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银行业前景展望

2017-12-29 00:00:00杜双丽
今日财富 2017年5期

2016年,银行资产负债表迅速扩张,但盈利能力有所减弱,净息差大幅收窄,非利息收入占比创新高,不良率超去年但呈现企稳迹象。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中型银行大量购买投资品抬升隐形信贷风险,个人按揭贷款放量激增增加集中度风险,银行抽贷断贷行为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并抬高了民间融资利率。

一、2017年银行业预测

(一)不良贷款指标将保持平稳上升趋势

展望2017年,银行不良贷款主要指标仍将延续持续上升的趋势,但增长的速度可能比较缓慢。2016年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达到14939亿元,但同比增速为25.93%,低于上半年的31.63%,更低于去年同期的54.69%。不良贷款率的趋稳与今年房地产市场火热,个人按揭新增贷款增速较快不无关系。展望未来,随着主要一、二线城市房地产政策的趋紧,个人按揭新增贷款占比减少,不良贷款相关指标可能继续上升,但市场化债转股方案的推进和其他去杠杆政策的实施将起到化解不良的效果,预计不良数据整体仍将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

(二)市场化债转股的推进有利于银行业防风险降成本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如何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的债务负担成为经济社会关注的焦点。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为未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其中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债转股应采用市场化的形式,实现洁净转让,实现风险隔离,防止风险转移,这对于未来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一是明确了银行债转股的方式是市场化,杜绝了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债转股不搞行政命令,不搞政府拉郎配,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和经济利益刻意推动银行对产能过剩企业和僵尸企业进行债转股的行为;二是明確了银行债转股的模式是通过实施机构间接实现的方式,鼓励银行要通过非本行所属的实施机构进行债转股,在缓释信用风险的同时规避了银行债转股对银行的资本消耗;三是限定了银行债转股的范围,明确禁止僵尸企业、恶意逃废债企业等四类企业不能作为债转股的对象,为银行债转股划定了红线。此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也为将来银行灵活变现、逐渐退出铺平了道路。

(三)服务实体经济将成为银行信贷业务的重中之重

2017年,我国仍将面临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预计GDP增速将较今年略低,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解决金融脱实向虚的症结,狠抓落实供给侧改革,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2016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信贷新增的主力军,前者甚至超过了企业贷款,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陆续出台和落地,这部分信贷比例将逐渐降低。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基础设施领域的PPP项目将得到更多支持;二是重点制造业和创新产业领域将得到更多的信贷投放。随着“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全面展开,装备制造业将进一步实现量和质的全面提升,这离不开信贷的支持。而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政策支持;三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将逐渐改善。2017年银行将得到更多政策鼓励去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多元化、多渠道、新模式的信贷服务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缓解企业一直以来都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二、政策建议

(一)完善机制鼓励银行支持实体经济

一是放松对“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限制,鼓励银行支持农业发展和中小微企业融资;二是通过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企业贷款增信机制,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能力;三是适当放宽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标准,提高银行不良贷款处置能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负担;四是健全法制建设,打击金融诈骗,优先加快处理金融案件,提高司法效率。

(二)加强对中小银行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的监管

加强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的监管,密切关注中小银行非传统信贷业务的快速上升等一系列变化,对于大幅提高理财业务和托管业务的银行行为应加以规范。对于银行投资的理财和金融产品应加强信息的透明度,较为详细的公开金融产品的设计思路和结构安排。严厉查处通过理财变相吸储行为,加强对同业和理财在内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加强对金融创新的风险评估和管控,高度重视防范隐匿、转嫁和放大风险,在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同时加强第三方保险和担保机构建设。

(三)加强房地产信贷的压力测试和风险管控

房地产市场近年来波动较大,房地产销售高增长的可持续性值得研究,必须做好房地产信贷的压力测试工作。个人按揭贷款尽管历史违约概率低,风险较小,但随着房地产价格的高速攀升和个人房地产购买过度加杠杆行为的不断增加,远期违约风险和集中度风险不容忽视。必须不断优化银行的信贷投放结构和资产配置。开拓和发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和更为安全、分散的资产配置结构。(作者单位为哈尔滨银行新阳广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