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私募股权投资是现在金融市场上一种新的投资方式,自传入我国开始就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进驻金融市场,这对商业银行的传统地位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商业银行必须要采取措施解决商品同质化问题,以便于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而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和经营转型的重要途径之一。有鉴于此,本文对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模式进行了分析,旨在为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提供一些有益借鉴。
关键词:商业银行;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转型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规模以及资本都得到了空前拓展,然而随着资本监管的不断强化和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商业银行也开始不再单纯依赖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创造利润,在经营理念、业务结构、管理机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谋求改变,力求找出一条适合自身转型经营的发展道路。私募股權投资市场的良好发展无疑为商业银行提供了重要的市场机遇,为商业银行拓宽业务领域提供了重要的方向。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无论是对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还是对满足我国企业、居民和金融机构需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都竞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法限制,不能直接投资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多采取间接参与的方式。对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进行相关研究对商业银行业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基本介绍,详细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动因、优势及外部问题。对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现状进行系统梳理,归纳总结出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三种方式,即外围金融增值服务、三方合作、间接“直投”三种模式。结合美国硅谷银行在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的发展经验,明确间接“直投”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重点方向。实现贷款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角色转换,防范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实现业务的不断创新是商业银行采取间接“直投”模式面临的问题,据此,提出了商业银行应明确模式定位,加强制度创新,培养专业人才,制定发展战略的发展建议。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特征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私募股权投资由于投资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其具有更大的金融风险。所以,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
二、商业银行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模式
(1)迂回直投模式。设立境外子公司。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具有股权投资资质的子公司,借此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这种模式目前被国内大多数大型商业银行采用,既可以满足监管要求又有利于商业银行开拓业务,增加收益。例如建设银行于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建银国际可以为企业上市前后的各个环节提供相应的投行服务,通过其控股的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的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从事各类基金投资业务。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建银国际对企业跟进贷款时,可以增加母公司的利润来源;另一方面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获利成功退出后,相应的利润又会输送到母公司。工商银行现阶段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实际操作大部分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来开展。目前可以开展此类业务的公司主要有位于香港的工银国际和工银亚洲,位于泰国的工银泰国以及位于马来西亚的工银印尼等海外子公司。这些境外子公司在经营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均持有当地的全能银行牌照,具有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资质。参与产业投资基金。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直接股权投资。商业银行目前也是通过境外子公司来参与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相对于其他私募股权基金风险较低,但其带有明显的政策导向,设立此类基金需要经过国务院、发改委以及银监会的层层审批,因此只有资本雄厚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可以选择这种方式来“迂回直投”。例如工商银行在国内向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时,为了规避政策的限制,由注册地在香港的子公司工银国际来主要负责。具体过程为:工银国际首先在境内设立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然后以该投资管理公司的名义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以此间接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2008年末,工银国际出资在境内设立了工银国际投资管理(江西)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鄱阳湖资本),双方各出资1000万元,各持股50%。之后由鄱阳湖资本与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产业基金,工商银行则担任基金财务顾问的角色。该产业基金总规模150亿并采取分期筹集的方式,每期基金计划在五年内通过合适的途径退出,预计退出方式主要有上市、大股东回购、协议转让等。
(2)合作模式
与信托公司合作。随着信托公司在金融市场上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开发的创新产品也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信托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将拟募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先设计成信托产品,然后经商业银行包装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由此商业银行可以间接实现基金的募集。但随着银监会明文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商业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受到了阻碍。
与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合作。在这一模式下,商业银行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可以优势互补,由商业银行提供优质的客户资源,由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两者共同分享资本增值带来的收益。如2011年,工商银行借由其境内子公司工银国际的层层控股,最终控股天津融睿投资顾问合伙企业。之后天津融睿投资顾问合伙企业与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控股的天津鼎晖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投资美的集团受让的股份。由此,工商银行通过层层控股,成功与国内著名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优势互补,共同分享资本的增值。
通过私人银行业务。除上述规定外,银监会又提出对于具有投资经验、风险承受力较强的高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业务对其发售理财产品。因此,商业银行又可以充分利用其长期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来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在这一过程中,商业银行可以为基金公司筛选出资质较高的客户,同时也为这些高净值客户拓宽了投资渠道,进一步有助于银行留住优质客户。如招商银行在这一业务模式中充当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和高净值客户的中介,既为私募股权机构找到了合适的资金来源,也为自己的高净值客户完成了相关资产配置。目前,招商银行已经为同伟创业、普凯资本(Procapital Beijing)、凯鹏华盈(KPCB China)等私募投资机构完成了基金的募资,得到了业界的高度肯定。
(3)中间业务模式
商业银行作为中介,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可以增加自身的中间业务收入,摆脱单一依靠存贷业务创收的局面,并有助于自身综合经营能力的提升。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由于商业银行拥有数量众多的营业网点并且对各个地区的政策环境比较熟悉,所以可以担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财务顾问,协助其更便捷地办理基金设立的相关手续。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在自己的优质客户群里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筛选出合适的投资者,在客户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间搭建良好合作的桥梁。还可以利用自身强大的信息资源为私募机构提供优质项目。这些都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优势比较易介入的领域,也是商业银行创造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提供托管服务。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资产必须交由有托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安全保管。这对于具有托管资格的大型银行来说,是开展私募股权业务的捷径。商业银行可以按基金托管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托管费,如账户开立费、安全保管费、交易结算费等。虽然费用占托管净值的比例较低,但托管的资金通常数额庞大,因此商业银行也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收益。
综上所述,虽然政策法规的限制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都越来越严格,但商业银行仍然在积极寻求规避这些约束来开展私募股权投资的策略,所以目前来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对商业银行来说仍然是具有發挥空间的“摇钱树”,商业银行也将继续调整业务结构来更好地开展此项业务,创造更大收益。
参考文献:
[1] 尹亮. 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J]. 经济研究导刊. 2012(09)
[2] 杨蕾. 商业银行参与PE业务的模式与策略[J]. 会计之友. 2011(27)
[3] 张艺. 论国内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动因与策略[J]. 福建金融. 2010(12)
(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