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刘馨蔚
中国推开中东欧大门,“捷”报频传
文/本刊记者 刘馨蔚
目前,捷克几乎所有州市都与中国省市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在人文、科技、教育、旅游、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亮点不断。
捷克是中东欧地区的传统工业强国,重工业实力雄厚。近年来,中捷两国双边贸易稳定增长,投资稳定扩大,中国是捷克在欧盟外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捷克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两国在金融、航空、机械、环保等领域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合作水平和规模不断提升。” 上海市贸促会会长杨建荣称。
3月15日,2017/2018布尔诺商展(BVV Trade Fairs Brno in 2017/2018)说明会在北京举行,介绍了中国在2016/2017捷克布尔诺国际机械工业博览会的情况。
据悉,2016年10月3日,第58届捷克布尔诺国际机械工业博览会在捷克南摩拉维亚省布尔诺展览中心举办。为落实中捷两国高层达成的共识,中国首次以伙伴国身份参展,并设立中国馆。中国贸促会负责本次博览会中国合作伙伴国活动的协调与联络,根据贸促会的总体规划,上海展团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活动整体纳入中国国家馆,作为“中国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市贸促会作为活动的承办单位之一,主要负责协调举办产品展示、技术交流、企业对接等活动,并邀请中捷两国领导出席相关活动,同时为有关企业和政府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深度沟通、合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杨建荣指出,已经连续举办四届的上交会首次“出海”,亮相布尔诺国际机械工业博览会中国馆,展览面积达416.8平方米。
“上交会之所以将首次海外展选择在捷克,就是考虑到捷克提出的‘捷克工业4.0’与‘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理念和发展路径上能够有效对接。”杨建荣介绍,博览会期间,还举办了以“中国制造2025”对接“捷克工业4.0”为主题的中捷工业贸易与投资合作论坛、中捷企业对接会、“中国之夜”等系列配套活动。
本届机械展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1700多家机械行业知名企业参展,规模为8年来最大。中国共派出150多家企业参展,当地媒体称“第58届捷克布尔诺国际机械展迎来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中国展团”,主办方还授予中国伙伴国“最佳展览展示奖”。
展会现场,中国企业展出的中国标准动车组模型、高速综合检测列车模型、高铁模拟驾驶、万米深渊级载人深潜器、智能制造机器人、动态浮球矩阵等高科技产品,吸引了与会者的高度关注。
杨建荣透露,多数参展企业对本届博览会展示效果表示满意,并对捷克及中欧周边地区的市场潜力充满期待,对其产品的知识产权、总体质量、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富有信心。但同时也承认,中国品牌在当地市场的培育还需要一个过程。
上交会执行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上海市商务委主任尚玉英表示,希望中国企业借助布尔诺机械博览会这一平台,从捷克向欧洲乃至全球拓展,也期待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到捷克投资兴业,并与捷克企业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
据统计,2015年中捷双边贸易额达110亿美元。截至2015年底,中方对捷投资由两年前的2亿美元猛增到16亿美元,捷克对华投资总额达18亿美元。
近年来,中捷两国高层交往十分频繁。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捷克总统泽曼会晤了4次,为两国关系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2016年,习近平主席访问捷克,这是中捷建交67年来,中国国家元首第一次访问捷克。期间,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并见证了电子商务、投资、科技、旅游、文化、航空等领域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
泽曼表示,捷克高度重视对华关系,把推动捷中双边关系发展、扩大捷中各领域务实合作作为优先方向,对当前两国关系取得的巨大进展感到十分高兴。
捷克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致力于成为“一带一路”上连接中欧、东欧、东南欧的交通物流枢纽。泽曼承诺,捷克将作为中国进入欧盟的“安全港”,全面推进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目前,捷克几乎所有州市都与中国省市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在人文、科技、教育、旅游、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亮点不断。如,北京与布拉格开通直航,到捷克的中国游客年增30%以上;中医走进捷克、“欢乐春节”庙会等文化活动深受捷克民众青睐。
“两国关系进入建交以来最活跃、最富有成果的新时期。”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王莉指出,捷克属于外向型经济体,出口对经济的贡献率高达八成,外贸总额超过三分之二靠欧盟。为减少对欧盟市场的过度依赖,近年捷克政府大力拓展外部市场,中国是捷经济合作力度最强的国家之一。
捷克智库“布拉格国际关系研究所”的战略报告指出,借助中方雄厚的资金,尤其是“丝路基金”,以及在基建方面的成熟技术和经验,打造布拉格成为中欧地区交通枢纽,恰逢其时。
报告还称,中国庞大且极具潜力的国内市场以及中国游客强劲的跨境消费能力对捷克具有重要的吸引力。
谈到中国企业赴捷投资时的注意事项,捷克驻华使馆经济处参赞陆凯石表示,中国企业在与捷克企业进行劳务合作时,应认真做好市场调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捷克的合作伙伴和用人单位的实力和资信,并按国内规定履行项目审查。
“此外,需签订好对外劳务合同。”陆凯石介绍,在合同条款中,对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生活安排以及法律保障等做出切实可行的规定,避免因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而产生的纠纷。
“同时,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陆凯石建议,应同劳务人员签订符合双方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外派劳务人员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文化和习俗;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设立风险基金,以应对突发情况;建立劳务合作信息咨询中心,以便为中国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积累推广合作经验。
陆凯石特别提到了捷克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他指出,捷克在工业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规比较完善,主要包括《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工业设计保护法》《生物发明法》《植物新品种法》《边境测量法》,上述法律是WTO“知识产权贸易条约”中的七项内容。此外,捷克还有《集成电路设计保护法》《地理标识法》《实用新型保护法》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陆凯石强调,在捷克,所有“知识产权贸易条约”中设计的项目均受到保护,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动保护,如著作权;二是注册保护,如商标、设计等。
“企业在投资捷克时,需特别关注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避免出现贸易摩擦。”陆凯石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