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坤
摘 要:数字丝绸之路是数字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倡议的结合,是数字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它将有利于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影响力提升。发展数字丝绸之路亟待顶层设计,需要在理论和实务上进行多方面探索。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字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建设
中图分类号:F069.9;F114.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7)06-0011-06
数字丝绸之路是数字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结合,是数字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它将有利于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影响力提升。发展数字丝绸之路亟待顶层设计,需要在理论和实务上进行多方面探索。
数字丝绸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有力地促进我国的对外经济交流和提升国际影响力。当前这方面系统的学术成果比较少,政府也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系统文件。在数字经济方面,何枭吟(2013)分析了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并且给出了我国的战略决策建议;逄健和朱欣民(2013)分析比较了国外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钟春平和刘诚(2017)对中国和美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比较。数字经济对于监管机构和税收规则的挑战也是研究的重点,张斌(2016)就数字经济对于税收机构的挑战进行了分析,指出数字经济对当前通行的税收规则形成了挑战,需要国际税收规则的创新。总体上看,在数字经济上已经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中国数字经济的监管政策、数字经济的概念和中外数字经济的对比等方面。由于数字丝绸之路这个课题比较新,对于数字丝绸之路目前还没有系统化的研究成果,对于数字丝绸之路的来源和概念缺乏清晰的认识,缺乏系统性的政策建议和理论探讨。本文希望能够通过对数字丝绸之路概念的系统梳理,理清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脉络,并且为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一、數字丝绸之路的概念和内涵
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演讲中特别提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这让数字丝绸之路这个话题再次引起热议,这也是本文的主题。
数字丝绸之路是数字经济的重要部分(陈璋 等,2017)。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认为,数字经济是指意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丝绸之路是数字经济和“一带一路”建设结合的概念,是数字经济全球化的体现,从理念和现实经济角度已经有多年的发展历史。而要深入理解数字丝绸之路,需从数字经济和丝绸之路的概念来理解。
数字经济的概念出现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1995年,加拿大管理学家唐·泰普斯科特出版了一本名为《数字经济》著作,详细论述了互联网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他因而被认为是最早提出数字经济概念的人之一。此后,曼纽尔卡斯特等《信息时代:经济 社会与文化》、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等一系列著作,让数字经济的理念迅速发展。各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发展数字经济,1997年日本政府通产省开始使用数字经济一词,1998年美国商务部发布《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报告,并以数字经济为主题发布了多项年度研究成果。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开始纷纷制定数字经济战略,期望通过发展数字经济来拉动经济复苏。
当前世界各地都在加强数字经济的互联互通,比如欧盟就在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钟春平 等, 2017),在2015年5月发布了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在2016年4月发布了数字产业化规划。数字经济天生就是跨越国界和要求要素自由流动的经济,未来数字经济的跨国界合作将成为重要方向。当前我国在数字经济发展上方兴未艾,数字经济增长速度很快,数字丝绸之路是我国站在全新的战略高点,面向中国经济未来和全球经济发展,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是中国数字经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新阶段。总而言之,数字丝绸之路是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形成合作共赢的数字经济形态以及相关机制。
按照Anupam Chander在《电子丝绸之路》一书的讲法,数字丝绸之路的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互联网商业化并向全球推广的时代。在互联网发展早期,信息和数字产品通过网络传播到世界各地,产生了诸如知识产权、管辖权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在作者看来,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贸易2.0”,即关于数字产品跨境流通的贸易体制,仍然可以通过WTO等世贸协议进行规范。它不同于传统国有企业海外扩张,而更多地由私人企业提供看得见的便利服务进行扩展,国家只是帮助降低走出去的政治经济制度成本,并通过外交手段帮助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更多国家立足。
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通过“信息高速公路”国家计划奠定了在电信基础设施领域的竞争优势,并通过鼓励创新等方式不断产生大量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郑学党 等,2017;逄健 等,2013)。借助互联网向世界扩展的契机,源自美国本土的互联网企业不断在世界各国设立子公司,将互联网服务本土化,同时也催生了大量本地的模仿者。本土化的发生是必然的,因为信息服务若想进一步增值变现,必须熟悉本地用户习惯,和本地广告公司结盟。随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不断清晰,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数据本身作为有价值的资产被发掘出来,大型互联网企业无不试图在世界各地搭建信息基础设施,将西方版本的“数字丝绸之路”推向发展中国家。其实质皆源于垂直整合而成的互联网平台形成,意图成为这些国家网民使用互联网服务的唯一入口,排他性地提供信息服务资源,形成一个个数字平台和领地。数字经济的跨国界性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体现,而我国提出的数字丝绸之路,是一条更加具有普惠性的数字经济发展之路,不同于西方社会更加商业化和企业主导的发展路径,我国在寻找一条更加尊重本地国家国情和自主性的发展路径。endprint
丝绸之路有着漫长的发展历史,在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丝绸之路有了全新的内涵,有了数字化和科技化的新意蕴。数字丝绸之路是数字经济和中国经济全球化相结合的产物。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快,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在进入“新常态”。“新常态”的特征是发展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速,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从投资驱动型转向创新驱动型。数字经济可以在我国经济发展当中驱动供需匹配,和我国提倡的供给侧改革相得益彰。同时,数字经济能够和我国的传统产业相结合,提升我国传统产业的附加值。
数字经济是无国界的经济,当前我国的数字经济创新性已经处在全球领先位置,正处于全球化阶段。阿里巴巴公司提出了ETWP体系概念,提倡贸易全球数字化,而以腾讯、华为为代表的一大批公司,在海外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正通过直接建立分公司或者投资并购的方式向海外拓展。而数字丝绸之路正与我国IT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的发展阶段相匹配,可以极大地促进我国IT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提升。
二、数字丝绸之路的结构和特性
数字丝绸之路包括多个层面,如通信和互联网技术架构都包括多个层面。数字丝绸之路也是由于多个层面组成的复杂系统。这其中包括制度层、技术层、物质层面、思想层面和商业层等。
制度层面,数字丝绸之路首先需要制度的相互衔接。当前的国际经济出现了全球化回潮的现象,这是因为全球化贸易带来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合理,并没有带来全球层面的利益合理分配。而数字丝绸之路希望能够带来沿线国家的共同发展。这需要各国政府在平等互信的原则下制定合作规则,在跨界电商、支付手段、知识产权和隐私保护等政策上达成共识,在政策实施上进行落地,需要形成数字丝绸之路的政策性协调机构予以完善。
技术层面,数字丝绸之路需要克服一系列技术问题。首先是通信基础设施上需要加强通信设施的互联互通,加大跨境陆地光缆、海底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力度,提高“一带一路”通信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增强国际通信业务疏通能力。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通信运营商的业务合作,持续下调通信资费,降低信息沟通成本。
物质层面,数字丝绸之路需要在固定资产上进行大量投资,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承诺,将对“一带一路”的资金增加保障。正如同古代的烽火驿站和骆驼商队,数字丝绸之路有着固定资产的形态。这其中包括大量的数据中心,海底电缆、通信枢纽和其他固定设施。
思想层面,数字丝绸之路需要参与各国摒弃差异性的思维方式,进行共同合作,摒弃零和思维,寻找合作双赢。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风俗不同,在合作当中需要磨合。但是要明确共同合作的理念,在思想层面取得一致。
商业层面,数字丝绸之路应该体现出政府牵头、企业主导的特征。我国的企业全球化正在快速发展,当前已经有大量企业在这方面有了探索。比如,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一大电信运营商beeline的路由器和基站就主要采用的华为的产品。
数字丝綢之路有如下几个特性:
一是开放性。根据互联网的梅特卡夫原理,网络的价值是随着网络节点的增多而增加。“一带一路”是一个开放的网络,这就需要各类生产要素和信息的自由流动。这个网络要建立足够多自由的接口,能够欢迎各类信息的自由接入。
二是长效性。“一带一路”是覆盖几代人的伟大构想,数字丝绸之路也需要建立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这其中就需要合作各方克服文化差异和制度差异了,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三是合作性。数字丝绸之路需要政府和企业的高校合作,需要形成良好的生态合作圈。这需要我国的IT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积极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沿线的相关企业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当前,我国一些企业已经开始有力的探索,顶尖互联网企业,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拓展上有所探索。
四个是前瞻性。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需要具有前瞻性,通信需求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往往会超过预估。IBM曾经认为,世界上有十台计算机就足够用了,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从全球层面来看,数字经济的形态正在快速形成,因此有必要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上进行前瞻性部署。
五是深层性。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科技金融等新的技术和新经济形态不断出现,刷新着人们的视野和愿景。数字丝绸之路不但要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济元素的自由流动上下功夫,也要探索新的经济形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可以结合自身的优势,在新的技术研发方面展开合作。
三、数字丝绸之路的价值和目标愿景
2017年5月16日公布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提出,要“支持电子商务、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科技园区等领域的创新行动计划,鼓励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同时,加强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模式交流”,要“推动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等方式扩大贸易”。这说明互联网经济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作用也已得到各国的共同关注。
第一,有效地拉动我国和“一带一路”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全球化程度还需要提升。通过国家发起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可以促进我国IT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的出海,将在我国行之有效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推广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何枭吟,2013),降低我国IT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的海外拓展成本。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前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地方间的区域条件差异很大,但是都渴望能够拥抱数字经济,通过数字经济更好地融入全球化。尤其是跨境电商、物联网等产业形态发展前景很大。
第二,有效缩小数字鸿沟,促进全球平权。当前,数字经济的鸿沟还广泛存在。全球化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全球化红利在世界各国的分布并不均衡。由于各国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等因素的差异,各国在全球化当中的收益存在很大差异。而数字经济是无国界的经济(腾讯研究院,2017a,2017b),可以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可以有效降低社会的生产成本和供需匹配,而数字经济需要的生产要素门槛相对比较低,相对于重工业而言,属于“轻经济”范畴,从而可以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获得更好的发展。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目前的数字化程度相对还比较低,其中有着一部分欠发达国家,而中国目前在数字经济发展上具有一定领先地位,同时产品性价比相对比较高,可以帮助填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鸿沟。endprint
第三,促进全球各国的文化互信和国际交流,让极端主义没有生存空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多种文化圈,地理条件存在很大差异,在经济发展滞后的背景下,极端主义思潮有着一定的生存空间。“一带一路”的理念最重要的就是“文化互信”,通过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可以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增进沿线国家的相互理解。通过不同文化圈国家的交流,可以促进文化互信,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了解,促进文化融合和交流,减少极端主义的生存空间。比如说,我国的文化影响力在不断提升,我国生产的电视剧在非洲获得了好评。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将我国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输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必将大幅度提升我國的文化影响力。同时,建设数字丝绸之路过程当中大量的共同合作,也将搭建一座座各国人民相互了解的桥梁。
第四,促进国际交流,提升我国国际经济影响力。我国的经济正处在转型升级的重要节点。过去,我国的经济主要以制造业的加工贸易和产品贸易为主,自主提出全球性的经济倡议比较少。当前,我国的经济实力有了很大提升,贸易结构当中服务贸易比重不断提高,创新成果中原创性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提出的首个全球性经济倡议。根据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6)》统计,“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召开,我国利用高层互访和公共外交广泛宣传“一带一路”理念,当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表态欢迎“一带一路”建设。我国与多个国家在多领域多层次就双边合作进行沟通和协商,目前已经与沿线30多个国家签订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 “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密集的国际经济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我国互联网经济在海外得到更为友好的政策待遇。可见,通过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我国的国际经济影响力和话语权可以得到有力提升。
第五,为我国建设国际新格局作出贡献。当前,我国大力提倡新型全球化,呼吁提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议程参与力度,促进全球化红利的均匀分布。而美国通过“重返亚洲”战略,希望能够缩小我国的战略空间,通过TPP战略希望能够缩小我国的出海口空间。我国通过建设“一带一路”,以建设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同时能够获得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国际纵深。数字基础设施是“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要建设“一带一路”,就需要建设一条数字丝绸之路。
我国的数字丝绸之路未来目标愿景应该是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经济水平提升,通过数字经济提升沿线国家的收入水平。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做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撑工作,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而这个过程将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笔者建议应建立分段的目标愿景规划。
四、数字丝绸之路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1.出台“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方案
2017年5月14日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并明确将“数字经济”放在“数字丝绸之路”的首位,说明数字经济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性被充分认识。当前,除《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这份综合指导文件之外,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多份相关的指导文件。但是,当前我还没有出台相关数字经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由于“一带一路”涉及到的数字经济企业和主管部门众多,如果缺乏顶层规划,会造成重复建设和缺乏统一协调等问题。
2.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我国的互联网公司当前也已经大量活跃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当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提出要“充分认识市场作用和企业主体地位”,就是认识到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磋商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已经率先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海”,其中在很多国家更是有着多年的耕耘。在发挥企业积极性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互联网企业的作用。我国的互联网企业很多模式比较新颖,在中国已经进行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验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力成本相对较低,市场潜力大,企业有着先天的积极性。在政府发挥支撑作用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出海”,前景可期。
3.注重争端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体系差异大、法治环境复杂,纠纷解决环节的风险更大(张效羽,2017)。因此,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就要未雨绸缪,预先准备做好纠纷纠结环节的制度建设。当前,有关国际经济纠纷解决大多采用国际经济仲裁的方式。因此,我国要大力发展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仲裁组织,努力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仲裁机构加强合作,同时积极建立海外司法机构的协调和互动机制,建立和海外专业律所的联系,加深对海外司法体系的了解。
4.组建“一带一路”专门商会
商会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表达业内诉求的自治组织,也是一个国家对外经济交往的重要主体。作为一个长效性的前瞻性的机制,建议由政府主导,成立“一带一路”专门商会,由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骨干企业组成。由商会负责和“一带一路”沿线政府协调,又能够提升当地企业的积极性和当地政府的沟通效率。同时能够借助商会组织更好、更灵活地实现国家对外经济合作目标。
5.筹建数字丝绸之路的平台性公司,降低我国的对外投资成本
我国企业向海外发展,如果各自为政进行投资,不利于降低谈判成本。可以考虑由政府牵头、企业为主建立平台性公司,在对外员工招聘,投资谈判、市场渠道建设等方面通过平台公司来分担风险降低成本。
6.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情调研力度
当前,“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意味着我国开始提高海外投资的主动性,开始向对外投资和对外服务贸易输出为主转型,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加强对相关国家的国情研究。从历史经验来看,缺乏对于海外法律体系和经济环境的了解,会造成企业的投资风险。对相关国家展开研究,需要进行大量实地调研。此类工作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完成。因此,应当出台政策支持和鼓励民间相关调研机构建设,通过官方智库和社会智库合作完成,探索收益分配机制。endprint
7.加大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当中税务规则、个人隐私、企业和平台责任等问题的研究(张斌,2016)
数字经济发展对整个监管规则形成了很多挑战,在这方面需要前瞻性研究。可以采取“沙盒规则”进行试点规则监管,整体而言要以宽松为主,加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规则协调。
五、结语
数字丝绸之路有着很长的发展历程,是数字经济在我国的全新发展阶段,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子项,承接了我国丝绸之路的历史轨迹。它有开放性、长效性、合作性、深层性和前瞻性多个特性,能够起到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等作用。
但是,要建设数字丝绸之路,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在理论和实务方面进行多项准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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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效羽.2017.中国互联网+“数字丝绸之路”报告[R].封面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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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Digital silk road is a combina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digital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strategic initiatives, and is the inevitable product of digital economic globalization, it will be beneficial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in China and the promotion of Chinas global influence. The digital silk road development needs top-level design and demands more exploration in theory and practice.
Key words: digital economy; digital silk road; “The Belt and Road” construction
CLC number:F069.9;F114.46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 1674-8131(2017)06-0011-06
(編辑:莫远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