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与小城镇建设

2017-12-29 00:00:00信同贤
今日财富 2017年13期

城镇化建设在国家战略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的规模与速度也得到了大幅的提升,为了保障城镇化与小城镇建设能够收获到较好的效果,做好相关的建设策略研究则愈发显示出其必要性。由此,本文便从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的任务目标出发,并结合实际要求提出具体的建设方法,以期为各位读者提供参考。

一、中国特色新型城鎮化与小城镇建设的目标要求

要认真落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与小城镇建设任务,关键需要切实履行如下的建设要求。

(一)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在保障政府主导、规划的同时,拓宽公众进言献策的渠道。通过群策群力的共同探讨,从而为城镇化建设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奠定基础。城镇化与小城镇的建设目标在于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居民生活圈,而民众作为直接的受益者,同时也城镇化的管理主要对象。城镇化进程中的各项管理任务依托公权力的实施还是相对有限的。只有通过发挥公众自身参与建设、管理的力量,才能让整个治理轨道更加高效,治理机制更加完善,继而也可促进治理效率的大幅提高。

(二)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城镇化的实施过程中,会对广大农民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其中关于农民的财产权、迁徙权、平等权等权益均应在建设过程中得到体现。这不仅是保障城镇化效果的基础性要求,同时也是衡量城镇化水平与城镇化质量的重要标志。例如,要保障农民对于土地所享有的权益,那么则需要配合利益分享的机制合理对农民的征地进行补偿,从而保障农民的切实利益。当农民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时,也需要相关单位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完善财产评估与听证程序、实施市场化的补偿标准、建立相关的社会救助机制等方式,从而在监管下强化政府机构的职能,更好的保障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平性与有序性。

二、打造新型城镇化与小城镇建设的具体方法

要打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概括来说,关键需要从以下方面予以把握。

(一)在城镇化的过程中,首先要将“新型”作为重要建设要素来抓。这里的“新”不仅指的是建筑群落与建筑物的新,而且还囊括了生态文明的含义。只有在城镇化的道路中融入绿色环保、和谐集约、智能创新等因素,才能保障城镇化进程的正确发展方向。城镇化并不是简单的对农村或乡镇的人口进行集中,在人口比例增加与面积扩大的同时也伴随着环境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要使得以上各项管理内容的指标都能够得到较好保障,那么保障城镇建设的农、工行业的产业化发展、城镇网络信息化发展均有着重大意义。

(二)不断对城镇建设的农业基础进行不断夯实,确保农业产业具有较好的条件基础。总的来说,农业与城镇化建设是相辅相成、互为提升的,当城镇化发展的较好时,能够促进当地的农业产业水平大幅提升,而在农业生产力有效增强的前提下,又能增加城镇的现代化水平,提升区域经济实力。从实际情况来说,存在有部分地区为了重视城镇化而抛弃农业产业,对农民加大“剥削”的情形,但这种不公平的开发,也必然会给城镇规划带来重大危害。综合来说,只有保证了城乡协调发展,严格守住农业用地的“红线”,才能保障农业基础地位,为农业产业的稳步发展开辟有利条件。

(三)坚持“紧凑型”的城镇规划方式。土地资源在我国是极为宝贵的,正式由于这种有限性条件的限制,所以只有始终不渝的将“紧凑型”的城市形态规划目标作为重点把握,才能让城镇化的进程真正满足可持续的目标。在城镇规划过程中,不同地理位置、不同乡镇的人口规模也是不同的,而在人口较少的地区往往有着较多的空闲空间,能够用以紧凑度填充,而大量占用外围的空间则大幅降低了紧凑程度。总的来说,紧凑性程度也与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密切联系,通过合理的资源开发以及资源配置的优化,从而才能在缩减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保障生活质量的明显提升。

三、结语

近些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仍旧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了使得城镇开发与布局能够经得起时间检验,保障城镇的文化要求与质量要求,也为在城镇建设的同时维护好生态效益,强化关于城镇建设的手段研究则应放在突出位置上。只有始终坚持走符合国情的城市化建设道路,才能使得我国的发展格局能够更加科学。(作者单位为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