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原青
摘 要:开封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我国八大古都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近年来,开封市以中原经济区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契机,立足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作为"美丽开封"的重要内容,文化遗产在保护基础上加强保护利用,在建设"美丽开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文化遗产 "美丽开封"
一、开封城市精神和城市文化遗产
(一)城市精神
开封位于黄河冲积大平原的西部边缘,是华北平原与黄河平原的交接地带,居中原要地,水源丰富,水陆俱备、交通便利,开封城多灾多难,历次被战火及水灾所毁,考古勘探表明开封城下共埋有六座城池,相互叠压。形成了奇特的“城摞城”现象。这种“城摞城”现象彰显了开封人百折不挠,锲而不舍、坚韧不拔的大无畏精神。
(二)城市文化遗产
1、重视收藏文化
独特的资源禀赋、深厚的文化积淀成就了开封丰厚的“家底”,支撑着开封收藏文化迈向产业化,收藏文化正成为古城新的核心竞争力。
2、清明文化节
清明节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清明文化和开封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一幅《清明上河图》尽显北宋东京城清明时节的盛世繁华。近年来,开封市政府依托清明上河园的大型水上实景演出《大宋?东京梦华》,打造独具开封宋文化特色的清明节俗文化品牌,使清明文化在开封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发展。2009年开封举办了中国清明文化节,被中国民协正式命名为“中国清明文化传承基地”,清明文化节必将成为开封传承文明、彰显民俗的新的清明文化品牌。
3、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开封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总量涵盖14大类,开封市朱仙镇木版年画、汴京灯笼张、汴绣等9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开封第一楼小笼灌汤包子、滕派蝶画等44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保护名录;豫剧祥符调、宋词乐舞等218个项目入选市级“非遗”名录。被命名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33人、市级179人,26个乡(镇)被国家和省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乡(村)、示范文化站、文化先进乡镇。开封市在举办中国(朱仙镇)木版年画艺术节、中国开封菊花文化节等活动的同时,深挖木版年画、汴绣、官瓷等具有开封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的内涵,打造“木版年画之乡”、“汴绣之乡”、“菊花之乡”,进一步推动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开封市地域特色文化的张力。
二、“美丽开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开封市从点、线、面的角度综合对城市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维护了文物的安全和城市的风貌,但是在古城保护领导机构、法律法规颁布、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城市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问题
开封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九龙治水”的局面,缺乏统一协调机构。所以,开封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在市级层面成立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协调机制或管理机构,以避免只重视“点”的保护与利用,而忽视遗产周边环境及古城整体的保护,避免新老城区的人为割裂,更加重视整体保护和协调。
(二)城市文化遗产的社会参与问题
开封市民众有积极参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传统,在城墙修复、龙亭大殿维修等方面多有体现,但均集中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在一般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历史街区的有机更新、文保单位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参与度较低,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政府出资,各单位配合开展的,在社区居民遗产保护意识等方面薄弱。因此,开封市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在政府主导下,适度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倡导原著居民的广泛参与,真正把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广大民众,在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同时,提高原著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发展的共赢。
(三)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开封市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缺乏,目前只有开封城墙制定了《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主要依靠国家及省级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私搭乱建,私自改建,甚至拆除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遗产保存状况堪忧,特别是开封城墙以内地下遗产的保护基本处于空白。故开封市应及时厘清历史街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亟待保护的清单,并印发各职能单位及各区人民政府,制订《开封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制订《开封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办法》,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问题
开封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展开,还存在着发掘和保护意识不够、开发路径较为单一、相关专业人员缺乏、投入经费不足等诸多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美丽开封”建设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开封市应完善保护工作和综合条件体系,切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争取用3-5年的时间培训一批民间文艺人才,出版一批民间文艺丛书,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艺品牌,开展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文艺活动,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党政重视、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參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历史城市景观的建议书》,2011年。
[2]韩锋:《城市历史景观—概念、视野及机遇》,《中国历史城市景观保护发展报告(2013)》,杭州出版社,2013年。
[3]王晓:《城市化背景下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思路与策略》,《中国历史城市景观保护发展报告(2013)》,杭州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