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之路任重道远

2017-12-25 06:24编辑丨盛玲
中国农村科技 2017年12期
关键词:收运居民垃圾

编辑丨盛玲

生活垃圾分类之路任重道远

编辑丨盛玲

2017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在46个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求达到35%以上。同时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都提出了具体规划。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早在《方案》发布前,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经推行了十多年。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八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正式拉开了我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序幕。但是由于国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缺乏系统性政策措施、后期体系不完善等复杂原因,使得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收效甚微。

垃圾分类是一项看似简单却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此次《方案》的发布是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必须抓好分类、收运、处置这三个会直接影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方案》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否则也将徒劳无功。

分类《方案》实施中是最困难、最关键的环节,还需要依靠消费者和社区。我国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非常薄弱,长期形成的混投、混弃等不良环境卫生习惯,制约了垃圾分类的质量和效果。大多数居民提到生活垃圾分类的第一反应就是麻烦,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积极性很低。部分居民并不清楚哪些是有害垃圾,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如何进行分类和投放。居民形成分类习惯是个长期的过程,如何提高居民积极性,真正提高公众参与度,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仍旧是一大难题。

分类投放是居民责任,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都是政府责任。垃圾分类后,后续的收运环节、末端处置也要同步到位。很多地方把老百姓辛辛苦苦分类、投放的垃圾,都混装在一个垃圾车里拉走,垃圾处理厂也只能一并处理。很多城市垃圾分类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设备支撑能力不足,流程不完善,政府配套的支持保障措施还有待加强。

《方案》发布后,北京等46个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陆续制定出台地方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有22个城市从地方立法的层面开始制定有关规章和法规。例如,北京市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市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上海、海口、合肥等城市政策措施也陆续出台。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我国城乡环境有效改善,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建设“两型社会”,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和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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