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美凤
「交崇文门变价」清代内府变价物件知多少
吴美凤
中国文化大学(台湾)美术学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家具史,
曾在《紫禁城》二〇一二年连载「明代宫廷家具」系列文章
「交崇文门变价」是清代内府重要而繁琐的经济活动之一。
内府将陈年糟旧或残缺物件交崇文门出脱,可谓「精打细算」。大内或行宫御园等处器用陈设未必全是内府造办处所造,有些是二次料成品。「交崇文门变价」也是皇室器用流入民间的渠道之一。
乾隆二十一年(一七五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有一则记载:「郎中白世秀、员外郎金辉,将世秀、员外郎金辉来说,太监胡世杰交木痰盂十三件、罗甸(螺钿)痰盂一件、皮痰盂二件。传旨:着交崇文门。钦此。」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武备院交来毡子一块。传旨:着交崇文门黑漆玻璃插屏一座、紫檀木瓖(镶)黄杨木牙子玻璃灯一只持进,交太监胡世杰呈览。奉旨:着变价。钦此。」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的一则:「郎中白变价。钦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二十三,「乾隆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行文」,页六一四;二十九,「乾隆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文」,页一九)前二者是内务府(或简称「内府」)郎中白世秀和员外郎金辉两人将插屏、灯及痰盂等交给御前太监胡世杰,让他请示乾隆皇帝要如何处理,旨意的「变价」和「交崇文门」其实和后者对武备院毡
子的处理一样,就是「交崇文门变价」,说的都是将物件拿到崇文门去变卖得银。
崇文门是清代北京内城九门之一,明朝在九门都设关征榷,改朝换代后,清廷将原九门的税务改在崇文门统一征收,所征之税以进京的「烟酒茶布为大宗」,另以八旗在京驻防区域的东半城为左翼,西半城为右翼,分别在两翼征收牲畜及房地产税,但仍纳入崇文门监督统辖。(万依《供宫廷及税官染指的「崇文门」》,《故宫博物院院刊》一九八七年第二期,页二六~二七;岑大利《清代京城崇文门税务总局初探》,《清史研究》二〇〇一年第一期,页二六~二七)除此而外,代内府变卖物件也是崇文门的职责之一。清代内务府档案中「交崇文门变价」的记载相当庞杂琐碎,本文就崇文门处理内务府交出的诸般物件,间或以家具器用为主,对变价物的种类、来源,变价的原因,交崇文门前的流程,以及后续的影响等略作梳理,或可作为清代宫廷物件器用流向之参考。
清代内府物件「交崇文门变价」始自何时,目前未见明确记录。根据档案,雍正六年内务府《库贮档》一则奏折,「内称年羹尧家抄来物件写摺奏闻。奉
旨:自然铜九十斤交养心殿造办处有用处用,若无用,不如交崇文门监督作价。钦此」。另在雍正驾崩前的十三年闰四月,有同样《库贮档》记载的一批物件,奉旨「依议」交崇文门变价,都是各式玻璃镶嵌的家具器用,如风琴、大小插屏、挂屏、挂镜、高足钟等。可知至迟在雍正年间,所谓「无用」的库贮之物会交崇文门变价。于此也显示,雍正即位后在家具和器用上镶嵌各式玻璃的风潮持续到雍正晚期时,其数量似已多到要从「库贮」拿出变卖了。
「旧贮」及「糙旧糟朽」之物的变价乾隆皇帝登基后,正值清朝迈向盛世,府库充盈,内务府活计库「库贮」之物相对庞杂繁琐。乾隆十二年六月《库贮档》记载的「雕楠木供桌一张」,于二十一年三月「奉准交崇文门变价讫」,十三年八月木作的一件「(黑)漆描金玻璃镜」于二十年三月「奉准交崇文门变价讫」。到了二十一年二月:「员外郎金辉、白世秀来将变价物料五百八十二项内,检选应进呈九十九项持进安在养心殿呈览。奉旨:成窑杯着入百什件用。扇子将金扇面起下镕化,扇爪子变价。清(青)玉山子一件,将原窟窿随形改做配炉顶用。蜡花纸一千四百七十五张交三和,其余俱准变价。」意即先期奉旨变价的五百八十二项物件—— 也许包含前述的供桌或玻璃镜等,此时拣选其中的九十九件排列在养心殿,让乾隆皇帝再次过目,有的「起死回生」继续使用或观赏,若确定变价后,要先「大卸八块」,将物件上仍具价值的加工材料取下后再行变价。
清乾隆 铜镀金嵌珐琅楼台式水法座钟高一〇八厘米 长三五厘米 宽三五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清乾隆 木镶竹丝玻璃小格高四八·五厘米 长三九厘米 宽二九·五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检视档案,尔后不时有物件交出传旨变价,如二十一年五月二十日:「员外郎金辉、白世秀来将活计库贮铜壳洋表四件。太监胡世杰交传旨:着交崇文门变价。」隔天,两人又奉旨将内府「皮作」旧贮的「石青倭缎刷一件、黄缎夹轿帏一分、香袋吊挂十六挂、旧绣缎软
清乾隆 铜镀金壁镜表高一〇〇厘米 宽六一·五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清 各式洋表故宫博物院藏十八世纪英国和法国制造
灯一对、绣黄缎吊挂十六挂」等,交崇文门变价。接着在二十七日,两人「将
端石砚大小四方、册页字片三千五百五张、绢画半身像十一张持进,安在奉三无私呈览,奉旨:将端石砚、册页字片交崇文门变价,绢画半身像留下」。于此可知,再次过目并无定期,也不一定累积至相当的数量。
乾隆二十四年九月,太监胡世杰交出「各色蜈蚣旂(旗)五对、二十八宿旂十一对、各色方旂四对、绣金龙旂一件,传旨:着交崇文门变价。」二十六年十二月:「太监胡世杰交红花五百六十五觔六两九钱(乾清宫旧存)、红花三十八觔二两一钱一分七厘(御药房现存),传旨:着阿里衮交崇文门变价。」过两天:「总管马国用交葡萄干五十口袋,传旨:着阿里衮交崇文门变价。钦此。于本日崇文门书吏何大川领去讫。」二十九年三月,太监胡世杰交出「金漆杆座铜镀金插孔雀翎掌扇一对」传旨变价等等。凡此显示,各项物件会不定时从库贮交出,传旨变价,有些还当日即交崇文门。变价物件五花八门,包括家具器用、缎匹、药物、食物、西洋新器,以及仪典用掌扇、旌旗等,连象征皇权的「金龙旂」也不例外。
清 端石抄手长方砚故宫博物院藏
清 银盒白花蛇 故宫博物院藏
清中期 紫檀透雕凤纹挑杆灯架通高一九五厘米 座径三五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挑杆灯架上挂紫檀木嵌玻璃大吉葫芦式灯
也许是内府相关人员「不堪其扰」,想出因应之道—— 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造办处上奏说:
清中期 紫檀木宫扇座高二五五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清 皇帝卤簿中的各种幡、麾、旗等故宫博物院藏
查得乾隆二十年十二月内曾经奏为派员清查钱粮库务及内庭(廷)陆续交出做材料用各项什物器皿,内有多年收贮糙旧糟朽各项什物等共三百二十四项,俱经呈览,交崇文门变价在案。迄今六载有余,经臣等查得现今库内历年积存黄蓝册内各项什物器皿繁多。查此项物件本处积存年久,难免毁坏,亦难清查,请照从前派员按册将一应行取金银缎匹应用,余剩者并内庭交出什物等项,逐件清查、分晰办理,臣等再加详细斟酌,有不堪留用应行变价者,交崇文门变价。但查库贮诸项物件零星繁碎,若俟全行查清,须迟时日,可否陆续分晰办理,将不堪应用者,陆续呈览,即交崇文门变价。俟后每逢五年一次派员清查……
大意为内务府库贮之物于乾隆二十年已清查变价过,如今过了六年,又积存了一堆什物器皿,有的难免已毁坏,建议各作坊将可用的取去应用,剩余的再加上「内庭交出什物」,若要一次全数查清将旷日废时,建请是否可陆续清查,分批呈览御前,旨意定夺后,要变价者即交崇文门变价。并建议往后每五年清仓一次。
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文字(部分)转摄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二十六,「记事录」,页六四五
「内庭交出什物」指乾隆皇帝经常将宫内各殿阁的器用陈设,零星的令御前太监撤下传旨变价,如东暖阁撤下的「象牙小象棋子三十二个」;重华宫百什件内撤下的「汉玉工杠头一件」;乾清宫撤下的「青玉爵盘一分」等(以上三则依序参见中研院近史所藏一史馆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全文:「乾隆三十五年五月·记事录」,微卷号一二一盒,页五三二;「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记事录」;「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行文」)。有时乾隆驻跸各地行宫御园期间,有些器用陈设也会命人带回京变价,故此「内庭交出什物」是非常繁琐随机与不定的。
察乾隆三十四年五月十三日,「库掌四德等来说,太监胡世杰交小玉镶嵌十四块……传旨:着归入先交变价玉镶嵌之内,一式变价」。同月十八日有更多类似的记载。再检视乾隆六十年《变价档》的一批物件,以家具器用类为例,其中的「紫檀木桌腿四半节(截)」、「紫檀木牙子三件」、「各色木盘几托座等三百六十九件……破坏不全」、「红木香几一件……破坏不全」等,于五十六年的《旧存档》或《下存档》已经存在。「紫檀木座一百一件……破坏不全」在五十六年的《旧存档》中记载仅五件,五十九年的《下存档》则增至一百一件。「各色木漆插屏挂屏围屏边框灯边罩边拆料九十六件」五十八年登记的是十五件,隔二年积结成九十六件。「鞔皮供柜一件(铁鋄银什件)」则系五十九年新增的库贮。据此约略可知,库贮及糟旧物件的处理,已先集中存贮再定期出清,大体执行乾隆二十六年造办处「每五年一次大清仓再交崇文门变价」的建议。此外,畅春园、圆明园等处也一式处理。掌管宗庙祭祀的太常寺也会将库贮祭器清查,并令辖下京师九坛八庙清点旧存、应修、应交之祭器物件,纳入内务府库贮暨变卖行列。
由于物件繁杂,乾隆皇帝日理万机,于此琐事难免混淆。二十九年新年期间,乾隆皇帝突然想起皇父在位时有过「苓芝」之事,立马下旨查明,造办处也不含糊的即日回奏,前后共有苓芝二十七件,其中「送往东陵苓芝十四件;交造办处收贮十三件」,而造办处收贮的十三件则「于乾隆十五年已交崇文门变价」。获罪官员、太监、商人等之抄物
清代官员坐事查抄事件很多,前举雍正六年交崇文门的库贮物便是抄自抚远大将军年羹尧。乾隆朝抄家案件遍及大江南北,不可胜数,并株连相关商
人、家眷或仆从等,内府太监渎职也在查抄之列。查抄事告一段落,相关官员须将查抄所得制成清册,有解京物清册及留变物清册,留变物即包括房产、田地、牛马牲畜、杂用什器等,一般就地估变。解京物分解内务府、崇文门和军机处— 金银珍宝、玉玩器用等,尤其抄自督抚大员者,均解内务府,呈览御前;御赐物或重要文书等非可变卖者解军机处;其余的迳解崇文门变价,男妇奴仆也论口变价。
从解内务府的清册中可知这些罪官个个财力雄厚,以当时朝野上下趋之若鹜的紫檀木家具为例,两广总督富勒浑有「紫檀大柜一对、紫檀柱洋磁宝盖玻璃地灯十对、紫檀料九枝(重二千三百斤)」;山东巡抚国泰有「紫檀夔文炕桌一对、紫檀夔文绣墩八个、紫檀如意圆杌八张、紫檀花梨桌柜十一件」;云南布政使钱度有「紫檀宝座、紫檀书案一张、紫檀绣面八角挂屏一对、紫檀八角天香几一对、紫檀梅花绣墩二对」;叶尔羌办事大臣高朴有「紫檀玉插屏一对、紫檀顾绣挂屏一对、紫檀镜屏一架」;杭嘉湖道王燧有「紫檀椅二十八张、紫檀书槅五座、紫檀炕桌四张、紫檀天然几二对、紫檀条桌一张」;甘肃布政使王亶望被抄出一百零三件家具中的「嵌玉紫檀书格一对、嵌玉珐琅红木书橱一双」等,还被负责查案的闽浙总督陈辉祖侵吞,偷天换日的改成「贱红木书格一对、红木书橱一对」等,匿去「镶嵌」或「紫檀」等字样。(以上依序分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乾隆朝惩办贪污档案选编》,中华书局,一九九四年,第一册,页三三二、六八〇;第三册,页二一三一、二四九三~二四九七、二九七二~三〇〇六、二七六一)
物件送内务府呈览御前,有的奉旨分送各殿阁陈设。如乾隆四十二年六月,原巡抚熊学举犯案,其名下入官木器十六件解入内务府呈览后:「奉旨:洋漆圆炉二对、洋漆炕桌一对、洋漆书阁一对,着交宁寿宫,其余俱交圆明园。」(《内务府奏销档》「乾隆四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解内务府物件有的也会赏人,或交崇文门变价。五十四年八月,乾隆皇帝在热河行围期间:「初五日笔帖式忠信解送到李天培名下磁炕屏二架,共计三十四扇(磨蹭不全),穿衣镜一架(走锡缺角),砚台二箱(共计大小九十七件,内添盒三件,各色木盒六十七件,无盒二十七方)。
据笔帖式忠信传说,奉旨:交内务府大臣金简。」就是交由金简带回北京。回京后于九月二十四日「将李天培名下镶磁炕屏二架、玻璃穿衣镜一架、各式砚大小九十七件,安在奉三无私呈览。奉旨:炕屏、衣镜交敬事房,将木盒砚交懋勤殿三十方作赏用,余俱变价。」(湖北按察使李天培在任时公器私用,利用湖广漕船夹带木植等私物,东窗事发后被查办)
乾隆二十二年九月,琉球进贡方物一批,有数百匹绸缎纱绢、腰刀、马鞍等,连同「精制雅扇五百把」,乾隆皇帝问雅扇「从前进到都做何用」,内府查明回奏「奉准入于变价」。(《内务府奏销档》册二三九「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乾隆皇帝似乎对这「舶来品」的扇子不感兴趣。四十六年五月,安南进贡了金银香料与牙扇,乾隆皇帝令金银香料入库收贮,又查问牙扇「向系作何用途」,内府查明乾隆三年安南「贡内进漆扇一百把」、八年又进过「漆扇二百把」,都于「十年交崇文门变价」;三十一年也进过「漆扇二百把」,当时奉旨将「一百七十把交敬事房、三十把交养心殿」。接着乾隆皇帝问每把变价多少,回明「每把估银一分,共变过价银五两」总计变价银五两。(《内务府奏
销档》册三六五「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若记载无误,则三十一年分送敬事房和养心殿的二百把后来也一并交崇文门变卖了。五十七年十一月,军机处将廓尔喀进贡给乾隆皇帝的「珊瑚珠六个、腰刀二把、湾(弯)小扁刀二把、千里眼一件(损坏破烂)」,以及兼送大学士和珅等官员的珊瑚珠、花布,破损的自来火手枪、大小刀等,一体收拾好再送御前呈览。乾隆皇帝传旨将腰刀、扁刀、手枪、花布等配写「廓尔喀呈进」字样交武英殿摆设,其余的也同样配写交避暑山庄的万壑松风摆设,唯独「千里眼一件」变价。「千里眼」即望远镜。四十一年二月,乾隆皇帝自诩「十全武功」之一的大小金川平定,作乱的首酋索诺木等押往北京,掳获的物件由内务府奏请如何处理,奉旨:「其金条衣服等项俱着留内,变价什物一百项,留内三十七项,其余不堪什物六十三项着变价。」书画手卷也「交崇文门变价」乾隆四十九年九月的一则《记事录》令人惊讶。
太监鄂鲁里交出:
元赵仲穆双勾墨竹手卷一卷 (玉轴头一个)、嵇康草书琴赋真迹手卷一卷(青玉别一个、玉轴头一个)、朱君璧画十八罗汉手卷一卷(青白玉别一个、玉轴头二个)、马远仙弈图手卷一卷(青白玉别一个、玉轴头一个)、赵孟頫字手卷一卷(玉别一个、玉轴头二个)、明人画册页一册 (玉轴头一个)、龙眠居士职贡图手卷一卷(青白玉别一个、玉轴头二个)、南田山水真迹册页一册、南田题石谷山水真迹册页一册、懋勤殿交出,传旨:交崇文门变价。
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文字(部分)转摄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四十七,「记事录」,页六六三
传旨未说明交变价的原因。赵孟頫是元代书画大家,对后世艺坛影响深远,著名的《鹊华秋色图》即其作品之一。赵仲穆即赵雍,是赵孟頫次子,写兰竹腴润洒落,也是一方之彦。朱君璧为元代画家朱玉,画作《龙宫水府图》收入《石渠宝笈三编》。马远为画坛「南宋四家」之一,其构图「马一角」别具一格,是南宋画作的指标。龙眠居士是北宋大家李公麟,擅绘人物、鞍马和历史故事,赵孟頫的人物、鞍马颇受其影响。南田即恽寿平,工花卉山水,石谷即王翚,是康熙授命长卷《南巡图》的主绘者,两人俱入清初画坛「清六家」之列。乾隆皇帝居然把这些大家的作品轻易拿出变价,在今人看来是不可思议,也与乾隆皇帝雅好文翰的传统印象有些扞格。
清 王翚等合绘 康熙南巡图卷(局部)绢本设色 全卷纵六七·五厘米 横二二二七·五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交崇文门变价前,内府要先将御前最后裁定的变价物件分析整理。「青绿器」(即青铜器用陈设等)一般皆毁铜镕化再铸造钦定物件,如乾隆四十六年十月铸炉处上奏:「初三日查得二次交出毁铜器大小七十四件,共秤得重四百六十斤八两,核计铜斤足铸高一尺四寸圆花瓶四对、高一尺五寸长方鼎炉一对……」奉旨准造后,造办处于次年正月将所造「高一尺四寸黄铜烧古花瓶二对安在养心殿呈览。奉旨:着刻大清乾隆年造款,得时交圆明园看地方安设」。但有时「青绿器」也直接变价得银。同年稍早的九月,铸炉处上奏:「二十八日交出青铜器五十五件,奉旨:着毁铜。钦此。钦遵。奴才等即交该处核计可得铜四百余斤,值银百金内外。查前项青绿器五十五件,虽非佳品,然按件估值较毁铜可多得一二十倍之价,以应交崇文门变价,将所获铜价交造办处预备铸造器物之用似属合宜。」论件价银比毁铜要多一二十倍,乾隆皇帝当然要再次传旨改按件变价。
清中期 黑漆描金如意式香几及局部高九八厘米 面径四八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钟表类一般论斤秤两以重量毁变,五十三年圆明园等处钟表陈设五十八件「共秤得三千零十八斤四两」后交崇文门。皮张类则以张计,皮制品如皮褥等按件计,如十年七月出售库内旧存皮张等。织绣缎匹类以匹计,如三十五年四月福隆安查核布匹变价事。至于家具器用类,如前所述,会将整器「分崩离析」,如将「镶嵌黑漆椅」上的镶嵌物起下,「大理石面香几」将大理石起下,有玻璃的要卸下,俱另当材料用;「金漆高香几」或「金扇面」等含金料的物件要「追金镕化」。
前置作业完成后,内府相关官员要进行「估银作价」— 先估出成本,再决定卖价。
乾隆二十年十二月,内务府要变卖一批缎纱等库贮物,除了「上好者留用」,其余的估银作价,如「龙缎每匹织价银二十五两六钱一分七厘五毫,拟定价银二十八两;妆缎每匹织价银三十一两一钱四厘五毫,拟定价银三十三两;蟒缎每匹织价银二十三两七钱三分一厘九毫,拟定价银二十七两」。观其织价与定价间的差价(也就是利润),约在一到二成上下。缎纱、皮张等大批物件一般均由崇文门包商(或称「买卖人」)整批价买,有时内府官员会等商人出价后再自行作价比较。前述三十五年四月,福隆安、英廉等查核内府库贮一批缎纱布匹的变卖,崇文门商人初估「约三万六七千两」,福隆安上奏说他与英廉两人「细查各物,所值尚多」,于是「亲率司员逐件自行斟酌、详细确估,计共值银四万四千五十八两零,现今虽有商人数起议价,尚未加至奴才等所估之数」。亦即回报乾隆皇帝他们正同时与多位商人斡旋议价。这些商人价买后应缴的货银可「按限交纳」,就是分期付款,但若逾期屡催不缴,会以「亏欠帑项」获罪,四十年革商同文即因此而抄家。
至于获罪官员抄家物件的「估银」则由州县、两司、督抚等由下至上层层参与「初估」、「覆估」等逐项细估。(魏京物清单如「玉瓶一座,估银一百二十两;玉罄二挂,估银十九两……」刘山九案同摺还附有被参革原任粮驿道明的解京物清单「玻璃插屏二架,高二尺二寸宽一尺八寸,估银五十两」;乾隆十六年,原山东巡抚准泰抄家清单内有「象牙紫檀乌木快(筷)共二十五把,估银一两」等。三十一年原山西巡抚和其衷,因「徇纵营私」被抄家处斩,其资财清单中有「围屏三架,估银三十五两」等。
清 军机档之“和其衷抄家清单物件估银”台北故宫博物院藏编号〇〇七五四九
清 军机档之“准泰抄家清单物件估银”台北故宫博物院藏编号〇〇七四四四
美月《清乾隆时期查抄案件研究》,文史哲出版社,一九九六年,页二六六~二七一)乾隆十六年,内务府库掌刘山九因案革职抄家,其解
目前所见有关家具器用类最完整的估银纪录,应为雍正年间苏州织造李煦的一份满文抄家清单,洋洋洒洒,看起来抄家抄得「滴水不漏」。其中「紫檀木架子床一个,折银五十两;紫檀木方桌三个,折银九两;紫檀木椅子十二把,折银四十八两;花梨木小床五个,折银六十两」。(仁世铎等《新发现的查抄李煦家产折单》,《历史档案》,一九八一年第七期,页三六)李煦出自内府上三旗,是康熙的包衣。清制,八旗罪官「送交抵帑及籍没人口由司呈堂转交崇文门作价鬻卖」,籍没人口如家丁、奴仆等,其入官定价是「十岁至六十岁,每口作价十两,六十一岁以上每口作价五两。九岁以下幼丁,按年龄作价」(嘉庆朝《大清会典》卷六十七「都统副都统职掌」),则苏州织造李煦的一张紫檀木架子床可折买壮丁五名,一把紫檀木椅子差可抵六十一岁老仆一名,而一个花梨木小床都比一名壮丁值钱。(其中奴仆又分契买仆婢家奴或按月雇工长随等,处置不同)
崇文门变价得银大都归入内务府广储司。如三十八年五月原四川总督阿尔泰抄家「所得衣物价银一千三百八十六两……奉旨:着交广储司」;前述云南布政使钱度及家人等之赀财变价得「银三万六百二十八两八钱六分七厘」,奏闻后也奉旨「交广储司」。(也有少数例外,如乾隆十八年处理云南茂隆银厂厂长吴尚贤的变产什物便有部分交万寿山工程处)广储司下辖六库(银库、皮库、磁库、缎库、衣库、茶库)、七作(银作、铜作、染作、衣作、绣作、花作、皮作)、二房(帽房、针线房),掌管财务、出纳和库藏,是皇帝的私人财库,在内务府中地位最高。
由档案所见,「交崇文门变价」一事是清代内府重要而繁琐的经济活动之一。内府将陈年糟旧或残缺物件以二成上下的利润交崇文门出脱,可谓「精打细算」。若抄家解京之物,以「在商言商」而言,更是稳赚不赔。也从而可知,大内或皇室的行宫御园等器用陈设未必全是内府造办处所造,有些青绿器陈设是毁铜再造的二次料成品。而此经济活动也是皇室器用流入民间的渠道之一。清代姚元之《竹叶亭杂记》记载:「近京师宴客,器皿精致,不独外省所未见,即京师向亦未之有也。器之由来多出于内府。嘉庆十年,瓷器库以库贮充斥,请发出变价。……其式样之工,颜色之鲜,质地之美,往时外人偶得一具,必将珍为古玩,今乃为酒席之用。每一庖人且备至十数席。」说的就是这些内府所出的变价物件流入民间,让寻常百姓惊艳不已。
旧日老北京有「挂货铺」,或称「挂货屋子」以及「古玩铺」等,贩售珠宝玉石、蟒袍妆缎、雕刻象牙、书画、地毯、瓷器、铜器、漆器、木器等等,种类繁杂、零星广泛,俱是陈年旧物。不要怀疑,其中有些可能就是当年清代皇帝一声令下— 「交崇文门变价」后辗转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