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宵昳
内容摘要:新文化运动时期,我国初现一股翻译外国文学的热潮,国内涌现了大量优秀的翻译文学。《老洛伯》是胡适翻译的第一首白话诗,发表于《新青年》第四卷第四期。胡适提倡文学革命,主张推行白话文,希望通过白话文创造新文学,建设新中国。通过对比分析《老洛伯》的原作与译作,论述胡适在《老洛伯》这一译作中使用的翻译策略与技巧。
关键词:胡适 《老洛伯》 翻译策略 翻译技巧
一、《老洛伯》的翻译策略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我国众学者开始提倡白话文学,其中翻译文学也是如此。该时期正值欧美国家意象派,自由诗歌盛行,翻译过来的诗歌也大多带有自由倾向的烙印。新文化运动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特殊的文化转型时期,也是中国翻译文学发展的高峰期。这一时期,胡适对外国文学及其理论的改写为他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以及后来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史和思想史上的中心人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比如胡适翻译的这首《老洛伯》就基于改写理论,整诗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用白话文翻译出来的。《老洛伯》“Auld Robin Gray”原文使用的苏格兰方言,共九小节,各个诗节长短不一。作者通过寻常农妇的口吻进行叙述,大意是讲其心上人出海务工,而自己的父母又年老多病,迫于生活压力,她不得不舍弃心上人下嫁给老洛伯的故事。
本译文在形式上尊重原诗,恰巧对应苏格兰方言,能够把原诗的通俗意味表达出来。例如:诗歌的第一小节:
WHEN the sheep are in the fauld, and the kye at hame,
And a' the warld to rest are gane,
The waes o' my heart fa' in showers frae my e'e, While my gudeman lies sound by me.(Anne Lindsay)
胡适的译文:
羊儿在栏,牛儿在家,
静悄悄地黑夜,
我的好人儿早在我身边睡了,
我的心头冤苦,都迸作泪雨如下。
这一诗节,原诗中的“sheep”“kye”,胡适都用通俗的白话译为“羊儿”、“牛儿”,符合诗中农妇的口吻,也给人以亲切感。这四行诗,胡适采用直译的策略,译文与原诗相对应。再如第二小节:
Young Jamie lo'ed me weel, and sought me for his bride;
But saving a croun he had naething else beside:
To make the croun a pund, young Jamie gaed to sea;
And the croun and the pund were baith for me.(Anne Lindsay)
胡适的译文:
我的吉梅他爱我,要我嫁他。
他那时只有一块银圆,别无什么;
他为了我渡海去做活,
要把银子变成金,好回来娶我。
第一句:“Young Jamie”意为“年轻的吉米/梅”,胡适译作“我的吉梅” 可以看出归化翻译的痕迹,表达出农妇直接、坦率、朴实的人物性格特点。“And the croun and the pund were baith for me”意为“他(吉梅)为了我,出去挣钱”,胡适译作“要把银子变成金,好回来娶我”。这里胡适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用“银子”和“金”来表现“croun” 和 “pund”,符合寻常百姓对金钱的称谓,也使得农妇的形象更加活灵活现了。为了表现出诗歌的悲剧色彩,胡适在翻译的时候,对老洛伯的人物形象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写。胡适曾说过“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文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以胡适为代表的一批新文化倡导者通过“形式上明显的翻译”和“形式上不明显的翻译”大量引进能反映西方文化、思想意識,价值观的文学理论及作品,使得通过各类改写所构成的翻译文学占据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通过原诗与译作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原诗采用了一定的格律,但从整体上看,胡适的译本却并没有被同一种格律所束缚,可以说是“形式上不明显的翻译”,没有按照原诗的韵脚等逐一对应翻译,而是采用通俗易懂的白话文,以自由诗的形式进行翻译,或着说“改写”,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新文化运动时期倡导文学自由的一种体现。
二、胡适译《老洛伯》的翻译技巧
如上文所举示例,第二小节中“sought me for his bride”意为“寻求我做他的新娘”,胡适译作“要我嫁他”,通过巧妙的转换翻译技巧,把原诗翻译地通俗易懂,符合诗中待嫁农妇身份的口吻,也使读者能够体会到农村青年男女那般简单而直接的爱情。“And the croun and the pund were baith for me”同样是通过转换的翻译技巧,把“他(吉梅)为了我,出去挣钱”,译作“要把银子变成金,好回来娶我”。这一转换,将女主人公对心上人的那种爱恋和盼望早日归来的情思巧妙地表现了出来。本诗歌第四小节:
My father couldna work, and my mother couldna spin; I toil'd day and night, but their bread I couldna win;
Auld Rob maintain'd them baith, and wi' tears in his e'e
Said, 'Jennie, for their sakes, O, marry me!'(Anne Lindsay)
胡适的译文:
我爹爹不能做活,我妈他又不能纺纱,
我日夜里忙着,如何养得活这一家?
多亏得老洛伯时常帮衬我爹妈,
他说,[锦妮,你看他两口儿分上,嫁了我罢。]
原文中Auld Rob maintain'd them baith, and wi' tears in his e'e
Said, 'Jennie, for their sakes, O, marry me!'老洛伯眼含热泪,说:“看在你父母的份儿上,嫁给我吧”。胡适在这里使用了省译的翻译技巧,没有将老洛伯“with tears in his eye”的状态译出来,只是简单译作:他说。这一翻译弱化了老洛伯对锦妮的痴情,反而显现出他乘人之危,想要在女主角家庭负担不堪重负的情形下不得不嫁给自己的目的。第六节第二句:But she look'd in my face till my heart was like to break,这里,胡适采用增译的翻译技巧,将原本一行的内容翻译成两行。第四句,Sae auld Robin Gray he was gudeman to me. 胡适在这里使用省译的翻译技巧,直接没有翻译此句。
三、结语
胡适的翻译属于广义上的翻译,即改写。通过对《老洛伯》原诗与译作的比较,从翻译策略和翻译技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新文化运动时期翻译文学的大背景是提倡直译,提倡白话文学。这一时期,胡适的翻译也是基于改写理论,对《老洛伯》这首诗歌整体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其中也不乏直译。从译文的部分选段我们可以看出胡适还采用了省译、增译等翻译技巧,通俗的白话语言,无论是在诗歌的形式还是内容上都比较尊重忠实原文。
罗伯特·弗罗斯特曾说过“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意为“诗是翻译中失去的东西。”翻译诗歌有得必有失,诗歌的翻译确有难度,能够做到形神具备确实不易,胡适在翻译这首诗的时候也说:“只可惜译诗不大容易,我費了不少心思,终觉得有点辜负了原文之处。”《老洛伯》没有严格按照原来的韵律逐一翻译,而是采用了更加自由、随意的形式,使用白话文把原诗的内容和情感表达了出来。在保证诗歌内容和情节与原文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又能做到形式上的忠实,同时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这实属难能可贵。新文化运动倡导白话文学,这首《老洛伯》采用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对应了原诗的苏格兰方言,也颇为整齐。胡适的翻译立足于文本,又不局限于文本,在新文化运动中,站在了倡导白话文学的新高度。当然,如果以现在的眼光来审视或翻译这首诗,翻译得比胡适译本好并不难,但是,我们要以共时的眼光来评判,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胡适的译作《老洛伯》在语言风格上与原诗比较接近,内容尊重原文,译文口语化,叙述角度也同原文一致。作为第一首翻译的白话诗,胡适的这一译作无疑是成功的。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