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讨论

2017-12-29 00:00:00薛新颖
今日财富 2017年6期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事业单位就在不断的整改过程中,其中以某些高校為代表的单位推行的全员聘用制,打破了传统固定工作存在的限制,成为了一种新的尝试。所谓的岗位聘用制度改变了人事任免关系,对单位管理和人员分配进行了优化与扩展,有助于打破惯性思维,通过定期合同签订的方式激发人们的工作热情,树立职工正确的工作态度。然而我国事业单位有关该项制度的实施还存在很多不足,优化配置的特点无法凸显,影响了合同设定的法律效力。对此,事业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人员的配置,发挥其服务职能。

一、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制度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作用

事业单位具有社会服务职能,单位的目标在于获取社会效益,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实施岗位聘任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可以营造一个公开、公正的环境,在良好的氛围下突出激励效果,定期的合同签订,还可以让职工产生危机感,吸引更多优秀的员工进入单位,并树立他们的责任意识。一方面,推行岗位聘任制度,可以在制度规范下完善监督工作,在单位内部形成竞争意识,引导职工学习新技能。另一方面,终身制转化为岗位聘任制,有助于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激励职工,规范单位管理,实现科学化发展。

二、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岗位聘任制度自身功能的缺陷

第一,在实行岗位聘任制时,如果因为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会给员工相应的补偿。这往往会导致在发生合同纠纷时,用人单位故意躲避经济赔偿金的支付,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岗位聘任中的《合同书》虽然规格具有统一标准,但是具体内容却不完整,特别是有关劳动报酬的内容不够细化,甚至存在故意拖欠工资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三,人员的分流方法过于简单。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在进行落聘人员分流时,由于一些单位不具备下属经济实体,导致落聘人员无处可去,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只能让其重新上岗,造成闲置人员过多。

(二)聘任制度实施环境不成熟

新的制度体系要有成熟的环境做基础,但是目前很多事业单位都没有确立法人的地位,岗位职责履行不够清晰,合同规范性意识较为薄弱。与此同时,有关竞争聘用的机制也不够系统,没有突出“三定”原则的优势,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

三、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一)探究聘用制度中合同管理的新方式

聘用制度与“铁饭碗”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有无合同,合同是聘用开始的基础,也是以法律形式规范的管理工作。在新的竞争条件下,事业单位要创新合同管理的办法,终止合同经济补偿的传统策略,在临时出现解雇的时候要即刻给职工以补偿。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做好人员的分流,根据他们的特点和优势分配任务,制定岗位工作内容,并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实施公开招聘与选拔,为单位输送更多的人才。

(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增强聘任的系统性

作为全新的岗位聘任制度,事业单位要健全管理体系,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具体工作。首先,要强化人事立法工作,规范法律体系,对干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其次,要加强人事争议仲裁的组织建设,建立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每个岗位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认真做好各项配套措施的管理工作,通过严格的监督规范单位聘任。

(三)政事分开,维护法人的独立性

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合同制度的开展、聘任制的推行都要确保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将独立法人资格当作制度实施的条件,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区分好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推进配套体系的完善,,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对企业的职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建立一个将市场需求作为基本出发点,坚持科学发展观,采取自主管理方法,依法履行相应权利与义务的社会组织,不断推进自身的发展壮大。

(四)规范空缺岗位的招聘方法

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一律实行开放式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对职能相似、任职条件相近的单位和岗位,可以委托政府人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对自行组织招聘的,人事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其岗位设置、招聘方式、程序以及结果进行监督。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服务部门之一,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职责,在社会整改的大背景下,单位必须不断创新,变固定岗位为聘任制度,通过合同的设立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让他们产生危机意识,树立服务思想。事业单位的领导也要契合市场变化,探究合同管理的新方法,对空缺岗位的招聘进行完善,并维护独立法人的地位,做到政企分开,从而规范人事任务,促进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作者单位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