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清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350003)
福建省城镇居民消费污染的成因及其治理
林秀清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350003)
福建省城镇居民消费污染应当通过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治理水平,转变消费模式,引导可持续消费,调整消费税,充分发挥税收的导向作用等措施来治理。
消费;污染;居民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不断增加,2016年,我国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6%,比2015年提升了4.9个百分点,我国居民的消费动力在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看到,消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正在加剧,消费污染正在由过去的“配角”逐渐成为“主角”。因此,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研究居民消费污染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在消费与资源环境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讨,但关于消费污染的研究则较少。因此,本文结合福建省实际,研究城镇居民消费污染的现状及成因,可以为各级政府更好地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引导居民建立科学合理的消费模式提供一定参考。
(一)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是人们在日常生活消费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包装物、废弃物以及在消费中的浪费,生活垃圾是消费给环境带来的最常见和最直接的损害。2011年-2015年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增长迅速,由417.30万吨增加到608万吨,增加了68.63%。生活垃圾的不断积累,使全省各地的垃圾处理日益困难,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活环境。
(二)生活废水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变化,各种耐用消费品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生活废水也在不断增加。2011-2015年间,城镇居民生活废水年排放总量由13.87亿吨增加到16.59亿吨,而同期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却是减少了8.15亿吨,由2011年的17.22亿吨减少到2015年的9.07亿吨。目前城镇生活各种废水排放量大大超过了工业废水排放量,城镇居民废水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氨氮排放量占全省排放总量的64.58%、54.54%和 58.88%;而工业生产的占比却不断在减少,2015年这三项指标占全省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5.33%、11.92%和4.78%。由此可见,城镇居民生活废水排放已成为影响福建省水污染的主要原因。
(三)生活废气
福建省城镇居民生活中的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等对大气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也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2015年居民生活消费(不包括机动车)带来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80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 364.04吨,烟(粉)尘排放量11 504吨,在全省各种废气总排放量的比重中的占比较低,但值得注意的是,占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11年城镇居民生活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和烟(粉)尘排放量占全省总量的比重分别为:4.83%、0.6%、2.68%,2015年则上升为6.16%、0.79%和3.37%。而工业生产带来的各种废气占比有所下降,特别是氮氧化物排放量由2011年99.34%下降为2015年的73.83%
(一)居民的环保意识淡薄
当前,福建省城镇居民生活“三废”快速增加,特别是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废水排放量,这受城镇居民的消费理念和环保意识的影响较大。目前,福建省城镇居民环保意识比较淡薄,随处乱丢垃圾和各种废弃物的现象时常发生,攀比消费、挥霍性消费和不当消费也普遍存在。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认为消费是自己的私事,没有考虑到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如追求各种高档消费品、便利消费、一次性消费等带来的各种生活垃圾增加、汽车尾气的产生等种种消费污染问题,或者明明知道,也只想要求别人做到,而不是从自身做起,这些和消费污染的大量产生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二)消费结构的变化
2005年福建省城镇居民的各类消费支出比重从大到小的排序为:食品、衣着、居住、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而2015年排序为:食品、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其中,食品消费支出排名虽然没有变化,但其在消费支出中的占比明显下降,由2005年的40.88%下降到2015年的32.99%。而居住类消费、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等支出增长明显,这说明福建省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正在由生存型消费支出向享受型消费支出转变。从垃圾的结构来看,由于人们对衣食住行方面的要求在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中的果皮等有机垃圾的比例下降,而废纸、金属、塑料等比例在上升,而且随着居民耐用消费品的升级换代,各种废旧的电视、电脑、洗衣机、家具等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生活垃圾结构的变化也增加了政府在垃圾处理方面的清理难度。2005年福建省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70辆,而2015年达到了28.30辆,十年间增加了15.65倍。家用汽车的大量增加,使城市空气质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废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增长,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零售商品销售总额也在持续快速增加。从福建省情况来看,200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828.04亿元,2016年为11674.54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2.05倍,而同期福建省地区生产总值只增长1.64倍,因此,消费已成为拉动福建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但是,消费的持续增长,使得各种消费污染也在迅速的增加,但由于消费污染分布广泛而且不集中,因此,各地政府在重视消费的同时,却忽视了对消费可能带来的污染问题的预防和治理。
(四)污染治理水平较低
近些年来,福建省各级政府在环境监督和治理方面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工业领域上,而对消费领域产生的污染在治理和监管方面的力度明显不足,而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居民的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也不断增加,致使“垃圾围城”现象日益严重。同时,对生活“三废”的治理水平较低,除了在车辆限行、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进行直接监管外,居民生活消费产生的“三废”往往未经有效处理,比如现在各地对生活垃圾主要采用填埋和堆肥处理,而这种处理方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的需求,而且从长远来看,对土壤的负面影响是比较大的。
(一)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
要有效解决福建省城镇居民消费污染的问题,首先应当增强城镇居民的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创新宣传思维,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消费污染带来的严重危害,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并形成一定的道德约束。要反对过度消费和奢侈消费,提倡文明消费和适宜消费。环境保护工作人人有责,因为环保问题牵涉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需要大家的深度参与,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如“不使用一次性餐具”、“一周少开一天车”等,只有人人都做到积小善为大善,才能使整个社会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1]
(二)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治理水平
我国将在全国46个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福建省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制订相应的生活垃圾处理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要完善环境监管模式,规范城镇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行为,并逐步在全省推广开来,这有利于福建省发展绿色城镇,改善城乡消费环境,突破经济发展中的环境制约。同时,应该加大对生活“三废”处理的资金投入,要切实提高对生活垃圾、废水、废气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理能力,如对生活垃圾可在进行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转变消费模式,引导可持续消费
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是影响消费污染排放的主要原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通过压缩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来减少生活“三废”的排放,而是要通过优化居民的消费结构,改变消费模式来减少消费所带来的环境压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因此,政府要重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引导城镇居民的消费模式向可持续方向发展,使居民在消费过程中和消费后自觉减少生活废弃物、生活废水、生活废气的排放,对某些废旧消费品采取回收和循环利用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共同维护人类共同的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2]
(四)调整消费税,充分发挥税收的导向作用
我国从1994年开始征收消费税,经过多次改革,在现行消费税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绿色”税目的比例有所增加,消费税的“绿化”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然而,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对消费污染的产品仍存在征收范围窄、税率偏低、税收引领绿色消费的导向作用不足等问题。因此,政府应继续稳步推进消费税的改革,以充分发挥消费税的特殊调节作用和环境保护功能,引导居民的合理消费和健康消费。要继续扩大消费品中“绿色”税目的覆盖范围,明确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效应,对环境污染产生严重影响的消费品可采取征收较高的消费税,以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减少消费品的污染。与此同时,政府应适当减免一些消费税税目,如一些原来归属奢侈品的消费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日益平民化,如普通化妆品等,则可以通过减免税鼓励老百姓消费以拉动内需。[3]
[1] 李 玲.消费型污染: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J].生态经济,2012(3):14-17.
[2] 于淑波,巩鲁宁,王 可.基于城镇消费者视角的消费污染及协调性评价 [J].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17(1): 52-61.
[3] 藏传琴.我国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及其改进[J].税务研究,2013(7):34-38.
[责任编辑:兰欣卉]
F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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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913X(2017)07-0113-02
2017-05-08
林秀清(1965-),女,福建古田人,教授,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