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资源承载力视角下的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财政政策研究
王曙光,闫珅
(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黑龙江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其要素禀赋的内涵决定资源承载力,影响着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但在有限资源承载力下,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中存在着财政投资对资源经济转型作用较小、财政补偿资源型产业适用范围较窄和税收优惠对节能减排激励效应较弱等财政政策问题,并相应提出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实行差别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资源承载力;区域经济;财政政策
1、总体资源
黑龙江省位于我国的东北部,我国纬度最高的省份,土地面积45.4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4.7%,位居我国第6位。2015年黑龙江省耕地和林地面积均居全国第1位,水资源总量居全国第14位,降水量充足,但季节间和区域间分配不均。
2、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主要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个方面,其中农用地包括牧草地、耕地和园林地,建设地包括居民点、交通运输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近年来,黑龙江省耕地用于建设用地导致耕地减少,但开垦未利用土地增加了耕地,两者转化面积基本一致,特别是通过开发、整理和复垦等举措保持了耕地资源总量的稳定,2015年全省耕地达到15854.1万公顷。
3、水资源
2015年黑龙江省水资源总量为814.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28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154.9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129.8立方米,接近全国人均水平。全省江河湖泊较多,拥有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和绥芬河五大水系,共有湖泊、水库6000余个,水面总面积98万公顷。黑龙江省水资源较丰富,农作物生长期也是多降雨期,能提供农作物良好的生长环境。
4、森林资源
黑龙江省是我国森林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也是欧亚大陆北方森林绿色带重要的组成部分。2015年全省林地面积2207.4万公顷,森林1962.1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3.16%,居全国前列,是我国重要的林区和木材供给区。森林树种百余种,其中经济价值较高的有30余种。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对森林资源的深度开发、可持续性利用与有目的性保护可提高黑龙江省资源承载力,对资源可持续性维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矿产资源
黑龙江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各类矿种(含亚矿种)共131种,其中已明确储量可利用的矿种77种;矿产资源储量大且品种丰富,开发程度不高,推广成为市场化矿种少;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主要产值来自于石油、煤炭和黄金等不可再生且高消耗高污染的矿产及部分低附加值非金属建材,其他矿产资源分布相对分散。大庆一直以石油资源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保障,但现在大庆出产的石油在质量和数量上已不能和十年前相较,如何提高资源承载力,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迫在眉睫。
上述可见,黑龙江省资源基础较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得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过于依赖资源的开发利用,且在数十年的大规模开发后资源优势及其承载力下降,目前很难满足黑龙江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黑龙江省需要调整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模式,开发新型产业模式,提高资源承载力,以实现黑龙江省资源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1、财政投资对资源经济转型作用较小
黑龙江省财政投资对资源经济转型作用较小,资源承载力受到严重的挑战。资源曾是黑龙江省的优势,但随着资源的减少,资源承载力的下降,一味守住传统变成了现在黑龙江省的困局,唯有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经历企业转型的阵痛才能真正破解危局,这就需要财政有针对性地对现有资源进行保护,促进深度开发,减少资源浪费,保证现有资源承载力不再恶化。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经济转型所需要的配套基础设施,保障转型初期的成本控制。对于伊春等林牧业发达的城市,绿色食品、木业精加工等产业的联动机制受制于资源生产型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利于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财政对于创新技术投入不足,导致企业的创新科研能力弱,很难做到转型,对黑龙江省资源承载力的提高不利。
2、财政补偿资源型产业适用范围较窄
黑龙江省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形成的高消耗和高污染,对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较大的阻碍。目前,资源价格可概括为“产品(生产成本)高价,资源(资源成本)低价,环境(生态成本)无价”的格局。现有资源承载力虽能承担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但因为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较为落后,往往以对生态环境的高污染为代价。究其原因,由于财政补偿机制不健全,造成非再生资源价值体系扭曲。完善的非再生资源的价值体制应包括生产成本(直接成本)、资源成本(边际使用成本)与生态成本(边际外部成本)。在资源价格机制中,由于监管体制失灵与财政补偿政策的缺乏,造成资源价值中资源成本与生态成本的缺失,而仅仅包含了生产成本。
3、税收优惠对节能减排激励效应较弱
黑龙江省须转移对传统资源的依赖,又需要能源支持经济发展,势必要寻求新能源的开发和低碳环保产业的发展。税收激励作用不仅是促进优秀产业的发展,也能惩罚高耗能产业。资源税在定位上是促使产业向资源友好型产业靠拢,但资源税的激励效应一直不足,2011年资源税改革,虽然税收收入绝对数增加,但占税收收入的比例却在减少,资源税对资源友好型产业的帮助不足,对高耗能产业的抑制不够,很大程度上因为税收收入不足,在税收领域中分量不重。充分发挥税收激励效应,能快速提高资源承载力,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做好铺垫。
1、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快黑龙江省经济发展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是扶持产业转型项目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黑龙江省由于资源枯竭而经济建设受阻困境最先出现于煤炭资源,七台河、双鸭山、鹤岗、鸡西等城市在传统采矿业受阻的情况下需要延长产业链条,发展精细加工等项目,首先确保资源支撑时间到最大限度。为延长产业链条上述城市可以发展焦煤优势,投入精细化工高附加值领域。生产工业用苯、烯烃、煤焦油等焦煤相关产业。处理好例如龙煤企业等传统发展转型过渡问题。大兴安岭、伊春等林业地区需要充分调动林下资源,发展绿色药业、东北秋木耳、山珍菌类、珍稀动植物养殖和林业木材深加工等,利用已有土地资源优势,创造价值。黑龙江省政府需要协调好地方企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利用财政投入引导企业转型。黑龙江省政府不再以国有企业管理者身份参与企业经营,而要以财政投资相关企业转型所需技术方面着眼,直接投资转型项目以激励作用为目标,以财政作为后盾,吸引银行投资、外资和民间资本入驻,激发企业活力。以财政投资促进企业转型,提高黑龙江省资源承载力,让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增长态势。
2、完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
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是对资源枯竭型地区面临困境时的保障机制,其补偿款主要应用于资源环境的修复,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性。明确受益主体,由其承担主要补偿责任。龙煤企业作为我国大型煤炭国有企业,现在出现经营困难,职工安置问题暴露明显;同时龙煤企业存有改革开放初期遗留的国库欠款问题;还有由于基础设施老旧不能保障生产安全这三大问题。类似情况的发生就是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启动之时,利用资源修复受益主体缴纳补偿款成立专项基金。明确矛盾主次,首先培养职工再就业技能,妥善安置人民生活;其次可以适当增加补偿费率,逐步减少财政对于资源价格的补贴,缓慢平稳地让资源价格维持在不影响全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尽可能靠近市场机制资源价格。
3、实行差别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实质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特殊对象优待,以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培育和发展相关产业、加快区域经济发展。黑龙江省资源城市经济发展具有特殊性,即经济增长以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为前提基础,且主要依托于资源主导型产业的发展。因而在综合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和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同时,实行差别税收优惠政策,逐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以提高黑龙江省资源承载力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行差别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加快资源税改革,如将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改变当前资源税征收范围狭窄的局面,并适度提高资源税率,从而提高生态功能区的地方财政收入,引导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地区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及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二是依据“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对二氧化碳、水污染、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提高税率,进一步完善财税体系,避免乱收费等现象的滋生。
[1]杜宏颖:运用财政投资政策加快龙江产业结构升级[J].经济研究导刊,2015(07):47-48+52.
[2] 嫄张 :煤炭城市鹤岗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和国土空间评价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3(07):112-115.
[3]王曙光、李金耀:小微企业税源培育的政策研究——以哈尔滨市为例[J].学习与探索,2016(10):119-122.
(责任编辑:王瑞芬)
国家社科基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创新与机制研究”(14BJY00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