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产生的背景
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通过实行土地有偿有期使用,行成土地市场。在这种土地制度框架下,国家是唯一的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出租行成垄断性的城市土地一级市场。从国家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可以进入市场流通,进行转让和转租,行成竞争性的土地二级市场。
但是,由于过去长期实行土地无偿、无期限划拨使用制度,大量城市存量土地的產权不明晰,管理制度不完善,城市政府一直未能实现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供应,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灰色土地市场,许多单位和企业绕开政府私自进行土地出租和转让,既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又导致市场价格信号失真,炒卖地皮的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房产市场秩序,给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也造成很大困难。如何规范和有效管理土地市场就成了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应运而生。
二、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运行模式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城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征用、收购、置换、转制、收回等方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把土地集中起来,并由土地储备中心组织进行职工和居民的安置、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一系列土地整理工作后,将土地储备起来,再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土地出让年度计划,有计划地将土地投入市场的制度。其主要目标是通过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供应,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防止土地收益流失,规范市场秩序。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主要运作程序包括四个阶段:收购——整理——储备——供应。土地收购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根据政府授权和土地储备计划,收回或收购市区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储备的行为。城市土地整理也称为旧城区综合改造,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收购得到的土地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法律的方法有计划地进行旧城区综合改造和房屋拆迁改造、土地平整归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土地储备指土地储备中心将已经完成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熟地”,储备起来,平等供应。土地供应指对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体系的土地,根据客观需要和土地供应计划,向市场供应土地的行为。
三、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可以看出,通常在对土地储备进行管理的时候,都将土地储备的机构作为其管理中心,将土地储备交给相关管理部门来进行管理的机构,从而更好的促进政府和土地储备机构之间的关系。但是在通常的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在对城市土地进行发展过程中需要有相关政府的支持,从而能更好的促进土地的储备管理工作;另外,需要和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来对土地进行经营。
如今地产行业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效果,对于土地的出让,在很大程度上都决定着整个土地的储备作用。在对土地进行回收和征购的过程中,难免会对周围建筑等造成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对其做出一定的补偿。但是由于这些补偿通常都较小,难以满足农村农民的需求,从而就会加大城乡之间的差距。
四、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
首先要制定相关的法律。为了能让土地储备管理能更好的实施,需要相关经营单位必须要严格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实施。在相关的法律中需要将土地储备中的职能、运作方式、作用、构架等进行严格的标准,从而更好的缓解各部门之间的矛盾。
其次要建立资金支持体系。在对土地进行储备制度中,可以针对土地储备建立一定的资金体系,这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资金支持体系。
最后要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以及土地投入补偿。在对土地储备管理中,需要使用科学的方式将土地的收益进行合理的分配,同时也要采用合理的方式来对土地进行标准的补偿,从而促进土地的征收和回收工作,更好的为土地储备收益进行增加。
五、结语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是城市土地市场运作模式的重大改革。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壮大,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制度绩效,但是其中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为了能让我国土地储备管理能有更好的成效,需要相关人士加大对土地储备的管理,对其中的问题进行积极的探讨和解决,从而促进我国快速发展。(作者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地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