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书高(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委员会)
徐东华(江苏省盐都区畜牧兽医站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委员会)
盐都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实践
文│李书高(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委员会)
徐东华(江苏省盐都区畜牧兽医站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从2016年8月启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突出禁养区养殖场关闭、非禁养区养殖场化粪池建设、不合格生猪屠宰场关闭、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等重点,加强政策配套,强化组织推进,落实关键措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1.禁养区养殖场关闭彻底。截至2017年1月,全区关闭禁养区养殖场户423户,清除畜禽,拆除圈舍,恢复环境。累计削减栏存家畜2.67万头,削减栏存家禽95.06万只,圆满完成禁养区关闭任务。
2.不合格生猪屠宰场关闭到位。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有效控减生猪屠宰污染。全区21个不合格生猪屠宰场于2016年11月全部关闭,摘除牌子,拆除设备,撤离检疫,注销执照,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同时,超前谋划,积极主动做好肉品供应,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及时启动标准化屠宰场建设,到2017年年底,建成1个日(班)屠宰量1000头的标准化屠宰场。
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成达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着力抓好区域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全过程、各环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到2016年年底,全区8个建制镇各建成1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达到收集、冷藏、运输、消毒、处理、监管全程规范化,实现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的安全环保、资源利用。
4.养殖场粪污储存设施建设到位。各镇(区、街道)组织村组干部和畜牧兽医人员进场入户,发放《致广大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1669份、《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及粪污综合利用指导服务手册》1200本。按照区域位置、养殖情况、设施现状、整治内容等开展排查摸底,落实“一场一策”措施。905个养殖场户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并配套建设储粪池1215个,占全区养殖场户的97%,签订粪污消纳协议885份,落实农田消纳地14万亩。
1.突出三力齐发打硬仗。一是增强行政推动力。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和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8月3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签订工作责任状。各镇(区、街道)相继召开专项会议,层层分解落实整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严明责任,统筹开展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发动力。以双新盐都报、盐都广播电视台、盐都现代农业网、盐都农委“双微”公众号等为载体,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片、推送短讯等形式,广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技术要点,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双新盐都报、盐都电视台增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专栏,定期报道各地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三是发挥政策驱动力。为保证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会办,形成专题会办纪要,区级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镇级财政安排9000万元,专项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奖补,在畜禽养殖场关闭、粪污贮存发酵池建设、吸粪车购置、异位发酵床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点建设和不合格生猪屠宰场关闭等六个方面给予奖补,并根据各镇(区、街道)的整治进度完成情况,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工作奖励。
2.坚持三管齐下求实效。一是实行分区划整治。根据畜禽禁养区的划定要求,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省)控水质断面对应区域、城镇人口集中区等全面禁养的原则,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摸底,制定了《盐都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在此基础上,出台了《盐都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到2016年年底,所有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率、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依法关闭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不合格生猪屠宰场关闭率达到4个“100%”的总目标。
二是开展标准化治污。按照生态健康养殖场标准,实行“一场(户)一策”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堵、封、贮、清、消”措施,确保直排和超排现象限期治理到位,污染治理设施加快建设到位,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实施到位,畜禽粪污消纳场所落实到位。对基础条件较好、治理成效明显的养殖企业,鼓励申报创建部省级畜禽健康养殖示范场。
④县级建设旱情(墒情)信息自动采集站,负责全县旱情信息的收集统计和灌溉决策,并按规定格式传输和上报。固定墒情信息采集站按每个示范乡镇1处布设。
三是推进资源化利用。按照养殖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的原则,通过强化养殖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粪污生产沼气、制作有机肥等方式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的综合利用。对中小型养殖户,指导建设防雨淋防渗漏的畜粪池,引导利用周边农田消纳粪污;对大型养殖场,指导配套沼气、有机肥加工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3.组建三支队伍强保障。一是组建技术指导队伍。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畜禽养殖和能源利用技术人员,通过开班授课、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观摩、手把手传授等办法,为广大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畜禽清洁生产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着力推广“设施养殖、高效养殖、生态养殖和粪污处理技术”等标准化养殖处理技术,实现畜禽粪便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
二是组建执法检查队伍。由区环保部门牵头,切实履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执法职责,安排得力人员组成专项整治监管执法工作组,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巡查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公安、水务、农业等部门立足部门职责,紧密配合做好执法监管工作。
三是组建督查协调队伍。区成立5个督查协调小组,深入镇、区、街道和养殖场户,加强对面上整治工作的督查,对各地整治进展做到“每日一汇总、每周一通报、半月一会办”。同时,通过座谈征询、登门拜访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协调化解矛盾,主动帮助屠宰企业、养殖场户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1.非禁养区整治有死角。少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的养殖场,是响应当时政府鼓励发展庭院经济号召建立的,场址设在居民农庄,又不在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粪便气味、苍蝇蚊虫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养殖场就近没有空地进行储粪池建设,加之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地方政府很难调剂异地养殖用地,关闭或搬迁的难度大。
2.粪污处理效果不理想。养殖场尽管新建或改(扩)建了一定容量的储粪池,但由于缺乏干湿分离理念,不少生猪养殖场仍沿用水冲粪和水泡粪的落后清粪工艺,导致处理效果不理想。部分养殖场沼气设施建成后,发酵运行不正常,发电机组不配套,故障维修成本高,环境管理水平低,从而加大了粪污处理难度。
3.粪肥生产消纳难对接。养殖户不种地,种植户不养殖,种养脱节,缺乏有效的衔接,大量的畜禽粪污不能及时还田消纳,畜禽粪便这一宝贵资源得不到及时有效利用。随着种植业规模化日趋明显,化肥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都较方便,有机粪肥体量大,运输成本高,施肥见效慢,夏秋稻麦两季是有机基肥施用的高峰期,但由于农村青壮劳力少,运销服务组织不健全,链接粪池到田头的“最后一公里”还未打通,缺乏成熟的运作机制与模式 。
4.养殖主体责任不严格。养殖者普遍存在重生产发展轻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保护法律观念淡薄。农业部门对畜牧业生产情况熟悉,对畜禽粪污处理加以指导,但环保执法职能在环保部门,存在生产、监管、执法脱节现象,养殖者一旦违法,环保部门执法难,处罚难到位,违法成本低,还没有形成依法开展养殖、保护环境的氛围。
1.强化依法治污。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地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章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要有行之有效的处罚和约束机制,加大对偷排乱放现象的打击力度,使养殖场排污成本大于治污成本,从而主动地开展粪污治理,强力扭转养殖场违规排放现象。
三是要明确部门职责。农业部门加强粪污治理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环保部门加强环境影响的评价和执法监督,水利部门加强河道监管,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和沟通协调,形成畜禽粪污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
2.落实科学治污。一是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合理确定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以充足的消纳土地将处理后的畜禽废弃物就近还田利用。
二是加快粪污治理设施改造。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采取生物处理、工程治污、农业消纳等措施,全力推进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三要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养殖户建设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线建设,并纳入农业能源项目;打通粪池到田头“最后一公里”,鼓励社会力量成立粪肥运销服务组织,奖补购置吸粪运输设备,由粪肥生产者、农田利用者、地方财政三者合理分担费用,形成养殖者无顾虑、使用者有好处、运销者有利益的良性循环格局。
3.打造生态循环农业。一是优化种养布局。立足各地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及种养习惯,合理规划种植业、养殖业布局,优化调整种养结构,鼓励在连片种植区内建设相应规模养殖场,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与规模种植主体对接,实现产业间的种养平衡、有机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
二是加快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构建“种养主体小循环、区域连片中循环、镇域全局大循环”等多层级、多模式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体系,重点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种养主体,开展种养实质性合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镇建设,探索整体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示范路径。
三是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畜-沼-菜(果、蔬)、林牧经济等绿色生态种养模式,促进粪肥消纳,拓展农业生态功能,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清洁化生产技术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