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启动以来,武汉市牢牢把握“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机遇,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以“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视野,加大市级统筹力度,遵循“政府行为、以区为主、市区协调、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2014年,武汉市所辖15个区全部通过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市委市政府又确立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的新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改革、综合施策、重点突破,不断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通过公平优质的教育让每个人都有出彩的机会。
推动优质发展,激发办学活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坚持“内涵、优质、特色”原则,推进综合改革,丰富发展内涵,增强学校内生发展动力,促进每一所学校积极主动优质发展。
一是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在全面完成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从重视硬件建设到硬件软件并举、更重软件。制发了《武汉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和《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明确了每一所学校的创建标准,全面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评估,目前全市138所学校完成了考评验收。
二是促进新建学校快速优质成长。通过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督导评估、委托管理、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优秀干部、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统筹配置新建学校教育资源,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优秀的管理团队、成熟的学校管理模式,培育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新建学校高起点、高标准办学并快速成长为优质学校。近年来,涌现出了光谷第四小学、江夏区文化路小学等一批新优质学校。
三是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水平。大力推动国家“教育云”试点,创新教学资源集成和教学互动机制,深入推进智慧课堂、同步课堂、名师工作室、课程社区和探究性学习应用实践。目前,全市中小学已基本建成“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班班通”工程覆盖了全市中小学所有班级,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师机比1:1配备,中小学生计算机7:1配备。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已成为每个学校的共同任务和追求。2016年,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应用现场会在武汉召开,教育部领导和高校专家高度评价了武汉教育信息化的经验,多家媒体做了广泛报道。
推动均衡发展,提升治理效率,发展每一片区域
推进义务教育治理模式变革,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增殖和均衡化,全面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一是深化学区制改革。制发了《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区制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区按照名校引领、相对就近、优势互补、区域合作的原则,积极推行学区制,通过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名校集团、特色学校联盟等,强校带弱校,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区重大问题统筹协调。
探索设置学区长,赋予学区长对学区内涉及学校统筹管理的相应权限,学区长可以按权限对学区内教育资源配置统一调度。建立学区制(委托管理、小班化教学共同体)“捆绑式”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对工作积极主动、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学区给予奖励。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建立学区217个,参与学区制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共738所,中心城区实施学区制管理的比例达100%;新城区超过50%。设立了30所小班化教学市级实验校,成立以其为核心的 “市级小班化教学共同体”,打破区域限制,探索跨区域学校“抱团发展”的新路径,促进“被小班”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小规模学校优质发展。同时积极推进委托管理,选择55所薄弱学校为受援学校,挑选41所优质学校和5所在汉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江汉大学)及市教科院为支援单位。
二是创新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坚持督政、督学“双轮驱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督导评估,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和现代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促进现代化学校与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深度融合。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的监督、指导作用。开展乡镇(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落实乡镇(街)教育管理职责,目前,全市共创建有36个市级教育示范乡镇(街)和350所市级素质教育特色学校,3个区正在积极创建武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
三是构建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探索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第三方评价,建立“三位一体”(学生学业发展状况、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监测评价区域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均衡发展水平,以质量评价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推动协调发展,统筹全域规划,实现城乡同步跨越
构建全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合作交流与共同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地区学校优质发展。
一是统筹城乡教育规划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学校布局,制定了《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2013-2020年)》,从布局规划、师资队伍、经费保障等方面统一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预留学校建设发展用地,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之成为武汉市教育用地保护的法定图则。规划实施后可建成服务均等、城乡一体化的中小学布局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学校办学水平。
二是统筹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和聘任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必须有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任教1年以上经历。近两年,新城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含乡镇中心学校)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教师达到1600人。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培养力度,每年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中,农村教师参训人数所占比例达到参训教师总数的50%。
三是統筹推进城乡教育经费保障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构建起以成本分析为基础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义务教育实现了“零收费”。市级增量经费主要向经济困难地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近年来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农村教育的比例超过50%。
通过一系列的可持续发展的改革与创新,武汉市在有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存在规模过大、大班额以及生均教育资源失衡;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部分学校办学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等。我们将抢抓机遇,把握大势,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政府主导、区域统筹”的教育发展思路,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政策保障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实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责任编辑 王娜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