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凯文,周 吉
江西“僵尸企业”的现状调查及处置策略
■季凯文,周 吉
去产能,处置好“僵尸企业”是关键一环。受内外需求持续乏力、成本上升与价格下跌双重挤压、以中低端产品为主的产业格局影响,从多产品库存积压、资金周转困难,一些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总的来看,江西“僵尸企业”主要分布在钢铁、煤炭、石化、有色、建材等传统行业,基数小但规模较大,部分企业出现大幅亏损。对此,应坚持以“去产能”为目标导向,加快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分类分批推进处置“僵尸企业”,妥善解决“僵尸企业”职工安置,有效盘活“僵尸企业”存量资产,促进“僵尸企业”平稳有序退出。
江西;僵尸企业;现状;处置举措
季凯文(1984-),江西临川人,江西省发展改革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副研究员,博士,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周吉(1988-),江西瑞昌人,江西省发展改革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江西南昌330036)
近年来,产能过剩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而处置“僵尸企业”是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确定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后,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去产能行动计划,“僵尸企业”处置力度也不断加大。尽管江西不属于产能过剩较严重省份,但是全省钢铁、煤炭、建材、有色、石化等传统优势行业占据主导,化解产能过剩和处置“僵尸企业”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繁重。从供给端做减法,加快“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步伐,有助于促进产能过剩行业摆脱困境、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一)从数量规模看,基数小但规模较大
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对“僵尸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清理标准,即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2015年底,江西省发改委和工信委在全省范围对特困企业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初步摸底调查,全省登记在册的中型以上工业企业2054家,符合条件的特困企业共有123家,资产总额278亿元,负债总额245亿元。
(二)从行业分布看,六大高耗能行业占据主导
根据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产能利用率在79%~83%属于合理区间,2015年,全省工业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仅为78.8%,钢铁、煤炭、平板玻璃、有色、水泥等行业产能利用率仅为70%左右。可见,从整个工业行业来说,江西产能过剩问题不太明显,但是钢铁、煤炭、石油、化工、有色、建材等传统行业是产能过剩的“重灾区”,亏损企业主要集中在这些传统行业。2015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亏损企业亏损额为38.0亿元,同比增长58.6%,占亏损企业亏损额的比重高达58.0%。另外,在全省符合条件的123家特困企业中,行业主要涉及采矿业、纺织业、船舶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特别是在42家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中,水泥、玻璃、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居多,占69%。
(三)从生产经营状况看,企业亏损面明显扩大
在全省符合条件的123家特困企业中,只有17家企业略有盈利外,其余的106家企业均处于亏损状态,在岗职工数为41724人,在岗率仅为33%左右。部分企业出现大幅亏损,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呈现“僵而不死”局面。钢铁行业方面,2015年全省粗钢产量为2211万吨,虽然粗钢产量有所下降,但钢材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钢材价格持续创出有指数记录以来的新低,新钢、萍钢主营业务亏损较为严重。煤炭行业方面,经过多次整顿后,江西现存小煤矿520对,但331对小煤矿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矿井高达156对。有色行业方面,受有色金属市场进入周期性下行通道影响,全省规模以上有色企业共有707户,亏损81户,其中铜企业260家,亏损23户;钨企业119家,亏损24户;稀土企业83家,亏损13户。
(一)产能利用受“内需不振与外需乏力”双重制约
一是消费增速放缓。2015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4%,比2014年下降1.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同比增长5%,比2014年回落9.5个百分点。其中,国内销售产值同比增长5.2%,比2014年回落8.4个百分点。二是出口形势严峻。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占工业销售产值比重仅为7.7%,同比增长2.5%,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23.8个百分点。全省有产品出口的31个行业大类中,15个同比下降,比重近一半。需求不足,产成品库存增加快、占比高,重点产品期末库存比期初增加较多,迫使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2015年,全省产成品存货同比增长11.4%,比2014年提高7.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1个百分点。重点调查的89种产品中,52种产品年末库存比年初大幅增加,其中钢材增加22.6%,粗钢增加15.7%,铜材增加1.6倍,化肥增加2.5倍,服装增加1.8倍。
(二)产品市场受“低端过剩与高端不足”双重影响
江西工业生产主要以中间产品为主,市场覆盖面较窄,不少工业品供给规模较大但品质不足,具有市场话语权的优质、高端工业品供给较少,部分产品需求陆续接近或达到峰值,企业长期面临严峻的价格压力。有色产业方面,铜合金新材料发展不够,稀土初级冶炼产能偏大,钨产业品种较少,尤其后端工艺技术相对落后、装备水平较低。钢铁产业方面,钢材深加工比例过小,产品中低档次、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比例占70%左右。石化产业方面,老技术、老工艺、老设备比重较大,大多数石化产品停留于原料粗加工阶段。建材产业方面,仍以传统建材为主,新型建材规模较小,高端技术产品缺乏。纺织服装产业方面,以棉纺为主,初加工产品占很大比例,下游服装以中低端产品和“贴牌加工”为主。纵观整体产业链条,以中低端产品为主的产业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企业竞争加剧、价格下跌并进,企业利润率低,企业生产经营容易陷入困境。
(三)企业利润受“成本上升与价格下跌”双重挤压
一方面,生产成本不断上升。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88.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4个百分点;产成品占用和应收账款两项资金一直保持两位数的高位增长,同比增长13.3%,远高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另一方面,工业品市场价格持续低迷。2015年,全省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6.2%,降幅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连续47个月呈下降态势。钢铁、石油加工、有色、水泥制造和电气机械等传统行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4.2、21.0、12.4、10.6和4.5个百分点。受生产成本高企、产品价格低迷双重挤压,工业企业盈利水平大幅缩水。2015年,全省规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3%,较2014年回落8.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4%,回落11.7个百分点,为2008年以来最低水平。另外,不少严重亏损企业已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造成企业流动资金断流,企业无法正常运行而陷入经营困境。
(四)退出机制受“就业不稳与坏账暴露”双重掣肘
实际上,“僵尸企业”的存在,主要源于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银行对坏账暴露的担忧。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僵尸企业”尽管不能产生效益,但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仍可以带来经济总量。同时,“僵尸企业”的关闭、破产无疑会造成许多职工下岗,催生不稳定因素。因此,一些部门不愿意让“僵尸企业”轻易“死”去,更不愿意以破产的方式让其“死”去,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的“僵尸企业”极其有限。对于银行来说,出于对产生不良贷款的担忧,也往往会对“僵尸企业”持续放贷。只要“僵尸企业”能够按期偿还贷款利息,银行就能维持好看的“报表”,而一旦“僵尸企业”破产,就意味着坏账暴露。另外,“僵尸企业”拥有房地产、机器设备等“重资产”作为抵押物,也容易获得银行贷款。
(一)强化精准识别,全面摸清“僵尸企业”家底
一要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借鉴广东等省份甄别“僵尸企业”的具体标准,对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精准识别,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同时,按照企业所有制形式,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并实施定期排查,动态管理。
二要将国有“僵尸企业”作为处置重点。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分类,出台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和省属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关闭破产等不同方式进行精准处置。
三要建立“僵尸企业”处置联动机制。处置“僵尸企业”涉及到发改、工信、财政、科技、国土、环保、人保、税务、金融、电力等各个部门、单位,属地各部门、单位对处置“僵尸企业”最直接。因此,处置“僵尸企业”应以属地政府为主,同时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调,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推进“僵尸企业”积极稳妥、分类有序处置。
(二)坚持分类施策,依法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处置
一要关闭破产淘汰一批。对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差,没有重组价值的企业,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破产,剥离土地、厂房、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生产设施、技术专利等闲置、有价值资产,通过出售、转让、拍卖、租赁、招商合作等方式继续利用。
二要资本运作发展一批。对于具有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但债务负担较重,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下降的企业,通过推动优质资产或主营业务注入国有上市公司,增强企业实力。抓住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契机,鼓励社会优质资本以产权转让、资产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三要创新扶持提升一批。对于拥有技术积累、市场前景、经营规模和发展潜力,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管理决策失误、产能效率低下等原因而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加大政府创新投入,推进企业管理、激励、技术、业态等多重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开拓新兴市场,加速转型升级。
(三)突出政府主导,妥善解决“僵尸企业”职工安置
一要制定分流安置政策。以市、县为单位,采取政企联合的方式制订相应职工安置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各类人员分流措施的落实,全力保障每名安置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出清“僵尸企业”的每一名职工得到有效安置。同时,建议由人保厅会同国资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制定“僵尸企业”员工安置政策指引,加强转岗职工技能培训,给予下岗职工必要的创业支持,使失业人员能够顺利再就业或创业。
二要多方筹措安置资金。把“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向中央争取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解决职工转岗、技能培训资金问题。通过扩大政府债务、划拨国有企业股权等方式,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完善社会政策兜底,确保破产、重组企业财物处置所得优先用于下岗职工安置。
三要分类分批妥善安置。根据企业员工的年龄、技术能力、个人身份、身体条件等因素,采取竞争上岗、提前退休、解除合同、内部调动等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分批进行妥善安置。对提前退休、无法再就业人员、工伤及职业病患者,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对具备一定工作能力且愿意继续工作的下岗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免费转岗技能培训,为其再就业创造机会。
(四)加强市场运作,有效盘活“僵尸企业”存量资产
一要完善各类对接平台。搭建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对接平台,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股权置换、收购、增资等方式参与国有“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做好“僵尸企业”处置与产权交易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基金平台、信用平台等多种平台的对接,鼓励“僵尸企业”通过各类平台向社会募集资本。简化产权、股权交易评估等程序,出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监管办法,支持设立股权融资平台,促进“僵尸企业”规范化退出。
二要合理利用金融工具和信贷政策。设立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避免发展前景的暂时困难企业因转贷导致资金链断裂。对不同类型的“僵尸企业”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比如对于“创新发展型”企业,要继续给于资金支持;对于“兼并重组型”企业,则采取包括定向开展并购贷款等方式支持。支持银行在财税及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设计、主导或参与“僵尸企业”并购重组全过程,自主决定贷款政策。同时,支持企业引入发债、保险、租赁等中长期债权资金,或通过风投、创投等风险投资机构和各类产业基金等增加股权资金投入,有条件的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降低对银行“间接融资”的依赖。另外,协调清理“僵尸企业”间应收账款,或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帮助企业压缩库存,盘活“僵尸企业”存量资金。
三要整合消化国有“僵尸企业”。重视企业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内部资源整合,鼓励企业实施“减量重组”。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各类资产平台对“僵尸企业”有效资产重新整合,尽可能盘活一部分资产。同时,通过托管、资产置换、破产等市场化方式,实现低效、无效资产的有序退出,从而达到“僵尸企业”与母体企业的彻底隔离和退出的目的,在实现国有权益损失最小的前提下,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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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
A
1006-169X(2017)03-0091-04
本文系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课题“江西‘僵尸企业’的现状与处置举措研究”(16ZT30)和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去产能目标导向下江西‘僵尸企业’识别与处置研究”(2016KY5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