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吉林 长春 130012)
“互联网+政务”背景下地方政府实现治理现代化的挑战与路径
郭丽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 长春 130012)
在互联网+时代,让政务服务与时俱进,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条件,也将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标准。“互联网+政务”推动了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其核心就是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本文分析“互联网+政务”面临的挑战性问题及有效应对这些挑战亟需树立的思维变革,提出提升“互联网+政务”战略的推进路径。
“互联网+政务”;治理现代化;挑战;路径
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2016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办发〔2016〕23号”文,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社部、住建部、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主要任务,并拟在80个城市进行试点,逐步向全国推广。可见,当前“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已不仅仅是一种网络技术,更是一种价值观念、创新服务形式的助推器。“互联网+政务”已成为推动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引擎与助推器。
“互联网+政务”是指政府面对“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基本状况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在管理、服务和基本秩序管控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做出相应调整形成相应的制度机制和组织体系。“互联网+政务”是当前将“互联网+”作为引擎,将其与政务进行深度与升级结合,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方法、模式来解决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实现现代化治理。“互联网+政务”模式如下:
1、“互联网+政务”有利于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仍是以政府为主体,由于信息不对称,社会公众、企业很难参与到政府治理决策、监督,造成了政府决策不科学,不利于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而在“互联网+政务”的背景下,人们通过大数据与互联网、微信、微博、政务APP等新的媒介,多渠道获取了大量政府数据信息,这就使得公众更加便捷地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也可以及时获得政府对其公共需求的反馈,从而相互增进信任,打破了信息壁垒、数据垄断,加强了公众、企业与政府的互动,将政府的治理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得治理主体超越了科层制的层层信息传递模式,改变了政府的治理结构——从单一治理结构向多元化结构的转变,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元协同治理的新模式。
2、“互联网+政务”有利于实现地方政府的智慧性治理
“互联网+”时代下,地方政府的智慧性治理的实现主要依靠大数据,一切科学的决策来源于海量数据的分析、决策,而不是单纯依靠拍脑袋、拍桌子的主观臆断来决定。大数据、“互联网+”时代,能最大效率地集中利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领域的信息,为政府的科学决策奠定了技术与信息基础。地方政府只有掌握了大量的数据,才能主动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地方政府借助“互联网+政务”可以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家居、智慧交通、智慧城管,从而提升行政相对人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实现智慧治理。
3、“互联网+政务”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服务精准化水平
“互联网+政务”背景下,以智慧政务信息平台为依托,政府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公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平台,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业务,如登录政务APP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身份证实名注册,终身一证通行,就可以在线申请网上办证、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等业务。同时政府通过互联网也可随时关注行政相对人的公共服务需求,及时针对公众的反馈,做出及时的回应与调整,精准化满足公众的需求。
1、地方政府公务人员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意识有待提升
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中,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是被动的,从政府的意志出发,缺乏公众与企业的参与,由政府设计与实施,这就造成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不具有针对性,然而当前主要的矛盾是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政府提供的大众服务不能满足其需求。虽然现在部分地方政府也推出了网上在线政务,但其与公众的实际需求脱节,服务资源内容也相对单一,并没有满足公众个性化需求,而白白浪费网上在线服务资源,不能为公众需求而量身定做服务。
2、支撑“互联网+政务”地方政府新型基础设施薄弱
地方政府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性,尤其是县级政府受技术、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基础设施薄弱。“互联网+政务”硬件与软件资源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微博、微信、政务APP覆盖率低;地方政府的关于“互联网+政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与激励政策;地方政府缺乏电子政务的相应的技术标准;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不完善,数据信息库不完整;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核心互联网技术人才。
3、“互联网+政务”机制与体制不健全
在“互联网+政务”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关键是政府数据的共享与公开,但在当前地方政府对推动“互联网+政务”数据公开与共享以及开发应用的意义的认识与动力不足,目前政府内部各部门、政府与社会的信息分散,形成了一个个数据孤岛,缺乏激励机制,公众办理业务仍存在很多烦琐手续。地方政府缺乏统一的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等新的专门机构,完成面向行政相对人个性化公共服务需求的任务。
4、行政相对人对“互联网+政务”认识不深,信任感低
由于地方政府服务意识较低,缺乏宣传力度,大多数行政相对人并不了解“互联网+”这一技术支撑下的政府业务办理流程,因此不少地方政府所推出的网上政务大厅如同虚设,并没有起到“线上”流程手续简化的作用。“互联网+政务”背景下,政府公开信息的概念就应该是包括所有不涉及秘密的信息,只要是不侵犯个人的秘密,不涉及其他企业的信息,不涉及政府保密的内容,就应该向社会去公开、开放,大数据化,让公民随时可查,确实可以了解到。然而行政相对人由于认识不够,很少在网上在线办理业务,究其部分原因在于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政府的信任度低。
1、秉持“互联网+政务”的思维,强化自觉服务意识
所谓互联网思维,是指基于互联网的规律特征和衍生特性,对政府、公众、社会、产业乃至对整个社会生态进行融合和重构的思维模式。“强化互联网思维”,总书记站在历史的高度发起的号召,就是给各级政务部门下达的总命令,这既是期待,更是要求。因此,地方政府各级部门要秉承“互联网+政务”的思维,认真思考“互联网+政务”服务对象、群体特征、个性化需求、提供服务的途径和手段等方面的特点,发掘其与传统政务的本质区别,强化自觉服务意识,找到其自身的内在属性、衍生规律和主要特征,从而为公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2、不断提高“互联网+政务”的网络平台水平,培养“互联网+”新型人才
在“互联网+”思维下,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再造行政流程和管理体系,不再是简单地把政府服务流程从线下搬到线上,而是体现“互联网+”思维的真谛,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乃至跨地区的并联审批,提升政府网上服务办事的质量,不仅仅是为行政服务上网而上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核心是,以有效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因此我们要大力培养“互联网+政务”的新型人才,实现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
3、进一步完善与创新“互联网+政务”机制与体制,提供优质服务
“互联网+政务”背景下,地方政府要实现治理现代化,必须不断创新“互联网+”机制与体制:例如在智慧养老中,要通过对老年人等相关社会、经济等各领域网络舆情数据信息进行筛选分析,然后各级政府针对本地区的实际发展状况制定养老政策。总之地方政府要积极建立政府移动门户,促进政务移动APP、微信和微博的融合,提供在线权威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为公众打造便捷的网上政务服务“一站式”平台及时与公众进行互动,根据反馈信息,全面感知公众多样化的需求,提供更精细化和个性化的服务。
4、加强“互联网+政务”宣传,提高行政相对人对政府现代化治理的信任感
当前“互联网+政务”背景下,公民通过网络虚拟空间表达自己的意愿、需求,参与到网络反腐中,但当前我国对网络举报的处理方式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举报置若罔闻,甚至有抵触心理,这些消极的态度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使得公众的个人诉求得不到回应,公民对政府的治理产生的不信任感,因此地方政府应积极加强宣传,主动回应行政相对人的需求,及时进行反馈,解决行政相对人的提出的问题。
[1]宁家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信息惠民试点建设[J].电子政务,2016(5).
[2]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S/OL] [2016-06-09].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7/04/ content_10002.htm.
[3]汪玉凯:“互联网+政务”:政府治理的历史性变革[J].国家治理,2015(27):11-17.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S/OL].[2016-07-03].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4/26/ content_5068058.htm.
[5]李瑞、郑迦元:“互联网+”时代服务型政府的挑战——一个行政伦理的分析框架[J].公共论坛,2016(10):32-33.
(责任编辑:宋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