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 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12-20 09:14刘清明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年6期
关键词:新余市全市监管

文 / 刘清明

2016年5月,江西省新余市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全国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江西省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此为抓手,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四有两责”,构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局面,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创建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高点站位 高标准谋划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衔接机制,统筹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重点工作、改革创新重点项目,并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合力推进创建工作。

强化党政同责。率先出台《关于推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社会共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召开2次常务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内容,所占权重不低于3%。加大绩效考核成果的运用,赏罚分明。

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千人4批次的“食安前哨”工程抽检经费,今年全市各级财政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超过1000万元。

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制定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清单,通过会议督办、现场督办、专题督办等多种形式督促落实,对监管任务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或责任追究。

全面创建 全方位布局

整合监管资源。整合检验检测资源,组建副处级的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构建全市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将12331、12315、12365等热线整合成统一平台,并连接到12345市长热线,统一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

规范基层建设。同时在全市乡镇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县区出台倾斜基层的政策,通过双向选择和合理调剂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完善“一办一站、一专一员”机制,即乡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村设有食品安全工作站,每个乡镇配备1名食品安全专干,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目前全市共配备食品安全专干、信息员490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以奖代补等方式,明确食品安全专干、信息员薪酬。树立先进典型,积极调动基层执法人员、信息员、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落实共治责任。新余市对市、区两级事权进行了科学划分,实行执法重心下移,分3个阶段将35项监管事项逐步下放到渝水区局;组建成立食品安全协会,发挥协会桥梁纽带、培训教育、行业自律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全程参与监督,聘请15名新闻记者为食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及时客观理性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成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合作者”和“推动者”;坚持“开门监管”,推行有奖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举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启动仪式,及时召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情况,开通公众微信互动平台,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夯实基础 多举措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源头防控。抓好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和“合作社+农户”的蔬菜生产形式,并加强检验检测。积极推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划行归市,抓好农贸市场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农贸市场配备检测室,对日常经营的食品(蔬菜)进行抽检。开展“四小”(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小摊贩)行业专项治理,从经营和消费终端环节入手,阻断无证无照食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倒逼“四小”行业改造,自觉提升自身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设立食品医药工业园,建立标准化的厂房供食品企业租用。扶持和规划万商红、食博汇等一批基础设施配置较好的副食品批发市场,推进食品业态“抱团发展”“联大联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135个,渝水区新余蜜桔生产基地被批准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市场巡查、抽样检验、应急处置等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安全准入和规范化管理。推广餐饮单位“五常法”管理(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新余学院学生食堂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走基层新闻采访组给予高度评价,被称为是“在全国知名高校都少见,处于一流水平,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的一个典范”。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打造“透明厨房”品牌。新余市持证餐饮单位共有2825家,参与“明厨亮灶”的有497家,占比17.59%,高出全省2.61%;其中16家单位获评“明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占全省省级示范单位总数的8.2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试行星级餐饮管理,评出星级餐饮单位36家。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行动,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2016年,先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护校行动”、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零点行动”等各类整治20余次,全市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30余起。充分发挥公安打击犯罪作用。近年来,公安机关侦办食品类案件19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5名,始终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食品企业信用体系。落实信用奖惩和“红黑名单”制度,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攻坚克难 逐项击破

新余市的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事权划分后,基层一线监管机构承担大量监管任务,在落实“四有两责”和日常现场检查职责和市场产品抽检工作中,资金预算不到位、队伍老化、专业人员缺乏、监管手段单一等问题较为突出,普遍存在执法车辆、取证设备、检测设备等执法装备配置不足的情况。对此,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一步将全力加强基层建设投入,统一配备基层执法装备,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基层建设规范性意见,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公开招考和选调工作,帮助基层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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