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陆军雄 金华市科技局 罗如意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美国新型研发机构典型案例与经验
□ 文 / 陆军雄 金华市科技局 罗如意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发达国家为寻找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保持创新领先优势,积极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未来科学平台、创新公共空间等新型研发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
2008年,欧盟成立欧洲创新与技术研究院(EIIT),截至2015年,它已提出了41个创业构想、孵化了205家初创企业、完成了558项成果转移转化、产生了280个新产品/新服务、培养了1028位创新创业人才。
美国政府筹建和建成了9家“制造业创新研究中心”,希望通过整合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的资源,构建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美国联邦财政改革科研资助和管理模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在新型研发组织和科研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创新举措。
2013年4月美国联邦政府经国会授权设立FFRDCs。FFRDCs是一个运作方式多样的机构,由联邦政府资助,但分属大学、企业或非营利性机构管理。
核心定位:以更高的效率、更好的人力资源完成政府内部机构无法分层且外部采购无法实现的长期、复杂、兼具的研发任务。FFRDCs为国家目标服务,完成长期、复杂、艰巨的研发任务。这些任务往往不能被其他机构有效地完成,如从事国家所需的前沿基础研究、竞争前战略高技术研究、重要公益性研究及相关数据分析工作等。
资助金额:根据管理与运营合同,FFRDCs必须客观和独立地为了公共利益而运营,经费来源只有联邦政府,可拥有多个联邦资助部门,但必须远离部门矛盾和利益而运营,还必须向其资助部门完全公开其运行事务。
机构数量:42个
财政资助期限和管理:根据合同,周期一般为1-5年,分别由能源部、国防部、卫生部等部门资助。多采用“政府所有-承包商运营”的模式(GOCO)。
研究人员和依托机构:依托企业(多为非营利性企业)、大学及非营利机构负责运营管理。由合同单位(大学、企业和非营利机构)负责运营和管理,其大部分设施为合同单位所有。
2009年4月,美国能源部宣布在未来五年投资7.77亿美元用于设立46个能源前沿研究中心(EFRCs),集中最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就清洁能源和能源安全所面临的基础科学难题开展公关。
核心定位:进行新能源技术或技术障碍领域的基础研究,加速科学突破,推进能源生产和使用的基本进展,支持21世纪的美国新能源经济建设。许多研究来源于一系列科学重大挑战和能源相关议题。EFRCs的目标是通过设计、生物科学和极端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在太阳能、电子能量存储、碳捕获和封存、材料和化学等方面取得根本性突破。
资助金额:每年200-500万美元。在建立初期的五年间,经费部分来自《经济恢复与再投资法案》(约占三分之一),部分依靠将来的国会拨款。
机构数量:第一批(2009-2014)46个,第二批32个。
财政资助期限和管理:5年,由美国能源部科学局基础能源科学计划管理。
研究人员和依托机构:12-20名高级研究员。大部分由能源部实验室或大学领导运营(46个EFRCs中约有2/3由大学主导),可共享纳米技术、大型光源、超级计算机等大科学装置。大学、国家实验室、非营利性组织和私营企业都具有资格申请,并鼓励形成多学科研究团队,以及跨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
2009年10月美国能源部投入1.51亿美元成立ARPA-E,支持高风险、高回报的清洁能源研发项目。
核心定位:资助高风险、但在近期具有重大商业化前景的革命性研究。美国能源部确定研究主题。
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额每年50-1000万美元不等。
机构数量:1个。
财政资助期限和管理:资助期2-3年。由ARPA-E管理,并向能源部长进行汇报。推出研究人员资助计划,受资助科学家将成为全职联邦雇员,为期不超过2年。
研究人员和依托机构:主要资助单个研究员、小组或小团队。
2009年12月美国能源部宣布斥资3.66亿美元建立三个能源创新中心(EIHs),分别为光合燃料能源创新中心、节能建筑系数设计能源创新中心、核反应堆建模和仿真能源创新中心。EIHs、EFRCs、APPA-E为美国打出的一套推进能源研发的“组合拳”,充分调动和优化了美国能源研发的各类资源,引领了世界清洁能源技术发展。
能源创新中心(EIHs)拥有实体,高度集中,将不同学科或工程背景的研究人员聚集到一起,在同一个地点工作致力于解决贯穿于基础研究到工程开发以至于预备投入商业化过程中遇到的科技挑战。
核心定位:开展工作涵盖从基础研究到潜在商业化各阶段。其中包括强调基础和应用研究、专注技术开发。由能源部确定研究领域。政府逐渐强化利用各种政策工具吸引社会资源投入于符合国家需求的能源发展战略,引领全国范围的科学技术力量实现竞争力的提高,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导向。
资助金额:第一年约为2200万美元,其中最高1000万美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随后几年,每年约2500万美元。五年期后,中心凭借研究成果与未来发展潜力,才能进一步获得资助。
机构数量:8个。
财政资助期限和管理:EIHs资助期限持续5年。由能源部高级顾问委员会协调。
研究人员和依托机构:涵盖多个科学和工程学科背景的大量研究人员,还可能包括来自非自然科学领域如能源政策、经济和市场分析的专家。由国家实验室、大学、非营利性组织和私营企业领导。营利性机构参与中心的研发活动,需对政府资助进行20%的资金匹配。
2012年3月,美国提议建立美国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组建各领域的制造业创新研究院(IMIs)。
核心定位:聚焦制造业前沿领域,提升美国在高端制造业领域的研发、创新及创业应用能力,以巩固美国制造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并创造更多稳定而优质的就业机会。
资助金额:在5-7年内拨付7000万至1.4亿美元,前期支持力度大,2-3年后逐渐减弱。
机构数量:5个(未来十年将达45个)。
财政资助期限和管理:5-7年。资金来源多元化,随着IMIs运转成熟,逐步实现自负盈亏。在确定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后,由相关联邦政府部门牵头负责具体的建设和管理。
研究人员和依托机构:由一家研究机构牵头形成的产学研合作伙伴。IMIs采用政府、产业界、学术界以及非营利性组织联合治理模式,以董事会的形式进行管理。■