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國经济普查的通知》
12月8日,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办法》要求,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