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奥波尔德对《论犹太人问题》的解读

2017-12-22 10:45李真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7年21期
关键词:市民社会自由

李真

【摘要】牛津大学教授大卫·列奥波尔德所著的《青年马克思》一书是近年来西方马克思学界的一部力作。《青年马克思》指出,《论犹太人问题》作为马克思与鲍威尔思想的第一次公开交锋,是马克思争议最多的文本之一。列奥波尔德认为,之所以造成如此歧义化的解读,主要在于我们对于鲍威尔的思想既不熟悉也不理解,简单地将鲍威尔作为马克思思想研究中的一个重要“他者”。因此,只有深入了解鲍威尔与马克思的思想对话,把握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统一,才能触及“当代的普遍问题”,实现个体自由。

【关键词】犹太人问题 政治解放 市民社会 自由

【中图分类号】 A1 【文献标识码】A

【DOI】 10.16619/j.cnki.rmltxsqy.2017.21.028

根据列奥波尔德的描述,1781年约瑟夫二世签署了《宽容法令》,开启了欧洲犹太人解放的法律进程。数十年过去,对犹太人多样化的限制和歧视政策并没有消失。1841年冬《内阁敕令》草案一经颁布,便成为犹太人的众矢之的。在一片口诛笔伐的声讨中,该法案最终没有得以实施,却引起了社会上对“犹太人问题”的重新探讨。在经过启蒙运动的德国,“犹太人问题”对犹太人而言实际是一个政治问题,即接受还是拒绝犹太人获得与基督徒平等的权利。鲍威尔和马克思就犹太人问题的辩论就是这次论战的一部分。列奥波尔德提出,鲍威尔和他同时代的几个人经历了一场相同的命运,即被现代读者称为是青年马克思的论战目标之一,从而遮蔽了他们思想本身对马克思的辐射力量。因此,只有溯本清源,在文本的语境中廓清鲍威尔的思想,才能使马克思的思想得以更加明晰的彰显。

鲍威尔与犹太人问题

列奥波尔德认为,在《犹太人问题》一书中,鲍威尔的文笔洗练、大胆、透彻,作品中包含着对犹太人和犹太教深深的敌意。鲍威尔为了论证“犹太人解放”提法的矛盾性,概括了犹太教的特征:排他性、肯定性和虚伪性。首先,鲍氏认为《旧约》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圣经中的犹太教并没有教授“人类同胞的普遍爱”。排他性是一切宗教的共同属性,这种属性在犹太教身上表现的更为明显。其次,犹太教是肯定性的宗教。在《犹太人问题》中,鲍威尔这样描述“肯定性”:犹太教认为自己的教义是就像“上帝”的意志一样,是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一种与所给予的环境无关的秩序,信徒所需要的是一种对“无法理解和武断的命令”的不加思考的服从。第三,犹太教具有“虚伪”和“空想”的特性。鲍威尔据此得出结论,认为只要依然坚持犹太教信仰,犹太人获得政治解放从而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是不可能的。列奥波尔德指出,这不仅显示出鲍威尔缺乏必要的同情心,而且缺乏知识。虽然鲍威尔的圣经研究成就是相当可观的,但他对后圣经时代的研究是有缺陷的。①列奥波尔德进一步指出,鲍威尔对犹太教历史角色的理解,同时也体现在他对犹太教和基督教关系的叙述中。②鲍威尔把犹太教和基督教关系定义为“果实”和“花朵”、“母亲”和“女儿”的关系。列氏认为,鲍威尔对犹太教必然消亡的解释基于这样一个历史性的叙事逻辑:他将历史的发展与“普遍性”的逐步实现联系起来,认为犹太教到基督教的发展历程是普遍规定性从部分到整体的实现之路。假设一个实体存在(犹太教)的基本原理,即它是否具有为历史进步作出贡献的独立价值。那么,一旦更完美的实体(基督教)出现在历史舞台上,不那么完美的实体将失去继续存在的理由。基督教也因其“更完善性”拥有更高的权利。鲍威尔进一步指出,基督教作为完善化的犹太教,在发展犹太教普遍性的同时,也将犹太教的排他性推向极致。因此,在鲍威尔的描述中,虽然犹太教仅仅体现了特殊的利益,基督教则体现了普遍的关怀,但二者都受到宗教本质和核心精髓的约束。

列氏认为,经过对“犹太人问题”的重新认识,鲍威尔把犹太教问题定义为宗教问题,他又逐一批判了当下存在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从中揭示出消灭宗教是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唯一出路。鲍威尔指出犹太人通过皈依基督教不可能获取真正的自由,任何宗教信徒都是仆人和奴隶,犹太教徒也不例外,他们皈依教基督教只不过放弃了一个具有更多苦难的群体和那些看起来更加有利可图的群体联盟。德国历史已经证明,一旦基督教国家强大起来,它就会收回这种特权。鲍威尔指出,任何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解放德国犹太人的做法,无异于想要洗白污浊的荒原。在列氏的描述中,鲍威尔对犹太人以及犹太教都有一种贬损的观点,但他认为这并不构成消灭宗教,亦或是拒绝犹太人与基督徒享受相同的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充足理由。因此鲍威尔进一步论证,认为犹太人不可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列氏指出,在鮑威尔自我意识哲学中,所谓“真正的自由”不仅仅是指自我意识冲破宗教的枷锁,它更是人类历史的推动力和目标。对鲍威尔来说,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必须有两个要素:(1)消极的要求是个人放弃他们的宗教信仰;(2)积极的要求是人类用自我认同取代那些被抛弃的宗教信仰。同时,鲍威尔认为鉴于自由是人类普遍性的实现,基督教的“人的普遍性”较之于犹太教所承认“民族普遍性”更接近于真正的自由。因此,在离真正的自由更近的地方,“基督教远高于犹太教,基督徒远高于犹太人”。基于基督教与真正的自由之间的概念联系,鲍威尔认为,相对于基督徒而言,犹太教徒的自由实现之路似乎更为坎坷。为了实现自由,“基督徒只有一个阶段,即通过放弃基督教而放弃宗教信仰”,而“如果犹太人想要实现自由,则会更加困难”。③

列氏指出,通过以上论证,可以看出虽然鲍威尔认为基督徒比犹太人更接近自由,然而获得真正的自由之路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坦途。但是,鲍威尔提出,人类现在处在一个即将治愈人类“所有疾病”的“全面革命”(批判的哲学革命)的时刻,犹太人的世俗力量(金钱)也会征服一切狭隘的偏见。此外,由于人类的天性在真正自由的环境中才会得到真实和充分的展现,因此,历史同样可以被视为人类自我实现的过程。真正的自由是普遍性的实现,要求个人在认知上理解并实际承认人类的共同性。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不仅在认知上认同人类本性的“普遍性”,而且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保障人类本性“普遍性”的实现。endprint

马克思对鲍威尔观点的重建

列氏认为,尽管《论犹太人问题》表面上与宗教有关,但很明显,青年马克思的真正兴趣在于通过重构鲍威尔的政治解放概念,将注意力从鲍威尔所关注的问题(犹太人和犹太教的历史角色)转移到他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上(政治解放的成就和局限性),从而将宗教的问题还原为世俗社会与世俗政治问题,实现了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超越。列氏指出,根据马克思的阐述,在完成政治解放的现代国家,宗教的政治废除并不意味着彻底废除宗教信仰。毋庸置疑,马克思的这一论断直指鲍威尔“基督教国家”的错误概念。鲍威尔把落后的(尚未实现宗教和政治的分离的)普鲁士国家界定为“基督教国家”,它的本质特征是宗教特权的国家,它的政治纲领是基督教圣经,它的核心是排斥其他宗教。列氏紧扣文本继续分析,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是现代国家的一个标志性特征,它一定是“完善的基督教国家”,是“无神论国家,民主制国家,即把宗教降级为市民社会其他要素等级的国家”。④也就是说,真正的国家可以撇开宗教,因为它已经用世俗方式实现了宗教的人的基础。⑤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通过分析北美许多州的经验指出,在完成了政治解放的国家,并没有发生宗教的消除,宗教被降级为市民社会的领域,并依然以星火燎原之势存在着。

列氏指出,在马克思早期的作品中,市民社会在国家的首要地位以多种方式表现出来。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认为政治国家的更大的权力来源于市民社会的“支持”,而不是国家本身。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认为,行使最高权力的是市民社会,并将国家的主权称为“虚构的”。列氏认为马克思采取历史叙事的方式证明政治国家是市民社会和政治生活分离的结果:封建社会把一个统一的市民社会和政治生活结合在一起,没有一个属于所有公民的政治团体,反之,现代社会的特征是政治领域的发展并成为整个政治社会的“普遍事务”,但却与市民社会的日常生活分离开来。列氏认为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青年马克思不仅强调市民社会和政治生活分离的事实,还强调了分离对其各组成部分的性质的影响。现代的人民和政治生活之间的鸿沟并不是两种原本独立的自然力量的分离,而是“从政治上解放市民社会”,这使市民社会的成员从对共同利益的关注中解放出来,马克思将市民社会描述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利己主义的领域”。列氏认为,这是一种与霍布斯的观点(关于自然状态的描述)相呼应的描述,表明这种强化的利己主义影响个人动机和社会关系,就这些狭隘自私的个人之间的关系而言,马克思并没有说现代个体是完全没有联系的,而是认为他们之间的社会联系是一种竞争和敌对的关系。列氏继续谈到,在对托克维尔思想的几次回应中,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的成员描绘成一个单子式个人,作为一个“孤立的自我封闭的”个体,越来越“内向他自己,他的私人利益和他的私人愿望”。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用“自私自利和实际需要”来代替共同体的契约,产生了一个狭隘的、利己主义的个人在敌意中互相对抗的世界。

列氏认为,年轻的马克思对共同体的理解并不精确,这并不影响共同体的概念在马克思早期作品中的重要地位。马克思“拥有一个富饶而不是一个整洁的头脑,如果它变得更加整洁,它可能会变得不那么肥沃”。⑥也正是马克思思想解读的歧义性,造就了马克思思想旺盛的生命力。在马克思的哲学诉求中,“共同体”往往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致思之路连接在一起。马克思认为政治生活是一个共同的领域,其中的成员更多地表现为共同体的存在而不是追逐私人利益的孤立个体。列氏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尽管马克思很少直接讨论共同体的性质,但他关于“共同体”的表述是与“社会协作”相关联的。马克思始终关注人的自由发展和潜能实现,在他看来,对于个人来说,作为共同体的人,不仅意味着他们意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⑦,从而与他人“协作”,并结成一定的个人关系。也正是在与他人的“协作”中,人摆脱了原始的自然状态,超越了把他人看作工具和手段的单子式存在,达致“本来意义上的人,真正的人”,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因此,个体的潜能只有在一个理性自由的共同体中才有充分实现的可能,只有自由理性的共同体生活才能孕育自由发展的个体。

结论

在著作的结尾,作者再次重申开篇提到的观点,即打破对马克思的碎片化解读,从整体上解读马克思在当代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启示。此观点源于一种不可撼动的理论信仰:青年马克思的丰富思想来自于对当时市民社会中个体命运的关注,针对现代政治生活的得与失,洞察和阐释人类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尚未意识到)。在某种意义上,传统马克思主义宣称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完成了由主观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双重转变的断言虽然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一致认同,但至今仍缺乏有力的论证和研究。马克思认为,鲍威尔站在激进民主主义的立场,主张通过宗教批判解决“人的问题”,其实质还是把政治批判还原为宗教批判。在马克思看来,宗教批判只是政治批判的起点,也正是政治批判这一立场使马克思从自由主义分裂出来,走向不同于鲍威尔的共产主义批判之路。

毋庸置疑,作者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将大众熟稔的话题赋予新的考察视角。可以看出,思想史的视野是本书的一大特色,该书史论合一,实现了规范性理论与学术创新的结合。然而,作者却更多地拘泥于局部的思想史和时代背景去把握青年马克思的思想,不能为从宏观上解读马克思思想提供一个更有张力的实践空间。再者,作者更多局限于“马克思学”的框架进行文本解读和人物分析,从而忽视了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更忽略了馬克思思想在西方世界乃至全球的发展历程。然而,这对于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致思之路和价值诉求,结合实践需要,从而更好地发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导向,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注释

David Leopold, The Young Karl Marx,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p.112, p.113, p.133.endprint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34、46页。

John Plamenatz, Karl Marx's Philosophy of Ma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p.103.

责 编∕樊保玲

Abstract: The Young Karl Marx by David Leopold of Oxford University is a great work of the Western Marxism academia in recent years. According to the book, On the Jewish Question represents the first public argument between Marx and Bauer and was also one of the most controversial texts of Marx. Leopold believes that such mistaken interpretation is mainly because we are not familiar with nor understand Bauer's thought and simply treat him as an important "the other" in the study of Marxs thought. Therefore, only by deeply understanding the ideological dialogue between Bauer and Marx and grasping the unity of political liberation and human liberation, can we reach out to the "common problems of the present-day era" and realize individual freedom.

Keywords: Jewish question, political liberation, civil society, freedom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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