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体制作出新调整

2017-12-28 20:14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17年11期
关键词:农业部门行政许可管理局

近期,经中央编办批准,农业部在种植业管理司加挂“农药管理局”牌子,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農药管理各项工作。农业部农药管理局将主要承担农药产业规划、行业指导、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工作。

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将工信部、质检总局承担的农药生产企业定点核准、生产批准证书、生产许可的职能划归农业部门,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统一由农业部门负责。《条例》赋予农业部门重要职责,成立农药管理局,有利于强化农药行政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健全农药管理体系。同时,也便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农药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

下一步,农业部将完善农药管理配套规章,严格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责,加强农药指导服务,强化农药市场监管,健全农药管理体系,推进农药管理信息化。

(汪 亚)endprint

猜你喜欢
农业部门行政许可管理局
规范行政许可重在“全面”
强化会计管理监督 促进农业部门廉政建设
基层农业部门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探索思考
人才培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
“非行政许可”的内涵和性质分析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