上,主要是家长亲自教学、孩子自学为主或孩子和家长互助式。

2. 我国“在家上学”产生的原因。国内家长选择在家教学主要是对学校教育的一种不满,一方面是国内教学比较刻板化、模式化,较注重应试教育,而不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是班级学生人数过多,教师在上课的同时还要抓学生纪律,精力有限,学生上课走神,精力不集中,导致学习效率低。所以,一些高收入的家长自主寻求教育体制外的教学方式,甚至选择让孩子出国接受西方文化教育。

四、美国“在家上学”对我国的启示

1. 加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目前,在我国“在家上学”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只能参考《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该说,“在家上学”从理论上讲是成立的,因此,“在家上学”应获得国家的支持与尊重,国家应允许适龄儿童在家上学,体现了对孩子教育的重视,对家庭需要的认可。教育改革要面向所有受教育者,尊重每一位受教育的学生的身心发展,从管理模式、考试制度等各个层面保证学龄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

2. 提高家长与孩子的互动意识。我国大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过程缺少与孩子的交流,往往学校教师替代了学生家长承担了教育孩子的大部分责任,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也有限。因此,提高家长参与教育,与孩子多多互动交流的意识是十分必要的,家长应该在孩子教育方面投入更多时间与精力,主动协助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实现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孩子的发展。

3. 法律上规范“在家上学”。随着社会多样化的发展,立法保障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对教育方面的相关立法也在不断完善。一方面,教育立法要确立“在家上学”的合法地位,实施法规,走法律程序;另一方面,成立专项管理部门,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则,规范家庭教育的教学行为,教学评估与监督制度,切实保障“在家上学”合法有序发展。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朱蕴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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