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 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近日,彭山区林业局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逮到一只不知名猛禽,区林业局立刻派森林公安和野保站工作人员到了现场,找到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带回了该猛禽。
经了解,报案人为李某,昨天傍晚,她的老公郑某某在眉州监狱外散步的时候,看到这只鸟落水了,飞不起来,就把它捞了起来,因不知该如何处置,就把鸟带回了家中,在网上查询处置方法后知道应该交由林业部门处置,故今天一上班就打了报案电话。
森林公安和野保站同志把鸟带回后,进行了体检,无外伤,活力充沛,经市林业局野保站同意,并喂食后于当天下午在龚家堰生态保护区放生。
经鉴定,此猛禽学名为“普通鵟”,迁移时集群,常单个活动,食鼠类、鸟类等,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刘渝南/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