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电子银行分拆购付汇问题

2017-12-26 16:20钟相编辑王小乔
中国外汇 2017年13期
关键词:网银开户购汇

文/钟相 编辑/王小乔

关注电子银行分拆购付汇问题

文/钟相 编辑/王小乔

电子银行个人分拆购付汇是个人实现跨境资金转移的主要方式,同时也是个人外汇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实现跨地区、多层次、较大规模的分拆购付汇交易,属钻政策空子、逃避外汇监管的行为,应予以关注。

案例情况

2016年5月至8月,有可疑团伙组织营口市下辖乡镇一些居民在某支行分批次开户,马某、丁某、彭某等12人从省外某行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2113.39万元人民币资金分别转入146个不同个人账户,然后立即通过网银分别购汇4.8万—5万美元,再付汇给香港的FANGYING YE、LIN HUANG等30个人,购付汇总金额为728.88万美元,购付汇资金属性均为“因私旅游支出”。通过调查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时发出交易指令的网银IP地址相同,所在地主要为深圳电信,存在账户受他人集中统一控制的嫌疑。

外汇监管难点

一是集中组织开户,网银快速转账。从对本案开户人核实的情况来看,开户人一般为本地县域或乡镇一些文化水平较低人员,本人并不了解该账户的具体交易,而是中间人说可以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到银行去开户;等到把卡、密码、U盾都交与借贷公司中间人员后,又告知开户人因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贷款。上述资金汇划及购汇一系列操作,均在当日短时间内通过网银完成,操作衔接紧密,资金流转速度快且手法熟练,操纵批量账户转移资金意图明显,疑似团伙作案。

二是跨地区分拆购付汇查处难。由于个人分拆购汇行为资金来往错综复杂,涉及到多手转账当事人,资金流水复杂,核实资金来源难,对分拆证据、汇出境外用途等材料的调查取证难。拨打开户人留下的电话,要么是空号、停机或通话限制忙音无法接通,要么接通后客户不配合核查工作或否认交易,因此购/付汇行为所在地外汇局难以对其进行后续查处,造成调查取证难、处罚难的问题。

电子银行分拆购付汇监管难。从以往核查的情况看,电子银行是个人分拆购付汇的主要渠道。由于目前电子银行发展尚不成熟,一些居民利用电子银行事后审查和监管的特点,将大笔资金分拆购汇并汇至国外账户,以此躲避我国个人外汇年度限额的管控。

个人“关注名单”发布存在滞后性。外汇局目前按季度实施对个人分拆业务的监测工作,并按“总局一级筛查-分局二级筛查-基层外汇局推送-银行反馈-分局关注名单发布”的程序进行,过程约需2个月。由于监测周期较长,“关注名单”的发布明显滞后(特别是跨年度的分拆业务监测),不利于对个人主体的分类监管。

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提高分拆购付汇的违规成本。加强与人民银行反洗钱、征信及公安经侦部门协作,将个人分拆购付汇行为纳入征信管理范畴,并将大额分拆购付汇作为异常线索移交给经侦部门;对查实的异常分拆交易和非法逃汇套汇及利用地下钱庄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进而提高分拆行为的违规成本,提升监管的威慑力。

二是加强电子银行购付汇分拆的监管。电子银行给实际用汇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个人通过分拆规避购汇限额监管提供了机会。银行应加强事中监测管理,进一步开展对此类购付汇真实性背景的审核。建议银行设计并推出电子银行监管系统,并设置自动甄别分拆行为发生的功能和模块。

三是缩短个人“关注名单”的发布周期。建议通过创新工作手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争取适当缩短分拆业务监测周期。特别在年初个人购付汇额度更新情况下,及时完成对上年度的分拆业务监测,加快分拆数据推送和名单发布频次,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防控,进一步提高对个人“关注名单”的管理效率。

四是加强个人外汇政策宣传,引导居民正确用汇。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参与购付汇人员多为文化水平较低人员,乡、镇村民较多,法律意识薄弱,容易被不法者利用。建议基层外汇局和银行进一步加大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知识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居民正确购付汇。

作者单位:外汇局营口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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