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龙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安徽 合肥 230088)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合肥市滁河干渠是沟通我省淮河、长江两大流域的淠河灌区主要干渠之一,干渠从蜀山区新民坝起至肥东县北张节制闸止,全长约100.6km。为集城市供水、农业灌溉、生态补水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水利工程。本文以合肥市滁河干渠为例,探讨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经分析,存在的问题如下:
(1)水资源保护方面。饮用水源区是为城乡提供生活饮用水划定或预留的水域,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含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滁河干渠肥西县将军岭闸~长丰县双墩集段为《安徽省水功能区》划定的饮用水源区,现状将军岭社区排污口和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排污口设置违规。
(2)水域岸线管护方面。滁河干渠沿线现状景观岸线、生态风光带等占比较低,且岸线有效管护缺失,岸线分段划界和土地确权登记尚未完全展开,存在房屋侵占岸线现象,部分岸段存在滑坡现象。
(3)水污染防治方面。滁河干渠沿途部分乡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工业企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进入渠道,一渠清水受到威胁。
(4)水环境治理方面。因畜禽养殖、垃圾倾倒、企业偷排等,作为合肥市城市供水重要输水通道,滁河干渠现状水质安全存在隐患。
(5)水生态保护方面。滁河干渠沿线现状水源涵养林、生态湿地分布不均,杂乱生长,植被单一,生态景观绿化建设滞后,与其“生态廊道、休闲廊道、风景廊道”的规划定位尚有一定差距。
(6)执法监管方面。滁河干渠岸线执法监管涉及水利、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监管难以形成合力,无法统一调度,监管效率相对较低。
针对滁河干渠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其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这5大任务的主要控制性指标。
(1) 水资源保护。包括① 入河排污口整治。至2018年,滁河干渠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100%,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规定。② 水功能区监管。至2020年,滁河干渠涉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持续改善。
(2)水域岸线管护。包括①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至2020年,滁河干渠管理范围划界率达到100%,土地确权率达到100%。②生态岸线占比显著提升。至2020年,滁河干渠沿线生态岸线比重力争达到60%,并结合生态岸线建设,基本消除沿线滑坡渠段。
(3)水污染防治。包括①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全面排查滁河干渠沿线污染源状况,严控污染源增量,消减污染源存量,至2020年,主要污染物COD、NH3-N入河量削减率达到100%。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至2020年,滁河干渠沿线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畜禽粪污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
(4)水环境治理。包括①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作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输水通道,至2020年,滁河干渠所有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②中心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率,至2020年,滁河干渠沿线中心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③中心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至2020年,滁河干渠沿线中心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
(5)水生态修复。包括①干支渠水系连通性。加强渠道沿线日常维护与管理,优化调度主要支渠闸口,改善渠道水文条件,至2020年,滁河干渠水系连通性保持整体良好。②水源涵养林及生态湿地建设。至2020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0.16×104hm2、生态湿地面积40hm2,维护滁河干渠沿线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
根据滁河干渠实际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水资源保护。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落实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安徽省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暂行办法》,完善水功能区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滁河干渠沿线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沿线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情况,并取缔违规建设的入河排污口。
(2)水域岸线管护。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开展滁河干渠沿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对现状侵占岸线的居民房屋实施拆迁整顿,维护渠道沿线正常的管理秩序。
(3)水污染防治。建立农业环境信息系统。启动全国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建设和完善遥感、固定观测和移动监测体系,建立并共享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信息中心数据分析平台。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施农田生态拦截等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氮磷排放。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推行清洁养殖和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加强散养密集区废弃物处理。
(4)水环境治理。保障城乡饮用水水质安全。完善滁河干渠沿线隔离防护网建设以及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和标识牌,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开展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乡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行政村垃圾收集处理率;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改造非卫生厕所。
(5)水生态修复。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护。加大对滁河干渠沿线水源涵养林、生态湿地等管理和保护力度,依法划定渠道两岸、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水生态空间保护的红线范围,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加快生态景观绿化建设。以《滁河干渠生态休闲风光带绿化规划》为指导,推进合肥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沿线水源涵养林、生态湿地建设,打造滁河干渠生态休闲风光带。
(6)执法监管。加强水利、环保、住建等部门的协商协作,形成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水工程管护等涉河活动的巡查;从严控制入河排污口等涉河项目行政许可,严厉查处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专题、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本文以合肥市滁河干渠为具体实例,探索构建一套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对其他地市推行河长制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经验。
[参 考 文 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Z].
[2] 夏文博,贾德斌.滁河干渠水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R].201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水资源[2017]101号)[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