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孙洁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优化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生态
编辑|孙洁
2017年6月,科技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1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完成《“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注重体现与《“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一致性和衔接关系,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农业农村科技工作中的具体落实,体现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专项规划》紧紧围绕事关农业核心竞争力的公益性、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战略需求,统筹部署农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系统布局基地和人才团队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科技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任务,引领支撑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专项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农业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实现四个“显著提升”和一个“更加优化”,即:显著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创新基础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更加优化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生态。
规划编制突出三个特点:
时代特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大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常态下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的新部署,认清农业科技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必须迎头赶上的新挑战,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需求,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结构升级、方式转变、动力转换”的新方向。
国家战略。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发展目标和任务部署进行了顶层设计。
统筹谋划。突出事关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需求,统筹部署农业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系统安排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